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假体的制作方法_5

文档序号:8286811阅读:来源:国知局
但不是A”和“A和B”。在该文档中,术语“包括”和“其中”用作相应术语“包含”和“在其中”的平易英语的等同。此外,在所附权利要求中,术语“包括”和“包含”是开放性的,也就是说,包括除在权利要求中的这样的术语之后列出的那些元件之外的元件的系统、装置、制品、组分、配方或过程仍然被认为落入权利要求的范围。此外,在所附权利要求中,术语“第一”、“第二”和“第三”等仅用作标记,并且不意在对它们的对象强加数值要求。
[0126]以上的说明意图在于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例如,上述实施例(或者其一个或多个方面)彼此可以组合的方式使用。在回顾以上说明时,能由诸如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使用其他的实施方式。提供摘要以遵从37C.F.R.§ 1.72(b),从而允许读者迅速地弄清技术公开的实质。应理解的是,其不用于解释或限制权利要求的范围或含义。此外,在以上的【具体实施方式】中,各种特征可分组到一起,以简化公开。这不应解释成意指未要求保护的公开的特征对任何权利要求是必需的。更确切地说,发明主题可在于特定公开实施方式的不到全部的特征。因此,在每项权利要求独立地作为单独的实施方式的情况下,所附的权利要求特此作为实施例或实施方式并入【具体实施方式】,并且设想这样的实施方式彼此能以各种组合或排列的方式结合。本发明的范围应参考所附权利要求与这样的权利要求赋予的完整等同范围一起确定。
【主权项】
1.一种肘假体,包括: 肱骨部件,所述肱骨部件包括肱骨柄和轭,所述轭具有从所述轭的基部延伸的第一和第二耳; 肱骨承座,所述肱骨承座可定位在所述轭的所述基部中; 尺骨部件,所述尺骨部件包括尺骨柄和尺骨头; 第一尺骨承座,所述第一尺骨承座可定位在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与所述尺骨头之间; 第二尺骨承座,所述第二尺骨承座可定位在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与所述尺骨头之间; 销,所述销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并构造成延伸通过所述尺骨头、所述第一尺骨承座和所述第二尺骨承座,其中,所述销的所述第一端部构造成延伸到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中,并且所述销的所述第二端部构造成延伸到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中,并且其中,所述尺骨部件构造成绕所述销枢转,以使所述尺骨部件相对于所述肱骨部件的移动成为可能; 第一紧固件,所述第一紧固件能够插入通过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的至少一部分,用于与所述销的所述第一端部接合;以及 第二紧固件,所述第二紧固件能够插入通过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的至少一部分,用于与所述销的所述第二端部接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销的所述第一端部构造成延伸到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中的第一开口中,并且所述销的所述第二端部构造成延伸到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中的第二开口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开口大体上是V形的,并且所述销的所述第一和第二端部分别具有分别与所述第一和第二开口接触的至少两个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紧固件是具有螺纹部分、圆锥部分和端部的第一螺钉,并且所述第二紧固件是具有螺纹部分、圆锥部分和端部的第二螺钉。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包括用于与所述第一螺钉的所述螺纹部分接合的第一螺纹孔,并且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包括用于与所述第二螺钉的所述螺纹部分接合的第二螺纹孔。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肱骨部件的所述轭包括:在所述第一耳中形成的第一通道,用于接纳所述第一螺钉的所述端部;以及在所述第二耳中形成的第二通道,用于接纳所述第二螺钉的所述端部。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螺钉的所述圆锥部分能够与所述销的所述第一端部中的第一凹槽接合,并且所述第二螺钉的所述圆锥部分能够与所述销的所述第二端部中的第二凹槽接合。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肱骨承座构造成使得当所述尺骨部件相对于所述肱骨部件枢转时,所述尺骨头以关节方式抵靠所述肱骨承座的表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尺骨承座包括构造成延伸到所述尺骨头中的孔隙中的第一承座延伸部,并且所述第二尺骨承座包括构造成延伸到所述尺骨头中的所述孔隙中的第二承座延伸部,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承座延伸部的端面可定位成邻近所述第二承座延伸部的端面。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尺骨承座上的第一开口从所述第一承座延伸部的轴线偏置,并且所述第二尺骨承座上的第二开口从所述第二承座延伸部的轴线偏置。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承座延伸部构造成使得所述尺骨头的内表面以关节方式抵靠所述第一承座延伸部的表面,并且所述第二承座延伸部构造成使得所述尺骨头的内表面以关节方式抵靠所述第二承座延伸部的表面。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尺骨承座的外表面构造成接触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并且所述第二尺骨承座的外表面构造成接触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尺骨承座包括从所述外表面延伸并构造成压配合到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中的凹进部中的第一突出部,并且所述第二尺骨承座包括从所述外表面延伸并构造成压配合到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中的凹进部中的第二突出部。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肱骨承座包括从所述肱骨承座的底面延伸的栓,所述栓构造成用于与所述轭的所述基部中的凹进部压配合接合。
