一种釜式反应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5318阅读:41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釜式反应器,属于机械领域。



背景技术:

一种低高径比的圆筒形反应器,用于实现液相单相反应过程和液液、气液、液固、气液固等多相反应过程。器内常设有搅拌(机械搅拌、气流搅拌等)装置。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0810194410.9一种改进的芳烃釜式硝化反应器。其在反应釜内设置有用于换热的单组或多组螺旋盘管,有用于分散加入的芳烃和硝化剂的多点加料分布器。换热螺旋盘管的每组中,并列1根或多根。本发明使得反应釜换热效率更高,副反应更少。现有的釜式反应器没有通过控制反应器内的压强,增加了危险产生的概率,并降低了原材料的利用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釜式反应器,以解决现有的釜式反应器没有通过控制反应器内的压强,增加了危险产生的概率,并降低了原材料的利用率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釜式反应器,其结构包括电机装置、收集罐体、进出管、框式、搅拌器,所述框式设有收集罐体和进出管,所述框式一端连接有电机装置,所述框式内部连接有搅拌器,所述电机装置包括机身、负荷体、单母、恒温器、连送基板,所述机身设有负荷体,负荷体连接有单母,所述机身一端连接有恒温器,所述机身连接有连送基板,所述收集罐体包括活动轴、钢结构盖体、紧扣口、罐体,所述钢结构盖体通过活动轴连接有罐体,所述框式包括环流锁紧器、粗管转轴、干燥器管、细管转轴、形态细管、培养置体、粗管弧体、固置体、固置杆、设为体,所述粗管转轴连接有干燥器管,所述细管转轴连接有形态细管,所述固置体连接有固置杆,所述搅拌器包括搅拌叶、搅拌杆,所述搅拌杆连接有搅拌叶。

进一步地,所述形态细管连接有固置杆。

进一步地,所述环流锁紧器连接有外部锁紧体。

进一步地,所述形态细管设有烧钢膜层。

进一步地,所述固置体设有扣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控制反应器内的压强,减少了危险产生的概率,并增加了原材料的利用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釜式反应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电机装置-1、收集罐体-2、进出管-3、框式-4、搅拌器-5、机身-6、负荷体-7、单母-8、恒温器-9、连送基板-10、活动轴-11、钢结构盖体-12、紧扣口-13、罐体-14、环流锁紧器-15、粗管转轴-16、干燥器管-17、细管转轴-18、形态细管-19、培养置体-20、粗管弧体-21、固置体-22、固置杆-23、设为体-24、搅拌叶-25、搅拌杆-26、外部锁紧体-27、烧钢膜层-28、扣槽-29。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电机装置1、收集罐体2、进出管3、框式4、搅拌器5,所述框式4设有收集罐体2和进出管3,所述框式4一端连接有电机装置1,所述框式4内部连接有搅拌器5,所述电机装置1包括机身6、负荷体7、单母8、恒温器9、连送基板10,所述机身6设有负荷体7,负荷体7连接有单母8,所述机身6一端连接有恒温器9,所述机身6连接有连送基板10,所述收集罐体2包括活动轴11、钢结构盖体12、紧扣口13、罐体14,所述钢结构盖体12通过活动轴11连接有罐体14,所述框式4包括环流锁紧器15、粗管转轴16、干燥器管17、细管转轴18、形态细管19、培养置体20、粗管弧体21、固置体22、固置杆23、设为体24,所述粗管转轴16连接有干燥器管17,所述细管转轴18连接有形态细管19,所述固置体22连接有固置杆23,所述搅拌器5包括搅拌叶25、搅拌杆26,所述搅拌杆26连接有搅拌叶25,所述形态细管19连接有固置杆23,所述环流锁紧器15连接有外部锁紧体27,所述形态细管19设有烧钢膜层28,所述固置体22设有扣槽2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控制反应器内的压强,减少了危险产生的概率,并增加了原材料的利用率。

在进行使用时,连接好所有导线,将面板上“电源”空气总开关合上,按下“加热”开关,电炉接通,同时“加热”开关上的指示灯亮。调节“调压”旋钮,即可调节电炉加热功率,按下“搅拌”开关,搅拌电机通电,同时“搅拌”开关上的指示灯亮,缓慢旋动“调速”旋钮,使电机缓慢转动,开始运作。操作结束后,可自然冷却至完毕后清除釜体、釜盖上残留。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