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服装面料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芳香变色纤维面料。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上已出现功能多样的面料,例如防紫外线 面料、抗菌面料或环保面料等,人们对于面料的功能性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例如:在平时的运动或者生活中,人们要求面料既能够保持良好的穿着舒适性,也需要有一定散发自然芳香的功能,现有的面料无法满足人们的要求,存在改进之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芳香变色纤维面料,通过加入桑蚕丝纤维、芳香型微胶囊和感光变色微胶囊使得面料具有较好的使用舒适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芳香变色纤维面料,包括经线和纬线,所述经线和纬线均包括内芯和外芯,所述内芯为长绒棉纤维,所述外芯为复合纤维,所述复合纤维包括桑蚕丝纤维,复合纤维螺旋捻合于长绒棉纤维,所述内芯的外壁粘合有芳香型微胶囊,所述外芯的内壁粘合有感光变色微胶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 外芯中的桑蚕丝纤维不仅使得面料柔软贴身而且具有较好的保暖透气性,长绒棉纤维具有较好的保暖特性,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面料的保暖性,在内芯的外壁粘合有芳香型微胶囊、在外芯的内壁粘合有感光变色微胶囊,使得面料具有一定的芳香且能够随着光照变化颜色,同时芳香型微胶囊和感光变色微胶囊均位于外芯和内芯之间,能够避免微胶囊脱落,有利于延长面料的功能特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复合纤维由桑蚕丝纤维和竹炭纤维并捻加工而成。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竹炭纤维的设置有利于提高面料的吸湿透气、抑菌抗菌的性能,且竹炭纤维具有绿色环保的材料特点。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复合纤维由桑蚕丝纤维和粘胶纤维并捻加工而成。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粘胶纤维具有良好的吸湿性、耐磨性和较好的弹性恢复性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面料延展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经线密度为28至40根/cm,所述纬线密度为28至40根/cm。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经线密度为36根/cm,所述纬线密度为36根/cm。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面料克重为120克/平方米。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该经纬密度以及单位克重的条件下,能够保持较好功能特性的同时使得面料具有较好的使用舒适度。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一经线或纬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一经线或纬线的截面剖视图。
附图标记:1、经线;2、纬线;3、复合纤维;31、桑蚕丝纤维;32、竹炭纤维;4、长绒棉纤维;5、芳香型微胶囊;6、感光变色微胶囊。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3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芳香变色纤维面料,包括经线1和纬线2,经线1和纬线2均包括内芯和外芯,内芯为长绒棉纤维4,长绒棉纤维4具有较好的保暖特性,有利于加强面料的保暖性,外芯为复合纤维3,复合纤维3可以为多股桑蚕丝纤维31相互螺旋缠绕而成,本方案的复合纤维3由桑蚕丝纤维31和竹炭纤维32并捻加工而成,桑蚕丝纤维31不仅柔软贴身而且具有较好的保暖透气性,在面料中加入桑蚕丝纤维31,有利于在提高面料保暖性的同时保持一个较轻的重量,桑蚕丝纤维31还具有较强的吸湿性,有利于保持皮肤水分的平衡,进一步提高使用的舒适度,竹炭纤维32的设置有利于提高面料的吸湿透气、抑菌抗菌的性能,且竹炭纤维32具有绿色环保的材料特点。
如图1至图3所示,复合纤维3螺旋捻合于长绒棉纤维4,内芯的外壁粘合有芳香型微胶囊5,外芯的内壁粘合有感光变色微胶囊6,芳香型微胶囊5和感光变色微胶囊6均位于外芯和内芯之间,能够避免微胶囊脱落,有利于延长面料的功能特性,芳香型微胶囊5和感光变色微胶囊6采用特殊工艺将芳香剂或者是感光变色粉包容在高分子膜内形成微胶囊,然后用适当的载体,如粘合剂,通过喷雾的方法将微胶囊附着在内芯外壁(长绒棉纤维4外壁)或者外芯内壁(复合纤维3的内壁),此处的感光变色微胶囊6也可以看成是直接附着在芳香型微胶囊5的外侧,最后经过加热定型之后固化,由于复合纤维3螺旋捻合缠绕在长绒棉纤维4外侧,所以复合纤维3会在长绒棉纤维4外侧形成若干线圈环状的结构,本方案还可以将感光变色微胶囊6粘合在相邻线圈之间的间隙内。
经线1密度为28至40根/cm,纬线2密度为28至40根/cm。 优选经线1密度为36根/cm,纬线2密度为36根/cm,上述面料克重为120克/平方米。该经纬密度以及单位克重的条件下,能够保持较好功能特性的同时使得面料具有较好的使用舒适度。
实施例二:
与实施例一的区别之处在于复合纤维3,复合纤维3由桑蚕丝纤维31和粘胶纤维并捻加工而成。粘胶纤维具有良好的吸湿性、耐磨性和较好的弹性恢复性能,有利于增强面料延展性。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