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共享车辆的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1433201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一种共享车辆的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共享车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共享车辆的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汽车化进程一直呈现持续加速的趋势。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大量的能源消耗、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城市交通拥堵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还时刻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能有效缓解或避免这些问题,许多城市的管理部门相应地制定和出台了多种办法和/或解决方案,例如,控制机动车的数量,机动车尾号限行,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鼓励人们购买电动汽车,大力发展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以引导人们绿色出行,等等。

我国是自行车生产和使用的大国。长期以来,自行车一直都作为人们在同城内短距离出行的主要代步交通工具。此外,由于自行车的廉价、轻便、节能、环保等优点,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绿色出行、低碳环保、健康生活等理念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骑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自行车管理系统,主要是在城市的某个区域内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些存放自行车的点(例如,地铁站口、公交站附近等),一个存放点一般可以放置十几辆自行车。然而,这些自行车大都是传统自行车,一般都需要有专人来维护和管理;多个存放点之间、存放点和自行车之间、自行车和自行车之间并不能实现通信和信息共享,也没有专门的自行车管理平台来统一对某一区域的存放点和自行车进行管理和资源调配,因此不能高效且合理地分配有限的自行车资源。此外,用户在使用此类自行车时常会遇到例如不能方便地找到目的地附近的可用自行车、不能提前预订自行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例如借车卡、交押金等)才能使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自行车被盗、归还自行车方式相对单一等问题,这些问题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市场上出现了共享单车,共享自行车的出现极大的解决了上述问题,但是,随着共享自行车的增多,并且,用户在使用完共享自行车后,随即将共享自行车在道路上随意停放,这样就会造成城市街道紊乱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共享车辆的控制方法,该方法可以督促用户在使用完共享自行车后,将共享自行车按要求停放,从而降低或者避免共享自行车随意停放造成城市街道紊乱现象。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一种共享车辆的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在移动设备上结束租车行程步骤;

启动所述移动设备的相机步骤;

相机对共享车辆拍摄以获得车辆停放数据信息步骤,所述车辆停放数据信息包括车辆停放状态;

通过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上传步骤;

接收从客户端上传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步骤;

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步骤。

优选的,在所述接收从客户端上传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步骤之后和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步骤之前还包括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步骤,所述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步骤包括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成功步骤;所述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步骤包括判断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是否匹配车辆标准停放状态,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车辆标准停放状态匹配时,则进入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成功步骤。

优选的,所述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步骤包括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失败步骤,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车辆标准停放状态不匹配时,则进入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失败步骤。

优选的,在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失败步骤之后重新进入启动所述移动设备的相机步骤。

优选的,所述车辆停放数据信息包括车辆编号,所述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步骤还包括:获取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步骤;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与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比对,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与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匹配时,且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车辆标准停放状态匹配时,则进入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成功步骤。

采用以上方法后,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由于在结束租车行程的过程中,需要客户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上传,这样,可以督促用户在使用完共享自行车后,将共享自行车按要求停放,从而降低或者避免共享自行车随意停放造成城市街道紊乱现象。

另外,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包括:

相机控制模块,用于启动所述移动设备的相机;

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从客户端传送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

主控制模块,用于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

所述相机控制模块与数据接收模块均与主控制模块电连接。

所述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还包括数据处理模块,所述数据处理模块与主控制模块电连接,所述处理模块为自动处理模块,所述自动处理模块内存储有车辆标准停放状态数据库,所述自动处理模块用以判断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是否匹配车辆标准停放状态。

所述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还包括数据处理模块,所述数据处理模块与主控制模块电连接,所述处理模块为人工处理模块,所述人工处理模块用以人工判断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是否匹配车辆标准停放状态。

所述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还包括:车辆编号识别模块,用以获取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车辆编号比对模块,用以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与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比对;所述车辆编号识别模块、车辆编号比对模块均与数据处理模块电连接。

采用上述系统后,具有如下优点: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从客户端传送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这样,可以督促用户在使用完共享自行车后,将共享自行车按要求停放,从而降低或者避免共享自行车随意停放造成城市街道紊乱现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共享车辆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的结构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发明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下文将使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向本领域的其它技术人员传达他们工作的实质所通常使用的术语来描述本公开的发明概念。然而,这些发明概念可体现为许多不同的形式,因而不应视为限于本文中所述的实施例。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使本公开内容更详尽和完整,并且向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完整传达其包括的范围。也应注意这些实施例不相互排斥。来自一个实施例的组件、步骤或元素可假设成在另一实施例中可存在或使用。在不脱离本公开的实施例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多种多样的备选和/或等同实现方式替代所示出和描述的特定实施例。本申请旨在覆盖本文论述的实施例的任何修改或变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明显可以仅使用所描述的方面中的一些方面来实践备选实施例。本文出于说明的目的,在实施例中描述了特定的数字、材料和配置,然而,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没有这些特定细节的情况下,也可以实践备选的实施例。在其它情况下,可能省略或简化了众所周知的特征,以便不使说明性的实施例难于理解。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有”、“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参见附图1示,一种共享车辆的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在移动设备上结束租车行程步骤;

启动所述移动设备的相机步骤;

相机对共享车辆拍摄以获得车辆停放数据信息步骤,所述车辆停放数据信息包括车辆停放状态;

通过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上传步骤;

接收从客户端上传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步骤;

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步骤;

