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包括:
彼此面对的反射阳极和透明阴极;
在所述反射阳极与所述透明阴极之间的包括第一发光层的第一堆叠体;
在所述第一堆叠体与所述透明阴极之间的包括第二发光层的第二堆叠体;
在所述第二堆叠体与所述透明阴极之间的包括第三发光层的第三堆叠体;
在所述第一堆叠体与所述第二堆叠体之间的第一电荷生成层;以及
在所述第二堆叠体与所述第三堆叠体之间的第二电荷生成层,
其中所述第一电荷生成层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电荷生成层的厚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荷生成层的厚度是所述第二电荷生成层的厚度的1.4倍至1.6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荷生成层包括第一N型电荷生成层和第一P型电荷生成层,以及所述第一N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一P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N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是所述第一P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的1.5倍至1.7倍。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N型电荷生成层接触所述第一堆叠体,以及所述第一P型电荷生成层接触所述第二堆叠体。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电荷生成层包括第二N型电荷生成层和第二P型电荷生成层,以及所述第二N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P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
7.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包括:
设置在阳极与阴极之间的多个堆叠体;以及
用于向所述多个堆叠体提供电荷的多个电荷生成层,
其中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阳极的电荷生成层的厚度大于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阴极的电荷生成层的厚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阳极的所述电荷生成层的厚度是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阴极的所述电荷生成层的厚度的1.4倍至1.6倍。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阳极的所述电荷生成层包括N型电荷生成层和P型电荷生成层,以及所述N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大于所述P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N型电荷生成层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阳极,以及所述P型电荷生成层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阴极。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从所述多个堆叠体发射的光混合在一起,并且所混合的光穿过所述阴极以发射白色光。
12.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包括:
设置在反射阳极与透明阴极之间的多个堆叠体;以及
用于向所述多个堆叠体提供电荷的多个电荷生成层,
其中在所述多个电荷生成层之中,接触具有最少电子供给的堆叠体的电荷生成层具有最大厚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在所述多个电荷生成层之中,设置为最靠近所述反射阳极的电荷生成层具有最大的厚度值。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设置为最靠近所述反射阳极的所述电荷生成层包括N型电荷生成层和P型电荷生成层,其中所述P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小于所述N型电荷生成层的厚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N型电荷生成层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反射阳极,以及所述P型电荷生成层设置为相对地靠近所述透明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