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农业机械领域,具体涉及用于秸杆收集机的铲拾夹送联合机构,该机构用于全自动秸杆齐捆集收机。
背景技术:
综合利用收集秸杆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可增加农民收入,减少环境污染。农忙季节期间,农村劳动力短缺,对于秸杆的处理还存在田间直接焚烧的现象。目前市场上的自动收割机在收集稻杆后,秸杆还是遗留于田间,此时需要通过秸杆收集机器对田间的秸杆进行收集,由于田间作业的地况特殊性,对于提高秸杆从田间的收集效率、稳定性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秸杆收集机的铲拾夹送联合机构,其设计合理、应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用于秸杆收集机的铲拾夹送联合机构,包括:铲拾底座,浮动铲拾架,浮动铲拾平衡犁底、夹草支架;
所述浮动铲拾架包括铲拾架轴、铲拾连杆、铲拾架轴座;所述铲拾架轴设于铲拾架轴座上,铲拾架轴座设于铲拾底座上;所述铲拾连杆有两根,铲拾连杆的一端连接铲拾架轴;
所述浮动铲拾平衡犁底设于浮动铲拾架的前端,其顶头设有铲头。
所述夹草支架的一端固定设于铲拾底座上;所述夹草支架的上方设有链条滑轨,所述夹草支架与链条滑轨之间设有滑杆;
所述链条滑轨内设有夹草链;所述链条滑轨的前端设有浮动铲草架,所述浮动铲草架的两侧设有浮动带轮组件;所述浮动带轮组件包括定心皮带轮、浮动皮带轮,所述定心皮带轮、浮动皮带轮上套有齿形扒拾带。
作为优选的,用于秸杆收集机的铲拾夹送联合机构设有调节杆组件;所述调节杆组件包括作业导向杆、调节杆、调节杆底座、作业导向杆轴座;所述调节杆底座设在链条滑轨的外侧上,所述作业导向杆轴座设在链条滑轨的前端外侧;所述调节杆的一端设于调节杆底座上,另一端与作业导向杆轴座连接;所述作业导向杆与作业导向杆轴座连接。
更为优选的,所述调节杆与调节杆底座的连接端上设有调节杆压簧。
作为优选的,所述两根铲拾连杆的一端连接铲拾架轴,另一端并合连接。
作为优选的,所述浮动铲拾平衡犁底呈三角形状;所述浮动铲拾平衡犁底设在两根铲拾连杆的并合连接处。
作为优选的,所述浮动铲拾平衡犁底与两根铲拾连杆通过螺钉连接固定,实现调节。
作为优选的,所述齿形扒拾带为齿形弹性扒拾带。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秸杆收集机的铲拾夹送联合机构,采用犁头式浮动设计,在对秸杆的铲拾作业中能自动调节平衡铲拾间距,有效避让田间异物,秸杆铲拾干净;夹送装置,输送稳定可靠,不会形成堆压积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调节杆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铲拾底座,2、浮动铲拾架,3、浮动铲拾平衡犁底,4、夹草支架,5、链条滑轨,6、滑杆,7、铲头,8、浮动铲草架,9、浮动带轮组件,10、调节杆组件。
101、作业导向杆,102、调节杆,103、调节杆底座,104、作业导向杆轴座,105、调节杆压簧;
201、铲拾架轴,202、铲拾连杆,203、铲拾架轴座;
301、螺钉;501、夹草链;
901、定心皮带轮,902、浮动皮带轮,903、齿形扒拾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用于秸杆收集机的铲拾夹送联合机构,包括:铲拾底座1,浮动铲拾架2,浮动铲拾平衡犁底3、夹草支架4;
所述浮动铲拾架2包括铲拾架轴201、铲拾连杆202、铲拾架轴座203;所述铲拾架轴201设于铲拾架轴座203上,铲拾架轴座203设于铲拾底座1上;所述铲拾连杆202有两根,铲拾连杆202的一端连接铲拾架轴201。
所述浮动铲拾平衡犁底3设于浮动铲拾架2的前端,其顶头设有铲头7。
所述夹草支架4的一端固定设于铲拾底座1上;所述夹草支架4的上方设有链条滑轨5,所述夹草支架4与链条滑轨5之间设有滑杆6。
所述链条滑轨5内设有夹草链501;所述链条滑轨5的前端设有浮动铲草架8,所述浮动铲草架8的两侧设有浮动带轮组件9;所述浮动带轮组件9包括定心皮带轮901、浮动皮带轮902,所述定心皮带轮901、浮动皮带轮902上套有齿形扒拾带903。
作为优选的,用于秸杆收集机的铲拾夹送联合机构设有调节杆组件10;所述调节杆组件10包括作业导向杆101、调节杆102、调节杆底座103、作业导向杆轴座104;
所述调节杆底座103设在链条滑轨5的外侧上,所述作业导向杆轴座104设在链条滑轨5的前端外侧;所述调节杆102的一端设于调节杆底座103上,另一端与作业导向杆轴座104连接;所述作业导向杆101与作业导向杆轴座104连接。
更为优选的,所述调节杆102与调节杆底座103的连接端上设有调节杆压簧105。
作为优选的,所述两根铲拾连杆202的一端连接铲拾架轴201,另一端并合连接。
作为优选的,所述浮动铲拾平衡犁底3呈三角形状;所述浮动铲拾平衡犁底3设在两根铲拾连杆202的并合连接处。
作为优选的,所述浮动铲拾平衡犁底3与两根铲拾连杆202通过螺钉301连接固定,实现调节。
作为优选的,所述齿形扒拾带903为齿形弹性扒拾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