15.—种肘假体,包括: 肱骨部件,所述肱骨部件包括肱骨柄和轭,所述轭具有从所述轭的基部延伸的第一耳和第二耳,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耳中的每一个具有螺纹孔; 尺骨部件,所述尺骨部件包括尺骨柄和尺骨头; 尺骨承座组件,所述尺骨承座组件构造成接合所述尺骨头; 销,所述销构造成延伸通过所述尺骨头和所述承座组件,所述销具有可定位在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中的第一开口内的第一端部和可定位在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中的第二开口内的第二端部,其中,所述尺骨部件构造成绕所述销枢转,以使所述尺骨部件相对于所述肱骨部件的移动成为可能; 第一螺钉,所述第一螺钉具有构造成被接纳在所述第一耳的所述螺纹孔内的螺纹头,所述第一螺钉还包括构造成与所述销的所述第一端部接合的非螺纹部分;以及 第二螺钉,所述第二螺钉具有构造成被接纳在所述第二耳的所述螺纹孔内的螺纹头,所述第二螺钉还包括构造成与所述销的所述第二端部接合的非螺纹部分。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肘假体,还包括可定位在所述轭的所述基部中的肱骨承座,其中,所述尺骨头构造成当所述尺骨部件相对于所述肱骨部件枢转时,以关节方式抵靠所述肱骨承座的表面。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肱骨承座包括从所述肱骨承座的底面延伸并构造成与所述轭的所述基部中的凹进部接合的栓。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承座组件包括:第一承座,所述第一承座具有能够与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接合的外表面;以及第二承座,所述第二承座具有能够与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接合的外表面。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承座的轴线从所述销的轴线偏置。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承座包括构造成延伸到所述尺骨头中的孔隙中的第一承座延伸部,并且所述第二承座包括构造成延伸到所述尺骨头中的孔隙中的第二承座延伸部,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承座延伸部的端面可定位成邻近所述第二承座延伸部的端面。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承座延伸部的所述端面包括第一受压肋,并且所述第二承座延伸部的所述端面包括第二受压肋。
22.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螺钉的所述非螺纹部分是锥形的,并且能够与所述销的所述第一端部中的第一凹槽接合,并且所述第二螺钉的所述非螺纹部分是锥形的,并且能够与所述销的所述第二端部中的第二凹槽接合。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轭的所述第一和第二耳中的所述第一和第二开口大体上是V形的,并形成第一和第二座,并且所述销的所述第一和第二端部分别具有分别与所述第一和第二座接触的至少两个点。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肘假体,其中,所述第一螺钉构造成向所述销施加负载,以将所述销固定在所述第一座内,并且所述第二螺钉构造成向所述销施加负载,以将所述销固定在所述第二座内。
25.一种利用包括肱骨部件和尺骨部件的假体修复患者的肘关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将所述尺骨部件的尺骨柄插入到患者的尺骨髓腔中,其中,所述尺骨部件的尺骨头保持暴露在所述尺骨髓腔外; 将承座组件装配到所述尺骨头上,所述承座组件包括延伸通过所述尺骨头的销; 将所述肱骨部件的肱骨柄插入到患者的肱骨髓腔中,并且所述肱骨部件的轭保持暴露在所述肱骨髓腔外,并且所述轭包括第一耳和第二耳; 将所述销的第一端部安置到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中的第一开口中和将所述销的第二端安置到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中的第二开口中,使得所述尺骨部件能够相对于所述肱骨部件枢转;以及 将第一紧固件拧入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中和将所述第二紧固件拧入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中,以将所述肱骨部件固定至所述尺骨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紧固件的一部分与所述销的第一端部接合,并且所述第二紧固件的一部分与所述销的第二端部接合。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将肱骨承座插入到所述轭的基部中,其中,所述肱骨承座包括构造成允许所述尺骨头相对于所述肱骨部件咬合的咬合面。
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承座组件包括第一尺骨承座和第二尺骨承座,并且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第一尺骨承座固定至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以及 将所述第二尺骨承座固定至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第一尺骨承座固定至所述轭的所述第一耳包括将第一尺骨承座突出部插入到第一耳凹进部中,并且将所述第二尺骨承座固定至所述轭的所述第二耳包括将第二尺骨承座突出部插入到第二耳凹进部中。
【专利摘要】公开了一种肘假体(100),包括具有轭(122)的肱骨部件(102)、具有头的尺骨部件(104)、可定位在肱骨部件的基部中的肱骨承座、构造成与头接合的尺骨承座组件(108,110)和可延伸通过承座组件和头的销(116)。销能延伸到轭的第一和第二耳中,以使尺骨部件相对于肱骨部件的枢转运动成为可能。肘假体包括:第一紧固件(112),其可插入通过轭的第一耳并构造成与销接合;以及第二紧固件(114),其可插入通过轭的第二耳并构造成与销接合。
【IPC分类】A61F2-38
【公开号】CN104602648
【申请号】CN201380042656
【发明人】T·W·瓦格纳, B·L·金凯德, K·A·沃尔兹, S·H·霍格, M·R·马格玲
【申请人】捷迈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6日
【申请日】2013年6月20日
【公告号】CA2876984A1, EP2863845A1, US8936647, US20130345818, US20150088263, WO201319240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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