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设备,包括:
假体,包括被配置成响应于外部刺激来输出信号的外部部件、以及被配置成通信地至少部分地在接受者的皮肤下面传递所述信号的皮肤穿透部件,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被配置成延伸到所述接受者的皮肤中并且实质上完全放置在与其抵接接触的接受者的骨骼的表面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被配置成相对于所述骨骼的表面运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被配置成表面安装在所述骨骼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在横向方向上延伸的平台。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平台被配置成抵抗在所述骨骼的表面下方的方向上的运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皮肤穿透轴,其中,位于垂直于皮肤穿透方向的平面上的所述轴的外径小于也位于垂直于所述皮肤穿透方向的平面上的所述平台的外径的大约一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的外轮廓是以下各种形状中的至少一种:“L”形、倒“T”形、或者介于“L”形和倒“T”形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被配置成在所述接受者的皮肤下方延伸的横向延伸部件、以及被配置成延伸通过所述接受者的皮肤的纵向延伸部件,其中,所述横向延伸部件在至少大致垂直于所述纵向延伸部件的延伸方向的方向上延伸一定距离。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被配置成延伸到所述接受者的皮肤中并且完全位于与其完全抵接接触的接受者的骨骼的表面上方。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被植入接受者体内;和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没有刚性地附接到所述接受者的骨骼、实质上没有穿透所述接受者的骨骼的局部表面下方、或没有穿透所述接受者的骨骼的局部表面下方。
11.一种设备,包括:
骨骼传导听力假体,包括被配置成响应于所捕获的声音来输出振动的外部部件、以及被配置成至少部分地在所述接受者的皮肤下面传递所述振动的抵接所述外部部件的皮肤穿透部件,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实质上至少由软组织来支撑。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经由所述软组织被确定地保持在所述接受者体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被配置成钩入所述接受者的软组织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非刚性地耦合到所述外部部件。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非保持地耦合到所述外部部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磁性地耦合到所述外部部件,并且其中,所述外部部件在耦合到所述外部部件的同时能够相对于所述皮肤穿透部件而关节连接。
17.一种设备,包括:
骨骼传导听力假体,包括被配置成响应于所捕获的声音来输出振动的外部部件、以及皮肤穿透部件,所述皮肤穿透部件被配置成抵接所述外部部件使得所述皮肤穿透部件与所述外部部件振动连通,其中,所述皮肤穿透部件是锚固皮肤的皮肤穿透部件。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通孔,所述通孔被配置成用于软组织通过所述通孔而生长。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延伸器,所述延伸器被配置成延伸其皮肤穿透距离。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骨骼穿透部件,所述骨骼穿透部件被配置成维持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和接受者的骨骼之间的位置。
21.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平台装置,所述平台装置呈远离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的纵向轴线延伸的梁的形式。
22.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呈螺旋形板的形式的平台装置,所述螺旋形板以螺旋方式远离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的纵向轴线而延伸。
23.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平台装置,所述平台装置在面向所述接受者的骨骼的一侧上具有凹形表面。
24.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包括由形状记忆材料制成的平台装置。
25.一种方法,包括:
在接受者的骨骼上方放置穿透所述接受者的皮肤的孔;
将皮肤穿透部件插入所述孔中,使得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在所述接受者的皮肤下面延伸并且延伸穿透所述接受者的皮肤;以及
经由所述皮肤穿透部件将振动传递到所述骨骼中,从而唤起听力感知。
26.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将位于所述骨骼上的皮肤抬离所述骨骼;以及
在所抬离的皮肤和所述骨骼之间延伸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的一部分。
27.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皮肤和所述骨骼之间延伸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的第一部分;以及
在所述皮肤和所述骨骼之间延伸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的所述第一部分之后,在所述皮肤和所述骨骼之间延伸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的第二部分。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一部分通过所述皮肤穿透部件沿第一方向的运动在所述皮肤和所述骨骼之间延伸;以及
所述第二部分通过所述皮肤穿透部件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的运动在所述皮肤和所述骨骼之间延伸。
29.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一部分通过所述皮肤穿透部件沿第一方向的第一旋转在所述皮肤和所述骨骼之间延伸;以及
所述第二部分通过所述皮肤穿透部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所包含的旋转在所述皮肤和所述骨骼之间延伸。
30.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骨骼是所述接受者的乳突骨;
所述孔位于距所述接受者的耳道的中心轴线约25mm和40mm之间。
31.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在将所述皮肤穿透部件插入所述孔中之后,将所述皮肤穿透部件的在所述接受者的皮肤下方延伸的部分扩张与在插入所述皮肤穿透部件期间的情况相距更远的距离。
32.一种设备,包括:
用于将在接受者外部产生的振动传导到所述接受者的皮肤表面下面的位置的器件,其中
所述用于传导振动的器件包括用于将所述用于传导振动的器件锚固在所述接受者体内的器件。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用于传导振动的器件完全落入15mm×10mm×5mm的体积内。
34.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用于传导振动的器件重量约为0.15克。
35.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用于传导振动的器件包括被配置成延伸通过所述接受者的软组织的部分,所述部分在所述接受者的皮肤表面下方的位置处的最大外径为4mm。
36.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用于传导振动的器件被配置成:当传导由响应于所捕获的声音而振动的振动器产生的振动时,有效地唤起听力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