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汽车减震器顶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66427发布日期:2019-05-15 22:44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汽车减震器顶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减震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汽车减震器顶胶。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消费者对于汽车的舒适和稳定性要求越来越高。现有技术中,单通道顶胶,弹簧力、活塞杆力、缓冲块力全部直接受到在底部连接板的同一个位置,这回导致橡胶受力比较大,导致产品耐久效果差。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汽车减震器顶端固定车架及减小车轮遇颠簸路面带来的振动和噪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汽车减震器顶胶,起到减震器与车身的连接作用,减小了汽车在行进过程中,由于车轮接触路面带来的振动,增加了乘坐人员的舒适性。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新型汽车减震器顶胶,包括:内骨架、橡胶、外套、上连接板、下连接板、缓冲限位座;

所述内骨架的第一端固定在第一橡胶上,所述内骨架的第二端固定在第二橡胶上,所述第一橡胶远离所述内骨架的第一端上固定有第一外套件、所述第二橡胶远离所述内骨架的第二端上固定有第二外套件;

所述上连接板和所述下连接板将所述内骨架、所述橡胶、所述外套包裹,且所述内骨架、所述橡胶、所述外套的中心线与所述上连接板和所述下连接板的中心线重合;

所述缓冲限位座的上侧面与所述下连接板的下侧面贴合,并对所述下连接板进行支撑。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缓冲限位座为凸字型结构,且所述下连接板与所述凸字型结构的上部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下连接板和所述缓冲限位座通过凸点焊接进行固定,所述上连接板和所述下连接板通过凸点焊接进行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内骨架、所述橡胶、所述外套通过硫化模具高温成型。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减震器的活塞杆穿过内孔后用螺母打紧,序号上的两个通孔与车身贴合,通过螺栓和螺母打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上连接板和所述下连接板向两端延伸的长度,大于所述缓冲限位座的两端延伸长度。

应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新型汽车减震器顶胶,起到减震器与车身的连接作用,减小了汽车在行进过程中,由于车轮接触路面带来的振动,增加了乘坐人员的舒适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一种新型汽车减震器顶胶,包括:内骨架1、橡胶2、外套3、上连接板4、下连接板5、缓冲限位座6;

所述内骨架1的第一端固定在第一橡胶21上,所述内骨架1的第二端固定在第二橡胶22上,所述第一橡胶21远离所述内骨架1的第一端上固定有第一外套件31、所述第二橡胶22远离所述内骨架1的第二端上固定有第二外套件32;所述上连接板4和所述下连接板5将所述内骨架1、所述橡胶2、所述外套3包裹,且所述内骨架1、所述橡胶2、所述外套3的中心线与所述上连接板4和所述下连接板5的中心线重合;所述缓冲限位座6的上侧面与所述下连接板5的下侧面贴合,并对所述下连接板5进行支撑。

可以理解的是下连接板5、缓冲限位座6通过凸点焊接在一起;内骨架1、橡胶2、外套3通过硫化模具高温成型,成型冷却后压装入下连接板5、缓冲限位座6焊接在一起的金属件中再与上连接板4通过凸点焊接在一起。减震器的活塞杆穿过内孔后用螺母打紧,上连接板4上的两个通孔与车身贴合,通过螺栓和螺母打紧连接。

起到减震器与车身的连接作用,减小了汽车在行进过程中,由于车轮接触路面带来的振动,增加了乘坐人员的舒适性。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缓冲限位座6为凸字型结构,且所述下连接板5与所述凸字型结构的上部接触。通过缓冲限位座6的下半部分进行稳固,形成的整体顶胶结构构造简单,且限位座6的两端便于线路通过。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下连接板5和所述缓冲限位座6通过凸点焊接进行固定,如图的黑点示意部分,所述上连接板4和所述下连接板5通过凸点焊接进行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内骨架1、所述橡胶2、所述外套3通过硫化模具高温成型,实现一体成型结构,提高顶胶整体结构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减震器的活塞杆穿过内孔后7用螺母打紧,通孔8与车身贴合,通过螺栓和螺母打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上连接板4和所述下连接板5向两端延伸的长度,大于所述缓冲限位座6的两端延伸长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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