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4278阅读:632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制作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



背景技术:

艾灸疗法是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统医学中最古老的医疗方法之一。艾绒制成的艾条点燃后,熏灸身体相应的穴位,能治病防病,病症无论寒热、虚实、阴阳、表里均可施灸,特备适合于家庭治疗和保健。可以说,艾条广泛地应用于各种疾病治疗和保健。目前的艾条熏灸的方法经常会因为艾烟的大量吸入,带入大颗粒灰烬刺激呼吸道黏膜,引起不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目前的艾条熏灸的方法经常会因为艾烟的大量吸入,带入大颗粒灰烬刺激呼吸道黏膜,引起不适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包括雾化面罩,所述雾化面罩的两侧均安装有手固定处,所述雾化面罩的下方安装有进气连接软管,所述雾化面罩通过进气连接软管安装在天然竹筒的上方,所述天然竹筒的上表面中心处设有进气连接软管,所述进气连接软管安装在进气孔内,所述天然竹筒的下表面中心处设有出气孔,所述天然竹筒的侧面设有艾条插入孔,所述艾条插入孔安装在天然竹筒的侧面下侧。

优选的,所述天然竹筒为一上下圆直径为40mm,高为150mm的圆柱竹筒。

优选的,所述进气孔和出气孔均是直径为4mm的透气孔。

优选的,所述艾条插入孔的直径为10mm,所述雾化面罩的高度为60mm。

优选的,所述进气连接软管的内部塞有过滤棉,所述进气连接软管与进气孔相契合,所述进气孔上嵌有橡胶套,所述进气连接软管通过橡胶套嵌入进气孔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将燃烧的艾条所产生的烟雾都集中于竹筒内,能持久的通过面罩进入呼吸道;通过小孔的烟雾配合吸入面罩比传统的大量吸入能够更好的保护呼吸道黏膜,防止大颗粒灰烬刺激呼吸道黏膜,过滤棉可以有效过滤烟雾中的颗粒,保护呼吸道黏膜;相比于传统的艾灸而言通过竹筒下方孔径能够跟好的倾倒竹筒内的艾灰,使艾条清理更加方便;该新型借鉴临床雾化吸入面罩的原理,将吸入面罩通过连接软管与竹筒相连,达到雾化吸入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的天然竹筒上表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的天然竹筒下表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的雾化面罩透视图。

图中:1-雾化面罩、2-手固定处、3-天然竹筒、4-进气连接软管、5-艾条插入孔、6-进气孔、7-出气孔、8-过滤棉、9-橡胶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中医艾条雾化吸入器,包括雾化面罩1,雾化面罩1的两侧均安装有手固定处2,雾化面罩1的下方安装有进气连接软管4,雾化面罩1通过进气连接软管4安装在天然竹筒3的上方,天然竹筒3的上表面中心处设有进气连接软管4,进气连接软管4安装在进气孔6内,天然竹筒3的下表面中心处设有出气孔7,天然竹筒3的侧面设有艾条插入孔5,艾条插入孔5安装在天然竹筒3的侧面下侧。

天然竹筒3为一上下圆直径为40mm,高为150mm的圆柱竹筒,进气孔6 和出气孔7均是直径为4mm的透气孔,艾条插入孔5的直径为10mm,雾化面罩1的高度为60mm,进气连接软管4的内部塞有过滤棉8,进气连接软管4 与进气孔6相契合,进气孔6上嵌有橡胶套9,进气连接软管4通过橡胶套9 嵌入进气孔6内。

本实用新型的过滤棉8可以是合成纤维过滤棉、无纺布过滤棉、玻璃纤维过滤棉、活性炭过滤棉,主要用于微粒的过滤,也可在过滤棉8上滴一些可挥发性药剂,通过艾条的燃烧挥发,与艾条共同作用,达到更好的医疗效果。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艾条雾化吸入器主要由雾化面罩1 和天然竹筒3组成,雾化面罩1为普通吸入面罩通过进气连接软管4连接天然竹筒3,将燃烧的艾条通过天然竹筒3侧身的艾条插入孔5插入,天然竹筒 3上下为两个直径为4mm的透气孔,上方的进气孔6连接着雾化面罩1的进气连接软管4,下方的出气孔7为艾条燃尽后取灰烬所用,艾条燃烧产生的烟雾通过上方的进气孔6进入雾化面罩1,再经人体吸入,该艾条雾化吸入器将艾条燃烧产生的烟雾顺势通过雾化面罩1的进入人体呼吸道,相比于传统的艾条燃烧后直接吸入而言达到更加持久稳定的作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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