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脱臭大蒜油质调味品及其制备方法

文档序号:525759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脱臭大蒜油质调味品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调味品,特别是一种脱臭大蒜油质调味品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含有大蒜的调味品,或是在调味品中添加少量大蒜调味,大蒜在调味品中仅是辅料,而不是主料;或是调味品为水质调味品。申请号为02116012. O、发明名称为“大蒜食品及其制取方法”的发明创造,公开了一种大蒜为主料,但是是一种水质性调味品的制取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主料是脱臭大蒜的油质调味品及其制备方法,利用该方法制备的脱臭大蒜油质调味品,不仅没有大蒜的臭味,并且是生蒜,大蒜中所含的蒜氨酸、蒜酶未被破坏,保质期长。本发明的工艺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1%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再将一种以上的生食品辅料用食用油炒制熟后冷却到30°C至90°C制成熟食品辅料,最后将重量百分比为51% 90%的主料蒜粒与重量百分比为49% 10%制好的熟食品辅料混合搅拌均匀,灭菌装瓶包装。 所述的生食品辅料可以是辣椒,肉类、豆豉、虾米、食用菌、干菜等食品。由于本发明的工艺中的主料蒜粒是脱臭生蒜,因此其所含的多种蒜氨酸、蒜酶未被破坏,且无臭味;由于采用本工艺制取的调味品是油质性调味品,因此保质期长于同类水质性调味品。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一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1%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将干辣椒清洗净后粉碎,用食用油炒制过程中加入盐制成油辣椒,侍油辣椒冷却到50°C至90°C,最后将重量百分比为51% 90%的主料蒜粒与重量百分比为49% 10%的油辣椒混合搅拌均匀,适量添加味精、白糖灭菌装瓶包装。实施例二 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1%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将干辣椒清洗净后粉碎,用食用植物油炒制辣椒过程中加入豆豉、盐制成豆豉油辣椒,侍油辣椒冷却到50°C至90°C,最后将重量百分比为51 % 90%的主料蒜粒与重量百分比为49% 10%的豆豉油辣椒混合搅拌均匀,适量添加味精、白糖灭菌装瓶包装。实施例三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1%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将猪肉清洗净后制成肉末,用食用油将肉末炒制熟后与炒制好的辣椒混合制成熟辣椒肉末,侍熟辣椒肉沫冷却到50°C至90°C,最后将重量百分比为51 % 90%的主料蒜粒与重量百分比为49% 10%的熟肉沫混合搅拌均匀,适量添加味精、白糖灭菌装瓶包装。实施例四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1%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将香菇清洗净后切成块状或粒状,用食用油将块状或粒状香菇炒制熟,侍熟香菇冷却到50°C至90°C,最后将重量百分比为51 % 90 %的主料蒜粒与重量百分比为49 % 10 %的熟香菇混合搅拌均匀,适量添加食盐、味精、白糖灭菌装瓶包装。实施例五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1%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将火腿清洗净后切成块状或粒状,用食用油将块状或粒状火腿炒制熟,侍熟火腿冷却到50°C至90°C,最后将重量百分比为51 % 90 %的主料蒜粒与重量百分比为49% 10%制好的熟火腿混合搅拌均匀,适量添加食盐、味精、白糖灭菌装瓶包装。实施例六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1%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将虾米清洗净后切烘干通过超高压灭菌,用食用油加热200°C,侍后冷却到50°C至90°C,最后将重量百分比为51% 90%的主料蒜粒与重量百分比为49% 10%的虾米混合搅拌均匀,适量添加食盐、味精、白糖装瓶灭菌包装。 ·
权利要求
1.一种脱臭大蒜油质调味品,主料是脱臭生蒜粒,辅料是一种以上熟食品,其特征在于主料蒜粒的重量百分比为51% 90%,熟食品辅料的重量百分比为49% 10%。
2.一种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脱臭大蒜油质调味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I %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再将一种以上的生食品辅料用食用油炒制熟后冷却到30°C至90°C制成熟食品辅料,最后将主料蒜粒与熟食品辅料混合搅拌均匀,灭菌装瓶包装。
3.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一种脱臭大蒜油质调味品及其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食品辅料可以是辣椒,肉类、豆豉、虾米、食用菌、干菜等单一食品或其组合。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脱臭大蒜油质调味品及其制备方法,将已经除臭处理的大蒜进行粉碎、烘干,制成含水量在1%至15%的主料蒜粒备用,再将一种以上的生食品辅料用食用油炒制熟后冷却到30℃至90℃制成熟食品辅料,最后将重量百分比为51%~90%的主料蒜粒与重量百分比为49%~10%制好的熟食品辅料混合搅拌均匀,灭菌装瓶包装。本发明中的主料蒜粒是脱臭生蒜,因此其所含的多种蒜氨酸、蒜酶未被破坏,且无臭味;本发明调味品是油质性调味品。因此保质期长于同类水质性调味品。
文档编号A23L1/212GK102823840SQ20111016350
公开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17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17日
发明者赵刚 申请人: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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