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721351发布日期:2021-01-24 08:4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具有显示透光区、主显示区以及过渡显示区,所述过渡显示区设置于所述显示透光区和所述主显示区之间,所述显示装置包括:多个第一显示像素,设置于所述主显示区;多个第二显示像素,设置于所述显示透光区和所述过渡显示区;多个像素驱动电路岛,设置于所述过渡显示区,且环绕所述显示透光区分布,每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包括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用于驱动多个所述第二显示像素发光;以及多个第一信号线,每个所述第一信号线包括连接段,多个所述第一信号线的所述连接段设置于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和所述显示区透光区之间且连接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信号线还包括过渡段,多个所述第一信号线的所述过渡段设置于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和所述主显示区之间,且与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透光区关于第一对称轴和第二对称轴对称设置,所述第一对称轴与所述第二对称轴垂直,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包括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和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与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关于所述第二对称轴对称设置;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关于所述第一对称轴对称设置,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关于所述第一对称轴对称设置;其中,每个所述第一信号线的所述连接段连接于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和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对应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透光区具有弧形边界,从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至远离所述第一对称轴的方向上,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至少部分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的数目递减;从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至远离所述第一对称轴的方向上,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至少部分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的数目递减。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呈条状,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的宽度相同,从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至远离所述第一对称轴的方向上,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至少部分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的高度递减;从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至远离所述第一对称轴的方向上,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至少部分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的高度递减。6.根据权利要求3-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的部分相邻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的高度相同,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的部分相邻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的高度相同。7.根据权利要求3-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至少部分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任意相邻两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的间距均相等;
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至少部分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任意相邻两个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的间距均相等。8.根据权利要求3-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从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至远离所述第一对称轴的方向上,至少部分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与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对应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的间距递减。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包括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且相邻设置的第一像素驱动电路岛和第二像素驱动电路岛,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包括与所述第一像素驱动电路岛对应设置的第三像素驱动电路岛和与所述第二像素驱动电路岛对应设置的第四像素驱动电路岛,所述第一像素驱动电路岛与所述第三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的间距等于所述第二像素驱动电路岛与所述第四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的间距。10.根据权利要求3-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透光区的形状为圆形,多个所述第一信号线的所述连接段包括第一组迂回连接段和第二组迂回连接段,所述第一组迂回连接段与所述第二组迂回连接段位于所述显示透光区的相对两侧且关于所述第一对称轴对称设置,所述第一组迂回连接段和所述第二组迂回连接段均环绕所述显示透光区设置,且所述第一组迂回连接段和所述第二组迂回连接段均设置于所述显示透光区和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所述第一组迂回连接段中的所述连接段关于所述第二对称轴对称设置,所述第二组迂回连接段中的所述连接段关于所述第二对称轴对称设置;在从靠近所述第二对称轴至远离所述第二对称轴的方向上,所述第一组迂回连接段中的所述连接段的数目递减,所述第二组迂回连接段中的所述连接段的数目递减。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第一信号线的所述连接段还包括直线连接段,一部分所述直线连接段连接于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和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对应的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且位于所述第一组迂回连接段以及所述第二组迂回连接段远离所述显示透光区的一侧。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另一部分所述直线连接段连接于所述第一组迂回连接段和所述第二组迂回连接段中的所述连接段与多个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之间。13.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多个第二信号线,在从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至远离所述第一对称轴的方向上,与所述第一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至少部分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电性连接的所述第二信号线的数目递减;在从靠近所述第一对称轴至远离所述第一对称轴的方向上,与所述第二组像素驱动电路岛中的至少部分所述像素驱动电路岛电性连接的所述第二信号线的数目递减。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号线为数据线,所述第二信号线选自扫描线、复位线以及发光控制信号线中的至少一种。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显示像素中的子像素的尺寸大于每个所述第二显示像素中的子像素的尺寸。16.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1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
装置以及感光单元,所述感光单元对应所述显示透光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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