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流量泄漏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0384阅读:3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液压测试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小流量泄漏测试装置。



背景技术:

液压泵、马达及液压阀等液压元件在性能测试中,泄漏量是反应其质量的重要参数之一,液压元件的泄漏量存在总量小、变化幅度小等特点,故常采用高精度的泄漏测试装置。目前,国内液压企业在液压元件的泄漏测试中,一般采用量筒测量、涡轮流量传感器测量以及齿轮流量传感器测量。采用量筒测量泄漏量,测量精度低且操作复杂;采用涡轮流量传感器测量泄漏量,测量精度易受油液温度影响且寿命低;采用齿轮流量传感器测量泄漏量,结构复杂且易对系统产生脉动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液压元件泄漏量测试的精度以及测试装置的使用周期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小流量泄漏测试装置,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以及采集信号准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小流量泄漏测试装置,包括油箱、电动机、液压泵、溢流阀、两位四通电磁阀、两位两通电磁阀、液压缸、激光传感器、信号调理隔离电路、信号采集装置、油液过滤器、两位三通电磁阀Ⅰ、两位三通电磁阀Ⅱ。

电动机与液压泵同轴连接,液压泵吸油口与油箱连接,液压泵压油口分别与溢流阀的进油口和两位四通电磁阀的P口连接,溢流阀用于限制液压泵3输出压力,两位四通电磁阀的A口与液压缸连接,B口与两位两通电磁阀的P口连接,T口与油箱连接。两位三通电磁阀Ⅰ和两位三通电磁阀Ⅱ的P口分别与待测液压元件的泄漏油口连接,通过控制电磁铁得电可以实现不同液压元件泄漏回路的接入,A口合流并与油箱连接,B口合流并与油液过滤器的进油口连接,油液过滤器的出油口分别与液压缸和两位两通电磁阀的T口连接。激光传感器与液压缸的活塞杆安装在同一水平位置,激光传感器的发射端与接收端正对活塞杆,激光传感器与信号调理隔离电路连接,信号调理隔离电路负责将信号转换为信号采集装置可接受的标准信号,并保证信号不受其他电磁干扰。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是:采用液压缸作为泄漏测量的容器,低压状态下,液压缸无泄漏、使用周期长且不受油液温度影响;采用激光传感器测量位移,测量精度高;测试装置易操控,可通过程序实现自动控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小流量泄漏测试装置结构图。

图中:1、油箱;2、电动机;3、液压泵;4、溢流阀;5、两位四通电磁阀;6、两位两通电磁阀;7、液压缸;8、激光传感器;9、信号调理隔离电路;10、信号采集装置;11、油液过滤器;12、两位三通电磁阀Ⅰ;13、两位三通电磁阀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在图1所示的小流量泄漏测试装置结构图中,包括油箱1、电动机2、液压泵3、溢流阀4、两位四通电磁阀5、两位两通电磁阀6、液压缸7、激光传感器8、信号调理隔离电路9、信号采集装置10、油液过滤器11、两位三通电磁阀Ⅰ12、两位三通电磁阀Ⅱ13。

电动机2与液压泵3同轴连接,液压泵3吸油口与油箱1连接,液压泵3压油口分别与溢流阀4的进油口和两位四通电磁阀5的P口连接,溢流阀4用于限制液压泵3输出压力,两位四通电磁阀5的A口与液压缸7连接,B口与两位两通电磁阀6的P口连接,T口与油箱1连接。两位三通电磁阀Ⅰ12和两位三通电磁阀Ⅱ13的P口分别与待测液压元件的泄漏油口连接,通过控制电磁铁得电可以实现不同液压元件泄漏回路的接入,A口合流并与油箱1连接,B口合流并与油液过滤器11的进油口连接,油液过滤器11的出油口分别与液压缸7和两位两通电磁阀6的T口连接。激光传感器8与液压缸7的活塞杆安装在同一水平位置,激光传感器8的发射端与接收端正对活塞杆,激光传感器8与信号调理隔离电路9连接,信号调理隔离电路9负责将信号转换为信号采集装置10可接受的标准信号,并保证信号不受其他电磁干扰。

测试过程:将两位三通电磁阀Ⅰ12和两位三通电磁阀Ⅱ13的P口与被试液压元件的泄漏油口通过油管连接,控制两位三通电磁阀Ⅰ12的电磁铁得电,实现相应液压元件泄漏测试回路的接入。泄漏油液经油液过滤器11到达液压缸7的右腔,推动活塞杆向左移动,液压缸7的左腔油液经两位四通电磁阀5回到油箱1中,此时活塞杆产生的位移被激光传感器8检测,激光传感器8输出信号,经信号调理隔离电路9,传输至采集装置10内,实现数据采集与存储。测试完毕,控制两位三通电磁阀Ⅰ12的电磁铁失电,关闭泄漏回路的接入,控制两位四通电磁阀5和两位两通电磁阀6的电磁铁得电,液压泵3输出油液经两位四通电磁阀5进入液压缸的左腔,系统压力由溢流阀4调定,此时活塞杆向右移动,直至激光传感器8检测活塞杆位置恢复到最初状态,控制所有电磁阀的电磁铁失电。

以上阐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和优点,其目的是让本领域的人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并实施,并不能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本质变换或改进,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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