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1153阅读:44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研究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



背景技术:

除草剂(herbicide)是指可使杂草彻底地或选择地发生枯死的药剂,又称除莠剂,用以消灭或抑制植物生长的一类物质。其中的氯酸钠、硼砂、砒酸盐、三氯醋酸对于任何种类的植物都有枯死的作用,其作用受除草剂、植物和环境条件三因素的影响。按作用分为灭生性和选择性除草剂,选择性除草剂特别是硝基苯酚、氯苯酚、氨基甲酸的衍生物多数都有效。

世界除草剂发展渐趋平稳,主要发展高效、低毒、广谱、低用量的品种,对环境污染小的一次性处理剂逐渐成为主流。常用的品种为有机化合物,可广泛用于防治农田、果园、花卉苗圃、草原及非耕地、铁路线、河道、水库、仓库等地杂草、杂灌、杂树等有害植物。除草剂除按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类型分成许多系列外,还有多种分类法。根据除草效果,分为两类:一类是灭生性除草剂,即非选择性除草剂。它们能灭除一切绿色植物,如五氯酚钠等,仅用于非农田的除草,如公路、铁路、机场、仓库、森林防火道等处。另一类是选择性除草剂。它们只能灭除几种杂草,而不危害作物,广泛用于农业生产,如大田、果园等。此类包括两种除草剂。一种是能灭除单子叶杂草(如狗尾草)的除草剂,对双子叶作物(如棉花)无害。另一种是能灭除双子叶杂草(如蒲公英)的除草剂,对单子叶作物(如稻、麦)无害。但有时,灭生性除草剂只要使用得法,利用“位差”和“时差”,也可作选择性除草剂使用。同样,选择性除草剂,如对双子叶植物具毒害的2,4-滴类除草剂,如使用不当,也会对单子叶植物产生药害。除草剂还根据剂型分为粉剂、乳剂和颗粒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作为酰胺类除草剂的解毒剂。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缓冲液,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康凯20-30%、羟乙基哌嗪乙烷磺酸20-30%、酵素液30-40%、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25-35%。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与其它物质形成组合物。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以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为活性成分和酰胺类除草剂与一种或多种加工上可接受的载体组合,其中,活性成分的重量含量为0,1~99,9%。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工可接受载体系指满足下述条件的物质:载体与活性成分配制后便于试用于待处理的位点,植物或种子或土壤;或者有利于贮存、运输或操作;或者是农药剂型加工领域常规的农药载体,例如乳化剂、分散剂、湿润剂、稳定剂、增效剂和助剂。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及其组合物A单独施用于施用过酰胺类除草剂的水稻或土壤中,或者与酰胺类除草剂单剂(或复配剂)组合后施用于水稻或土壤中;或者含有安全剂的除草剂的组合物B直接施用于水稻或土壤中;有效的安全使用量为1-5000克/亩。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乳化剂载体的例子包括:(1)非离子型的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苯乙烯基酚聚氧乙烯醚、苄基酚聚氧乙烯醚、蓖麻油聚氧乙烯醚、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脂肪酸聚氧乙烯酯、脂肪胺聚氧乙烯醚、聚烷基苷和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的柠檬酸和酒石酸的衍生物;(2)阴离子型的烷基苯磺酸胺盐、烷基磺酸盐、丁二酸之磺酸盐、烷萘磺酸盐;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分散剂载体的例子包括: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脂肪酸聚氧乙烯酯、脂肪胺聚氧乙烯醚、脂肪酰胺聚氧乙烯醚、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醚、植物油环氧乙烷加成物及衍生物、己二胺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嵌段共聚物、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和烷基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利用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可有效降低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的伤害,同时可以有效防除杂草,降低药害损失。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

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康凯用量为0,102g/hm2时,在药害发生后的不同时期施用,药害缓解效果无明显差异,水稻产量平均提高3,8%左右。而当药害初期施用一次后,间隔10天再施用一次,产量提高效果显著,比施用乙草胺的对照提高了15,6%。

实施例2:

一种邻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化合物缓解酰胺类除草剂对水稻毒害的用途,羟乙基哌嗪乙烷磺酸与康凯混用,酵素液与康凯混用,在药害发生后10天左右施用缓解药害的效果最为明显,对水稻产量有明显的提高作用,与施用乙草胺对照相比,产量可分别提高15,9%、13,7%,明显好于其他施用时期的效果。药害发生后10天左右施用一次的缓解效果与二次施用药害发生初期使用一次,间隔10天再使用一次的效果无差异。羟乙基哌嗪乙烷磺酸本身具有解毒作用,同时对康凯也有很强的增效解毒作用。

虽然本发明已以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构思和范围内所做的更动和润饰,均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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