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53108阅读:556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属于物质分析仪器技术领域,具体讲就是涉及一种低噪音、高信噪比的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



背景技术:

紫外可见检测器,是基于溶质分子吸收紫外可见光的原理设计的检测器,即当紫外可见部分光束透过流动池时,若流动相吸收光,此时,其吸收度与吸光组分的浓度和流动池的光径长度成正比。目前,紫外可见检测器是应用最广泛的检测器,它具有灵敏度高、噪音低、线性范围宽、对流速和温度均不敏感等优点,可用于分析、制备色谱和微量分析。其中紫外可见检测器流通池是该检测器的核心部件之一,其主要作用是提供一个光束和流动相交汇的通道,使紫外可见部分光束持续的照射脉动很小的流动相,产生光吸收,从而实现各种样品的定量定性分析。

但是现有的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由于整体结构缺陷导致其工作噪音、漂移受环境影响较大,抗干扰能力差,从而降低了检测的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的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噪声大,抗干扰能力差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通过对现有的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的结构做改进,提高了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抗干扰性,降低了整体噪音、漂移,从而能提高了信噪比。

技术方案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发明设计的一种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它包括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腔底部装有电源板,底座内腔中利用挡板和保温板从左到右依次隔出左腔室,中间腔室和右腔室,散热器和变压器装在左腔室的电源板上,所述底座左侧面上与散热器对应位置安装有散热风扇,底座左侧面上与变压器对应位置安装有电源插座,灯室装在中间腔室中,灯室利用隔板与中间腔室其它部位隔开,所述右腔室的前端装有通讯板,紧靠通讯板后侧的右腔室中装有单色器,所述单色器的后侧面的右腔室中装有电源开关;

所述左腔室前端的底座前侧面上设有散热孔,中间腔室前端的底座前侧面上设有散热网孔,底座右侧面上装有控制面板。

进一步,所述灯室包括保温盒,所述保温盒上表面设有散热片,所述保温盒为双层隔热结构。

进一步,所述单色器安装在安装箱体内,所述安装箱体包括铝合金骨架内层和塑料外壳,所述铝合金骨架内层和塑料外壳之间设有间隙层。

进一步,所述通讯板上装有主控板。

进一步,后侧面上与灯室对应位置安装有散热扇。

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通过对现有的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的结构做改进,提高了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抗干扰性,降低了整体噪音、漂移,从而能提高了信噪比。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灯室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中安装箱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详细说明。

实施例

如附图1~3所示,一种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它包括底座1,底座1内腔底部装有电源板2,底座1内腔中利用挡板2和保温板3从左到右依次隔出左腔室101,中间腔室102和右腔室103,散热器4和变压器5装在左腔室101的电源板2上,所述底座1左侧面上与散热器4对应位置安装有散热风扇6,底座1左侧面上与变压器5对应位置安装有电源插座7,灯室8装在中间腔室102中,灯室8利用隔板9与中间腔室102其它部位隔开,所述右腔室103的前端装有通讯板10,紧靠通讯板10后侧的右腔室103中装有单色器11,所述单色器11的后侧面的右腔室103中装有电源开关12;

所述左腔室101前端的底座1前侧面上设有散热孔104,中间腔室102前端的底座1前侧面上设有散热网孔13,底座1右侧面上装有控制面板16。

所述灯室8包括保温盒801,所述保温盒801上表面设有散热片802,所述保温盒801为双层隔热结构。

所述单色器11安装在安装箱体14内,所述安装箱体14包括铝合金骨架内层1401和塑料外壳1402,所述铝合金骨架内层1401和塑料外壳1402之间设有间隙层。

所述通讯板10上装有主控板17。

后侧面上与灯室8对应位置安装有散热扇18。

本实施例设计的一种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对整体安装结构进行改良,增强了设备的隔热性能,提高了其抗干扰性能,降低了整体噪音、漂移,从而能提高了信噪比。

本实施例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顺时针”、“逆时针”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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