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9806567阅读:来源:国知局
77和第二槽口 85的槽口宽度为2mm。所述第一槽口 77和第二槽口 85,均便于压紧变形,保证加热器出气口与尾气管连接时的紧密配合,且连接起来快捷方便。当加热器出气口的内径大于尾气管的进气口的内径时,将加热器出气口套在尾气管的进气口的外侧,然后由于第一槽口的设置,用外力挤压加热器出气口,就能够使加热器出气口与尾气管的进气口紧密配合;最后,再采用卡箍将紧密配合的加热器出气口与尾气管的进气口固定住。当加热器出气口的内径小于尾气管的进气口的内径时,将尾气管的进气口套在加热器出气口的外侧,然后由于第二槽口的设置,用外力挤压尾气管的进气口,就能够使加热器出气口与尾气管的进气口紧密配合;最后,再采用卡箍将紧密配合的加热器出气口与尾气管的进气口固定住。通过使第一尾气管主体和第二尾气管主体的夹角为135度,即令第二尾气管主体向斜下方倾斜,且第二尾气管主体与客车行驶的前进方向的夹角为45度,这样能够保证尾气管排气顺畅。本发明先通过第一槽口或第二槽口,使加热器出气口与尾气管的进气口紧密配合,再采用卡箍将加热器出气口与尾气管的进气口牢稳地连接在一起,这样既能够保证尾气加热器与尾气管连接的稳定性,又能够保证尾气加热器与尾气管连接处的密封性,防止尾气从该连接处泄漏,影响连接的稳定性。
[0049]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相连的催化消声器、尾气加热器和尾气管;所述催化消声器的右端通过第一抱箍与所述尾气加热器的左端相连,所述尾气加热器的右端通过卡箍与所述尾气管的左端相连; 所述尾气加热器包括加热器壳体、加热气路和加热水路;所述加热气路包括设置在加热器壳体上的加热器进气口与加热器出气口以及嵌入设置在加热器壳体内且连接在所述加热器进气口与加热器出气口之间的气体管路;所述加热水路包括设置在加热器壳体上的加热器进水口与加热器出水口以及嵌入设置在加热器壳体内且连接在加热器进水口与加热器出水口之间的液体管路; 所述催化消声器,其进气口与发动机的出气口相连,其出气口与加热器进气口相连;所述加热器出气口与所述尾气管的进气口相连;所述加热器进水口与发动机的出水口相连,所述加热器出水口与暖风散热器的进水口相连,所述暖风散热器的出水口与发动机的进水口相连; 所述催化消声器通过安装结构连接在车身骨架上;所述安装结构包括焊接在车身骨架上的焊接支架、可拆卸连接在焊接支架上的悬置软垫、可拆卸连接在悬置软垫上的下箍带以及可拆卸连接在下箍带上的上箍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管路缠绕在所述气体管路的外侧,且所述液体管路中的液体流动方向与所述气体管路中的气体流动的方向相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器进水口通过第一转换接头与发动机的出水口相连;所述加热器出水口通过第二转换接头与暖风散热器的进水口相连; 所述第一转换接头和第二转换接头的结构相同,均包括旋转接头和贯穿安装在旋转接头中的空心螺栓;所述第一转换接头的空心螺栓与加热器进水口螺纹连接;所述第二转换接头的空心螺栓与加热器出水口螺纹连接; 所述旋转接头包括旋转头部和旋转连接部;所述旋转头部的中间开设有空心螺栓安装通孔;所述旋转连接部的中间开设有与所述空心螺栓安装通孔相连通的第一液体通道,旋转连接部的外侧设有安装凸起;所述空心螺栓包括依次相连的螺栓头部和螺栓安装部;所述螺栓安装部的端部设有外螺纹,螺栓安装部的中间开设有第二液体通道;所述螺栓安装部上开设有若干个与所述第二液体通道相连通的液体通孔;当空心螺栓贯穿安装在所述旋转接头中,所述第一液体通道通过所述液体通孔与所述第二液体通道相连通。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器壳体通过第二抱箍与所述加热器出气口相连。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焊接支架为开口向上的第一 U型槽,且所述第一 U型槽上设有长度方向为左右方向的第一腰形孔。