优选的,在所述接收从客户端上传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步骤之后和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步骤之前还包括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步骤,所述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步骤包括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成功步骤;所述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步骤包括判断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是否匹配车辆标准停放状态,

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车辆标准停放状态匹配时,则进入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成功步骤。

所述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步骤包括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失败步骤,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车辆标准停放状态不匹配时,则进入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失败步骤。在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失败步骤之后重新进入启动所述移动设备的相机步骤。这样,可以提醒用户重新还车。

进一步改进,所述车辆停放数据信息包括车辆编号,所述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步骤还包括:获取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步骤;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与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比对,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与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匹配时,且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车辆标准停放状态匹配时,则进入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成功步骤。

其中,车辆停放数据信息可以包括图像数据、音频数据、或者视频数据中的其中一种或组合,图像数据、音频数据、或者视频数据中可以是单份数据也可以是多份。这样,就可以从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可以获取的车辆的停放状态,包括并不限于车辆的停放位置、车辆的停放角度、车辆的完整程度、车辆是否锁好等。具体的,用户在使用完共享自行车后,将自行车停放在路上,用手机或者其它用户终端拍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用户通过客户端传送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从而可以接收用户从客户端传送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

所述的车辆标准停放状态包括自行车的停放满足城市自行车或非机动车管理规定里的相应要求中的其中一条规定或多条规定,例如停放于非机动车停放区并摆放整齐;所述的车辆标准停放状态也包括小区自行车或非机动车管理规定里的相应要求的其中一条规定或多条规定,例如停放在指定区域。所述的车辆标准停放状态可以是制定的统一标准,所述的车辆标准停放状态也可以视具体停车位置而变化。

其中,获取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具体可以是通过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二维码或者车辆的编号牌或其它方式上读取。其中,所述的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可以是用户本次所租车辆的编号,也可以是用户在历史租车记录中的全部车辆编号。在所述的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为用户本次所租车辆的编号时,可以激励用户将本次所租车辆停放符合要求;在所述的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为用户在历史租车记录中的全部车辆编号时,可以激励用户将路边任意车辆的车辆停放整齐,因为路边任意车辆有可能是用户租过的,有可能与历史租车记录中的全部车辆编号匹配,激励用户将路边的车辆停放整齐,进一步促进将共享自行车按要求停放,从而降低或者避免共享自行车随意停放造成城市街道紊乱现象的目的。

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步骤可以是:工作人员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标准停车数据库中的车辆进行比对。这样,由工作人员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分析,人工分析可以根据车辆停放数据信息的差异性做出合理判断,可以保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当然,对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步骤还可以是:自动处理方式,具体的可以是数据处理模块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标准停车数据库中的车辆进行比对,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车辆标准停放状态匹配时,则认为车辆停车状态满足停车要求;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与车辆标准停放状态匹配时,则认为车辆停车状态未满足停车要求。

采用以上方法后,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由于在结束租车行程的过程中,需要客户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上传,这样,可以督促用户在使用完共享自行车后,将共享自行车按要求停放,从而降低或者避免共享自行车随意停放造成城市街道紊乱现象。

参见附图2示,另外,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包括:

相机控制模块,用于启动所述移动设备的相机;

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从客户端传送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

主控制模块,用于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

所述相机控制模块与数据接收模块均与主控制模块电连接。

具体的,用户的移动设备上安装有客户端或者手机应用软件app,相机控制模块与移动设备上安装有客户端或者手机应用软件app无线连接,或者相机控制模块集成在客户端或者手机应用软件app上,使客户端或者手机应用软件app启动用户的移动设备上的相机。无线连接具体可以是移动网络或者wifi或者蓝牙等。

所述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还包括数据处理模块,所述数据处理模块与主控制模块电连接,所述处理模块为自动处理模块,所述自动处理模块内存储有车辆标准停放状态数据库,所述自动处理模块用以判断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是否匹配车辆标准停放状态。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车状态满足停车要求时,主控制模块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

当然,还可以是,所述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还包括数据处理模块,所述数据处理模块与主控制模块电连接,所述处理模块为人工处理模块,所述人工处理模块用以人工判断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放状态是否匹配车辆标准停放状态。若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停车状态满足停车要求时,主控制模块向移动设备上的客户端发送还车结果信息。

所述一种共享车辆控制系统还包括:

车辆编号识别模块,用以获取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

车辆编号比对模块,用以将车辆停放数据信息中的车辆编号与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比对;

所述车辆编号识别模块、车辆编号比对模块均与数据处理模块电连接。

其中,所述的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可以是用户本次所租车辆的编号,也可以是用户在历史租车记录中的全部车辆编号。在所述的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为用户本次所租车辆的编号时,可以激励用户将本次所租车辆停放符合要求;在所述的用户租车的车辆编号为用户在历史租车记录中的全部车辆编号时,可以激励用户将路边任意车辆的车辆停放整齐,因为路边任意车辆有可能是用户租过的,有可能与历史租车记录中的全部车辆编号匹配,激励用户将路边的车辆停放整齐,进一步促进将共享自行车按要求停放,从而降低或者避免共享自行车随意停放造成城市街道紊乱现象的目的。

共享车辆包括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等。

采用上述系统后,具有如下优点: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从客户端传送的车辆停放数据信息,这样,可以督促用户在使用完共享自行车后,将共享自行车按要求停放,从而降低或者避免共享自行车随意停放造成城市街道紊乱现象。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较佳可行的实施示例,不能因此即局限本发明的权利范围,对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凡运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构思做出的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都应属于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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