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片式失电电磁离合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0346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片式失电电磁离合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离合器,具体是一种单片式失电电磁离合器。



背景技术:

在机械传动过程中,需要频繁启动的工况时,电磁离合器主要负责连结和分离动力转矩,同时兼具过载保护功能。电磁离合器可实现的功能有连结·分离、变速、正反旋转、高频度运行、定位、分度、微动等。电磁离合器属于一种精密零部件,安装的精准程度直接影响到动力传送的性能保障,进而影响到整机的可靠性。机械启动状态下,电磁离合器是处于结合状态,通电情况下,内部线圈不断耗电,不符合节能的社会需求。

传统的电磁离合器是定子、转子、衔铁三个部分结构组成,定子通过安装法兰直接安装、固定到支架等静止部位上。转子通过键固定到旋转轴上。定子与转子通过作为磁路一部分的狭窄的空气通道进行组合,形成磁极。衔铁单元由电枢·环形板状弹簧,与转子相对,并保持一定的空隙,正确地进行组合。定子内部有电磁线圈,通电后产生磁场,磁化转子产生磁场,吸引衔铁而产生结合,此时板状弹簧产生变形,驱动侧的转矩通过板状弹簧传递到从动侧。在释放时,切断电磁线圈的电源,随着电流的消失,磁场也消失,由于板状弹簧的释放作用了,衔铁就开始离脱产生间隙,从而转矩消失。定子和转子的空隙是0.5mm左右,转子和衔铁的空隙0.3mm左右,安装时需要严格调整间隙。现有的电磁离合器具有以下缺点:

缺点一:安装电磁离合器定子、转子、衔铁时比较困难,需要较长时间调整间隙,对安装人员技术水平要求较高。

缺点二:长时间工作状态下电磁离合器是处于通电状态,不断消耗电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单片式失电电磁离合器,通过取消转子结构,安装时无需调整间隙,节省人力;并且设计为失电结合,达到节省能耗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单片式失电电磁离合器,包括带电磁线圈的定子、衔铁、轴套和弹性元件,所述轴套套在电机轴上,所述衔铁固定在所述轴套上,所述衔铁的一个端面的端部设有摩擦片,所述摩擦片正对着皮带轮的端面,所述衔铁的另一个端面正对着定子,所述定子固定在电机的端面上,所述弹性元件套在定子的内圈上。

优选的,所述弹性元件为弹簧。

进一步的,所述电机轴在轴向方向上设有2个平面,所述轴套内孔设有与所述电机轴的2个平面对应的平面。

优选的,所述电机轴在轴向方向上的两个平面平行。

优选的,所述定子的电磁线圈设置在定子靠近衔铁的一侧。

优选的,所述衔铁与所述轴套通过胶水粘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实现了在自动化程度要求不断提高和绿色节约能源的应用背景下,通过改变电磁离合器传统的定子、转子、衔铁三个部分结构组成,取消了转子部分,利用在衔铁上加装一个轴套和弹簧,实现衔铁可往返运动的功能;结构设计简单化,安装时无需调整间隙,大大降低的安装难度,节省人力。而且采用了失电离合器的结构,整机长时间运转是不消耗电能,节省能耗,经济效益突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应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如图1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单片式失电电磁离合器,包括带电磁线圈的定子1、衔铁2、轴套3和弹性元件4,所述轴套3套在电机轴5上,可往复滑动,所述衔铁2与所述轴套3固定为一体,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衔铁2与所述轴套3通过胶水粘结,所述衔铁2的一个端面的端部设有摩擦片6,所述摩擦片6正对着皮带轮7的端面,所述衔铁2的另一个端面正对着定子1,所述定子1固定在电机8的端面上,所述弹性元件4套在定子1的内圈上。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弹性元件4为弹簧。

所述电机轴5在轴向方向上设有2个平面,所述轴套3内孔设有与所述电机轴5的2个平面对应的平面31。

如图2所示,所述电机轴5在轴向方向上的两个平面31平行。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定子1的电磁线圈设置在定子1靠近衔铁2的一侧。

弹簧4套于定子内圈,摩擦片6胶粘在皮带轮端面。在离合器失电状态下,弹簧4推力压迫衔铁2与皮带轮产生摩擦转矩,电机通电后电机轴5带到衔铁2旋转,衔铁2带动摩擦片6与皮带轮旋转,动力产生输出。在离合器通电状态下,定子1产生磁场,吸引衔铁2克服弹簧4的压力与摩擦片6分离,动力传输断开。

在电机轴上加工出两个平面,对应的轴套内孔两个平面可以滑动,且利用这两个平面进行旋转时的传动,在这种设计情况下可以取消离合器的转子部分。离合器结合时的传动是失电状态下利用弹簧力进行,分离时靠电磁力克服弹簧力进行的,长时间运行时无需消耗电能。

以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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