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缆,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扁平电缆。
背景技术:
生活中,多股结构的扁平电缆运用十分普遍,扁型结构特别适用于频繁弯曲的场合,不扭结,折叠整齐,适用于发电、冶金、化工、港口等恶劣环境下移动电器设备之间电器连接。
如现有技术中授权公告号为CN2615828Y的中国专利文件公开了一种新型扁平电缆,包括平行排列的绝缘缆芯和护套层,所述平行排列的缆芯为组合平行排列的绝缘缆芯,缆芯的绝缘层和护套层为阻燃柔性树脂,护套层外表面上在每组绝缘缆芯间隔处设有上下对称的小槽。
上述扁平电缆在使用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一起使用或者将绝缘缆芯分组使用,需要将绝缘缆芯分组使用时,只需沿着小槽将绝缘缆芯整组撕开即可;但是使用过程中也会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在原本需要分组使用的时候将绝缘缆芯撕开长度过长,导致单组绝缘缆芯不易固定;或者分开使用的绝缘缆芯又需要组合使用时,由于撕开的结构不可逆,导致多个单组绝缘缆芯无法得到有效固定,使得布线较为混乱。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扁平电缆,便于在多组缆芯分开后又需要组合使用时,对多组缆芯进行固定。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扁平电缆,包括若干平行排列的缆芯,相邻缆芯之间设有间隔,所述缆芯的外侧设有护套层,所述护套层的上下两侧于相邻缆芯之间沿护套层长度方向设有V型槽,所述护套层的上侧或下侧对应每条缆芯的位置凸起设置有固定块,固定块沿着护套层的长度方向间隔30-50cm设置一组;所述固定块上设有沿护套层宽度方向延伸的通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设置V型槽结构便于将单根缆芯撕开,方便单根缆芯单独使用;在缆芯撕开后又需要重新组合使用时,由于护套层上间隔30-50cm设置固定块,且固定块中设有通孔,可采用扎带或束线绳等穿过通孔将多根缆芯上的固定块固定,从而将散乱的多根缆芯收拢在一起;且采用上述方案将多根缆芯固定后,可避免单根缆芯轴向被拉扯松动,多根缆芯固定较为顺直;通过设置固定块结构,便于对固定位置进行精确定位,使得多根缆芯固定位置统一,方便多根缆芯进行固定。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护套层右侧设有沿护套层长度方向延伸的夹槽,夹槽为横截面的弧度大于210度的弧形槽;所述护套层的左侧设有与夹槽适配的凸条,凸条沿护套层的长度方向延伸。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使用区域有多条扁平电缆时,可通过将后一扁平电缆的凸条卡入前一扁平电缆的夹槽,夹槽为弧度大于210度的弧形槽,使得凸条卡入时,不易脱离;从而使得多条扁平电缆呈平铺状态,便于对扁平电缆进行整理,使得布线更整洁。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凸条内部封装有金属条。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凸条内部封装金属条,可提高凸条的硬度,便于凸条卡入夹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缆芯包括导电芯体和绝缘层。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绝缘缆芯可将导电芯体与护套层隔开,使得在单根缆芯撕下时,不损伤导电芯体。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绝缘层和护套层的材质为阻燃性树脂。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得该扁平电缆具有更好的阻燃性能,使用更可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施例的截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施例的长度方向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缆芯;2、护套层;3、导电芯体;4、绝缘层;5、V型槽;6、固定块;7、通孔;8、夹槽;9、凸条;10、金属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扁平电缆,如图1、2所示,包括5根平行设置的缆芯1,缆芯1包括导电芯体3和绝缘层4;相邻缆芯1之间的间距a为5-8mm;缆芯1的外侧包覆有护套层2;绝缘层4和护套层2的材料为阻燃性树脂。
如图1、2所示,护套层2的上下两侧于相邻缆芯1之间设有沿护套层2长度方向延伸的V型槽5,通过沿着V型槽5可以将相邻缆芯1撕开,使得单根缆芯1分离。
如图1、2所示,护套层2的上侧对应每根缆芯1的位置均设有固定块6,固定块6与护套层2为一体式结构,固定块6于护套层2上间隔30-50cm分布;每个固定块6上均设有通孔7,通孔7与护套层2的上侧表面平行。通过在每组固定块6的通孔7间穿设并连接扎带或束线绳可以将分开的多个单一缆芯1收拢在一起。
如图1、2所示,护套层2右侧设有沿护套层2长度方向延伸的夹槽8,夹槽8为横截面的弧度大于210度的弧形槽;护套层2的左侧设有与夹槽8适配的凸条9,凸条9沿护套层2的长度方向延伸;在使用场合中,有多条该种类型的扁平电缆时,可将其中一条扁平电缆的凸条9嵌入另一扁平电缆的夹槽8中,使得两条扁平电缆呈平铺状态,方便对若干扁平电缆进行有序排列。为了提高凸条9的结构强度,使得凸条9方便嵌入夹槽8,本实施例优选地,在凸条9内还内衬有金属条10;金属条10可以采用挠性材料也可以采用韧性材料。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