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70182发布日期:2020-04-03 18:5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包括复合船体和设置于复合船体上的驱动机构,所述复合船体包括多个单船体,相邻所述单船体之间进行连接,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单船体上分别设置有波浪发电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发电机构包括流体腔、空气透平和发电机,所述流体腔位于所述单船体上,所述流体腔包括有进口、出口和辅助出口;所述进口位于所述单船体的下部,且所述进口朝向所述复合船体前进的方向,所述辅助出口也位于所述单船体的下部,且所述辅助出口朝向所述复合船体前进方向的反方向,所述辅助出口处设置有控制其开关的闸门,所述出口与所述空气透平相连接,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空气透平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发电机构包括流体腔、空气透平和发电机,所述流体腔包括水平腔和垂直腔,所述水平腔与所述垂直腔相连通,所述水平腔位于所述单船体的下部,所述水平腔设置有进口,所述垂直腔设置有出口,所述出口与所述空气透平的一端相连接,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空气透平的另一端相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腔与所述垂直腔相连接的一端设置有辅助出口,所述辅助出口上设置有控制其开关的闸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口朝向所述复合船体前进的方向,所述辅助出口朝向所述复合船体前进方向的反方向,所述驱动机构位于所述水平腔体内,且靠近所述辅助出口设置。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处于航行状态时,该闸门打开;该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处于停航状态时,所述船尾朝向波浪涌来的方向。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船体的下部呈逐渐收缩设置;和/或,

所述水平腔的上壁向下突出形成凸棱,且所述凸棱从上至下逐渐收缩;和/或;

所述水平腔体的下壁向下凹陷形成凹槽,且所述凹槽从上至下逐渐收缩。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口位于所述垂直腔的末端,且所述收口从内至外逐渐收缩。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设置有多个,每个所述单船体上都设置有驱动机构;或者,

所述驱动机构为电力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与所述波浪发电机构电性连接。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航的波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船体设置有两个,两个所述单船体之间通过连接桥相连接,两个所述单船体上皆设置有独立的驱动机构;和/或,

所述复合船体上还设置有锚泊机构,所述锚泊机构设置有三套,其中两套锚泊机构位于所述复合船体的尾部两侧,另一套锚泊机构位于所述复合船体前端的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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