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针织机自动剪线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15553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针织机自动剪线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针织机自动剪线传动装置,属于针织机领域。



背景技术:

针织机是利用织针把各种原料和品种的纱线构成线圈、再经串套连接成针织物的工艺过程。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1620318810.6,一种地毯针织机传动装置,属于针织机技术领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地毯针织机由于操作空间的限制,无法针织较大的地毯的问题。传动装置包括布框及机头,还包括滚珠丝杆传动装置、六角钢条、两块连接铝板,两块连接铝板分别固定在机头的两侧的固定架上,所述滚珠丝杆传动装置、六角钢条均与两块连接铝板相互连接并穿过机头,所述滚珠丝杆传动装置可带动机头在两块连接铝板之间做直线运动。本实用新型有效的利用了操作空间,可以实现较大地毯的针织,在实际使用中也减少了人工的投入,适合于地毯加工企业使用。没有采用张紧活动设计带动剪线板实现自动剪线,有效做到结构简单、剪线快速、成本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针织机自动剪线传动装置,其结构包括张紧活动装置和剪线板,所述张紧活动装置底部连接于剪线板上方,所述张紧活动装置设有张紧条板、扣合条、底板、活动顶出立板、活动顶出平板、固定罩口,所述扣合条连接于张紧条板上方,所述张紧条板活动连接于底板上方,所述活动顶出立板和活动顶出平板分别连接于底板上方,所述固定罩口与底板相连接,所述剪线板设有直板、活动折板、推动条、剪线板底板、剪线切板,所述直板与剪线板底板相连接,所述活动折板活动连接于剪线板底板底部,所述剪线板底板与剪线切板相连接,所述推动条连接于剪线板底板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张紧条板设有紧锁螺丝和衔接条板。

进一步地,所述紧锁螺丝贯穿衔接条板。

进一步地,所述活动顶出平板设有顶板和双头螺栓。

进一步地,所述双头螺栓贯穿顶板。

进一步地,所述张紧活动装置带动剪线板进行剪线。

进一步地,所述扣合条进行扣合实现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张紧活动装置底部连接于剪线板上方,采用了张紧活动设计带动剪线板实现自动剪线,有效做到结构简单、剪线快速、成本低。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针织机自动剪线传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剪线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张紧活动装置-1、剪线板-2、张紧条板-10、扣合条-11、底板-12、活动顶出立板-13、活动顶出平板-14、固定罩口-15、直板-20、活动折板-21、推动条-22、剪线板底板-23、剪线切板-24、紧锁螺丝-101、衔接条板-102、顶板-140、双头螺栓-14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针织机自动剪线传动装置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张紧活动装置1和剪线板2,所述张紧活动装置1底部连接于剪线板2上方,所述张紧活动装置1设有张紧条板10、扣合条11、底板12、活动顶出立板13、活动顶出平板14、固定罩口15,所述扣合条11连接于张紧条板10上方,所述张紧条板10活动连接于底板12上方,所述活动顶出立板13和活动顶出平板14分别连接于底板12上方,所述固定罩口15与底板12相连接,所述剪线板2设有直板20、活动折板21、推动条22、剪线板底板23、剪线切板24,所述直板20与剪线板底板23相连接,所述活动折板21活动连接于剪线板底板23底部,所述剪线板底板23与剪线切板24相连接,所述推动条22连接于剪线板底板23上方,所述张紧条板10设有紧锁螺丝101和衔接条板102,所述紧锁螺丝101贯穿衔接条板102,所述活动顶出平板14设有顶板140和双头螺栓141,所述双头螺栓141贯穿顶板140,所述张紧活动装置1带动剪线板2进行剪线,所述扣合条11进行扣合实现固定,

在进行使用时,将传动装置安装在针织机的指定位,启动开关后,机台进行运行带动张紧活动装置的张紧条板、扣合条、底板、活动顶出立板、活动顶出平板的配合运转使剪线板实现剪线。

例如,可用于针织机,实现自动快速地剪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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