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生物医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止血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各种突发性的死亡,由失血引发的死亡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在进行急救治疗以及手术过程的创伤止血时,也存在因大出血导致医疗事故甚至死亡的案例。总之,病患者受伤后的局部有效的快速止血是抢救生命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能否在短时间内让流血的创面快速止血至关重要。因此,有效的止血剂能避免失血过多,很大程度地减少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控制出血量并降低出血时间成为降低死亡率的重要选择。
在早期,由于技术条件有限,人们主要使用物理方法来止血,例如人工加压、使用止血纤维、止血纱布、止血绷带、止血带等机械方法,但这些方法止血效果并不理想,且在使用中存在局限性:止血效果不理想,操作困难,耗时较长,容易与受伤创面粘连而不易换药,不能有效处理伤口的感染和化脓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止血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具有止血效果好,止血速度快且不易感染。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止血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淀粉10-30重量份、硅藻土4-8重量份、艾叶40-50重量份和三七20-40重量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合理选择各组分以及合理的配比,具有止血效果好,止血速度快等优点。三七的合理比例的添加以方便既可以提高止血效果,也具有防止感染的作用。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淀粉20重量份、硅藻土6重量份、艾叶45重量份和三七30重量份。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可以进一步提高止血效果。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止血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艾叶研磨成粉,得到艾叶粉;
2)将三七研磨成粉,得到三七粉;
3)称取淀粉10-30重量份、硅藻土4-8重量份、艾叶粉40-50重量份和三七粉20-40重量份,一起混匀,得到止血材料。
采用上述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所述的制备方法简单,制备的止血材料具有止血效果好,止血速度快等优点。
进一步,所述艾叶粉的粒径为130-170微米。
进一步,所述三七粉的粒径为130-170微米。
采用上述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有利于混匀,同时,该范围的粒径有利于提高止血效果。
进一步,步骤3)中,称取淀粉20重量份、硅藻土6重量份、艾叶粉45重量份和三七粉30重量份,一起混匀,得到止血材料。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可以进一步提高止血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一种止血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艾叶研磨成粉,得到艾叶粉,所述艾叶粉的粒径为130-170微米;
2)将三七研磨成粉,得到三七粉,所述三七粉的粒径为130-170微米;
3)称取淀粉10-30重量份、硅藻土4-8重量份、艾叶粉40-50重量份和三七粉20-40重量份,一起混匀,得到止血材料。
实施例1
一种止血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艾叶研磨成粉,得到艾叶粉,所述艾叶粉的粒径为150微米;
2)将三七研磨成粉,得到三七粉,所述三七粉的粒径为150微米;
3)称取淀粉20千克、硅藻土6千克、艾叶粉45千克和三七粉30千克,一起混匀,得到止血材料。
实施例2
一种止血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艾叶研磨成粉,得到艾叶粉,所述艾叶粉的粒径为130微米;
2)将三七研磨成粉,得到三七粉,所述三七粉的粒径为130微米;
3)称取淀粉10千克、硅藻土4千克、艾叶粉40千克和三七粉20千克,一起混匀,得到止血材料。
实施例3
一种止血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艾叶研磨成粉,得到艾叶粉,所述艾叶粉的粒径为170微米;
2)将三七研磨成粉,得到三七粉,所述三七粉的粒径为170微米;
3)称取淀粉30千克、硅藻土8千克、艾叶粉50千克和三七粉40千克,一起混匀,得到止血材料。
对比例1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将淀粉用等量的胶原蛋白代替,其余均与实施例1相同。
对比例2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将硅藻土用等量的胶原蛋白代替,其余均与实施例1相同。
对比例3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将艾叶粉用等量的胶原蛋白代替,其余均与实施例1相同。
对比例4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将三七粉用等量的胶原蛋白代替,其余均与实施例1相同。
效果测试:
选择血液作为待测试的样品,按照每10毫升的血液分别加入实施例1-实施例3及对比例1-4的材料0.5g比例添加。统计,血液完全凝固的时间和血液开始凝固的时间。统计结果见表1。
表1
根据表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实施例1-3在5.4-6.3分钟内就可以使血液完全凝固,在2.2-3.6分钟时血液开始凝固的时间,与对比例1-4相比,具有止血效果好、止血速度快等优点。其中实施例1的止血效果最好、止血速度最快。多次重复实验,也能得到与上述一致的结论。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