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包覆式生物质颗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51213发布日期:2018-09-15 00:03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物质颗粒,具体涉及一种包覆式生物质颗粒,属于生物质颗粒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生物质燃料由秸秆、稻草、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等以及“三剩物”经过加工产生的块状环保新能源;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气体中有害成分极低,具有很好地环保效益;现有的生物质颗粒一般为实心体,其不易燃烧,为此,中国专利申请号:201620765735.8,公开了一种易燃烧的生物质颗粒,包括颗粒本体、通孔、燃烧孔,所述颗粒本体内部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为中间通孔,所述颗粒本体侧面开设有燃烧孔,所述燃烧孔和通孔连接;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易于燃烧的生物质颗粒,本实用新型的颗粒本体中间位置设有通孔,燃烧时通孔便于空气流通,提高了颗粒本体的燃烧性;颗粒本体内部的通孔和外侧的燃烧孔连接,燃烧孔的增加了也增加了颗粒本体的燃烧性;本实用新型的颗粒本体外侧包裹有燃烧层,该燃烧层的增加便于了颗粒本体的引燃,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燃烧性,便于了使用者的使用;但其极容易燃尽,且降低了生物质颗粒的原料量,容易降低燃烧热量。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包覆式生物质颗粒,热值高,燃烧时间长,加工简单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包覆式生物质颗粒,包括由调制后的生物质粉料螺旋挤压输出的高密度生物质内棒;所述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外部热压粘合有一低密度生物质外层;所述低密度生物质外层包括一体压制制成的上过渡包覆段、中间包覆段和下过渡包覆段;所述上过渡包覆段和下过渡包覆段为圆墩结构;所述中间包覆段为与圆墩大外径端一体制成的圆柱结构;所述低密度生物质外层外部设置有鱼鳞状的网面。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高密度生物质内棒由螺旋挤压机构高温挤压制成;所述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外表面设置有初步碳化层,通过螺旋挤压能够使颗粒原料密度足够高,并保证其外部能够很好地复合低密度生物质外层;初步碳化层能够辅助进行脱膜。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低密度生物质外层通过长条状的压模压制于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外表面;当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制备后,放入到压模,压模内面的凸点挤压能够形成网面,其通过压模挤压,颗粒原料间密度比较低,生产效率高,通过压模间隔挤压,形成多排颗粒段,并通过切割机构,将颗粒段切成颗粒料。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和低密度生物质外层均有木质料和粘结剂混合制成。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低密度生物质外层外表面,及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外表面于上过渡包覆段和下过渡包覆段外端部设置有防潮层,其能够对颗粒很好地防潮,延长颗粒存放时间。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包覆式生物质颗粒,热值高,燃烧时间长,其通过低密度生物质外层能够快速加热颗粒表层,并通过热量对高密度生物质内棒进行预热,高密度生物质内棒能够保证燃烧放热时间,同时保证释放的热值。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包覆式生物质颗粒,包括由调制后的生物质粉料螺旋挤压输出的高密度生物质内棒1;所述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外部热压粘合有一低密度生物质外层2;所述低密度生物质外层2包括一体压制制成的上过渡包覆段3、中间包覆段4和下过渡包覆段5;所述上过渡包覆段3和下过渡包覆段 5为圆墩结构;所述中间包覆段为与圆墩大外径端一体制成的圆柱结构;所述低密度生物质外层2外部设置有鱼鳞状的网面6。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高密度生物质内棒1由螺旋挤压机构高温挤压制成;所述高密度生物质内棒1外表面设置有初步碳化层7,通过螺旋挤压能够使颗粒原料密度足够高,并保证其外部能够很好地复合低密度生物质外层;初步碳化层能够辅助进行脱膜。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低密度生物质外层2通过长条状的压模压制于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外表面;当高密度生物质内棒制备后,放入到压模,压模内面的凸点挤压能够形成网面,其通过压模挤压,颗粒原料间密度比较低,生产效率高,通过压模间隔挤压,形成多排颗粒段,并通过切割机构,将颗粒段切成颗粒料。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高密度生物质内棒1和低密度生物质外层2均有木质料和粘结剂混合制成。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低密度生物质外层2外表面,及高密度生物质内棒1 外表面于上过渡包覆段3和下过渡包覆段5外端部设置有防潮层,其能够对颗粒很好地防潮,延长颗粒存放时间。

本实用新型的包覆式生物质颗粒,热值高,燃烧时间长,其通过低密度生物质外层能够快速加热颗粒表层,并通过热量对高密度生物质内棒进行预热,高密度生物质内棒能够保证燃烧放热时间,同时保证释放的热值。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热解内生物质棒1、碳化生物质中间层2和生物质外层 3之间设置有有机粘结层6。

上述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