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悬置软垫包括上支架、下支架以及设置上支架与下支架之间的连接胶垫; 所述上支架为开口向下的第二 U型槽;所述第二 U型槽包括顶板和对称设置在顶板左右两端的第一左侧板与第一右侧板;所述顶板上贯穿安装有第一螺栓;所述下支架为开口向下的第三U型槽;所述第三U型槽包括底板和对称设置在底板左右两端的第二左侧板与第二右侧板;所述底板上贯穿安装有第二螺栓;所述第三U型槽的前后两端开口处均设有隔热板;所述第二U型槽嵌入安装在所述第三U型槽中,且所述第二U型槽的高度和第三U型槽的高度相等,所述第一左侧板的底部与所述底板的顶部之间的间隙为所述第二 U型槽高度的1/4; 所述第一螺栓和第二螺栓的结构相同,均包括依次相连的螺栓头部和带有外螺纹的螺杆;所述顶板上开设有第一螺栓安装孔,所述第一螺栓,其头部位于所述顶板的上方,其螺杆穿过所述第一螺栓安装孔伸出至所述顶板的上方;所述底板上开设有第二螺栓安装孔,所述第二螺栓,其头部位于所述底板的上方,其螺杆穿过所述第二螺栓安装孔伸出至所述底板的下方; 所述连接胶垫采用橡胶材质,且所述连接胶垫硫化连接在所述上支架与下支架之间。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箍带包括半圆弧状的上箍带主体以及分别设置在上箍带主体两端的两个上箍带连接部;所述上箍带连接部上开设有第一箍带连接孔; 所述下箍带包括半圆弧状的下箍带主体、分别设置在下箍带主体两端的两个下箍带连接部以及对称设置在下箍带主体两端下方的箍带安装结构;所述下箍带连接部上开设有第二箍带连接孔;所述箍带安装结构包括L型的安装托架和连接在安装托架与下箍带主体之间的加强筋;所述安装托架包括托架安装部和连接在托架安装部一端上方的托架加强部;所述托架安装部上开设有长度方向为前后方向的第三腰形孔;所述加强筋的底部连接在所述托架安装部的上方,加强筋的内侧连接在所述下箍带主体的外侧壁上。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器出气口的端部开设有若干个均勾分布的第一槽口。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抱箍包括箍带主体以及分别与箍带主体两端相连的两个箍带安装部,所述箍带安装部上开设有长度方向为前后方向的第二腰形孔;所述箍带主体的内侧设有箍带限位部。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管包括尾气管主体以及分别设置在尾气管主体左右两端的尾气管的进气口和尾气管的出气口;所述尾气管的进气口的左端外周开设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第二槽口;所述尾气管主体包括折弯相连的第一尾气管主体和第二尾气管主体,且所述第一尾气管主体与所述第二尾气管主体的夹角为135度。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尾气加热后处理系统,包括催化消声器、尾气加热器和尾气管。尾气加热器包括加热器壳体、加热气路和加热水路;加热气路包括加热器进气口、加热器出气口和气体管路。加热水路包括加热器进水口、加热器出水口和液体管路。催化消声器,其进气口与发动机的出气口相连,其出气口与加热器进气口相连。加热器出气口与尾气管的进气口相连。加热器进水口与发动机出水口相连,加热器出水口与暖风散热器进水口相连,暖风散热器出水口与发动机进水口相连。催化消声器通过安装结构连接在车身骨架上。本发明能够对发动气尾气产生的热量进行有效利用,且能够降低油耗,具有结构牢固可靠、可调节性高等特点。
【IPC分类】F02G5/02
【公开号】CN105569873
【申请号】CN201610092789
【发明人】黄叶明, 王 华, 王少黎, 王黎明, 曹西朴, 倪良春
【申请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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