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671942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所述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包括一过滤器本体、一转换接管、一第一阀门、一输送管道,以及一排气管,所述过滤器本体顶部设置有一输送口,所述转换接管两端分别连接输送口以及第一阀门,所述第一阀门还与输送管道相连接,所述排气管斜插入转换接管,且所述排气管的插入转换接管的一端接至与第一阀门底部,排气管的另一端朝下,所述排气管上还设置有一第二阀门。本实用新型能够将过滤器中的空气完全排除,避免纺丝原液中夹杂气泡,而导致生产的丝条易断丝。
【专利说明】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
【【背景技术】】
[0002]由于纺丝原液中的凝胶在原液制备过程中不可能完全过滤干净,造成纺丝组件中的喷丝孔经常阻塞,必将导致纺丝组件频繁地更换。为了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纺丝原液在进入纺丝组件前必须进行再次过滤,因此一般都会采用过滤器对纺丝原液进行过滤。而纺丝原液过滤器内的滤芯则要定期进行更换和清理。在更换完过滤器滤芯后,纺丝原液再次进入过滤器,过滤器中的空气需进行排放;现有的排气装置一般设置在靠近过滤器顶部的管道上,这样会导致过滤器顶部管道至管道的阀门处一段的管道空气无法排尽,从而使纺丝液中夹杂气泡,导致生产出的丝条因气泡破裂容易出现断丝现象,质量大大降低。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能够将过滤器中的空气完全排除,避免纺丝原液中夹杂气泡,而导致生产的丝条易断丝。
[0004]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0005]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所述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包括一过滤器本体、一转换接管、一第一阀门、一输送管道,以及一排气管,所述过滤器本体顶部设置有一输送口,所述转换接管两端分别连接输送口以及第一阀门,所述第一阀门还与输送管道相连接,所述排气管斜插入转换接管,且所述排气管的插入转换接管的一端接至于第一阀门底部,排气管的另一端朝下,所述排气管上还设置有一第二阀门。
[0006]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0007]将排气管设置在输送管道的阀门的底部,能够将现有技术中无法排除的纺丝原液过滤器本体顶部至阀门段的管道空气排尽,同时排气管采用斜插方式,能够尽可能的靠近阀门底部,因此能将空气(含有气泡的纺丝液)排除的更彻底,避免了纺丝原液夹杂空气产生气泡,而导致生产出的丝条易断丝等质量问题。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请参阅图1所示,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说明。
[001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所述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包括一过滤器本体1、一转换接管2、一第一阀门3、一输送管道4,以及一排气管5,所述过滤器本体I顶部设置有一输送口 11,所述转换接管2两端分别连接输送口 11以及第一阀门3,所述第一阀门3还与输送管道4相连接,所述排气管5斜插入转换接管2,且所述排气管5的插入转换接管2的一端接至于第一阀门3底部,排气管5的另一端朝下,所述排气管5上还设置有一第二阀门51。
[0012]本实用新型将排气管5设置在输送管道4的第一阀门3的底部,能够将现有技术中无法排除的纺丝原液过滤器本体顶部至阀门段的管道空气排尽,同时排气管5采用斜插方式,能够尽可能的靠近阀门底部,因此能将空气(含有气泡的纺丝液)排除的更彻底,避免了纺丝原液夹杂空气产生气泡,而导致生产出的丝条易断丝等质量问题。
[0013]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排气装置的纺丝原液过滤器包括一过滤器本体、一转换接管、一第一阀门、一输送管道,以及一排气管,所述过滤器本体顶部设置有一输送口,所述转换接管两端分别连接输送口以及第一阀门,所述第一阀门还与输送管道相连接,所述排气管斜插入转换接管,且所述排气管的插入转换接管的一端接至于第一阀门底部,排气管的另一端朝下,所述排气管上还设置有一第二阀门。
【文档编号】D01D13/02GK203440504SQ201320440151
【公开日】2014年2月19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23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23日
【发明者】陈利, 徐伟 申请人: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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