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50019发布日期:2018-08-10 20:55阅读:7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调模具。



背景技术:

在保温板制造时,需要将注模料从原始厚度压缩到一较低厚度以提高形成的保温板的密度,在对注模料加压时,需要保持注模料的长宽尺寸基本不变,因此,不能去除模具,但是由于模具的存在就不能将注模料压扁,这是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能压缩注模料的厚度的缺陷,提供一种可调模具。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可调模具,其包括:上模和下模;

所述上模叠放于所述下模的上方;

所述下模中形成一容纳部,所述上模为一边框结构并形成为围绕所述容纳部设置;所述上模由能够被压溃的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上模由柔性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上模由厚度小于1mm的金属或木材制成。

优选地,所述下模包括边框和底板,所述边框的内表面设有多个支撑块,所述底板放置于所述边框中并由所述支撑块支撑。

优选地,所述支撑块设置于所述边框的靠近底部的位置。

优选地,所述边框为矩形结构,所述边框包括相互可拆卸连接的四个连接件。这样,方便快速脱模。

优选地,相邻的两个所述连接件之间通过搭扣连接。

一种可调模具,其包括:上模和下模;

所述上模叠放于所述下模的上方;

所述下模中形成一容纳部,所述上模为一边框结构并形成为围绕所述容纳部设置;所述下模的边缘的上表面设有一可容纳所述上模的凹槽,所述凹槽的开口处设有一挡板,所述挡板由能够被压溃的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挡板为厚度小于1mm的塑料片或金属片。

优选地,所述下模包括边框和底板,所述边框的内表面设有多个支撑块,所述底板放置于所述边框中并由所述支撑块支撑,所述凹槽设于所述边框。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该可调模具通过可以被压溃或被压入下模的上模,在压缩模具中的注模料的过程中,实现注模料的厚度的改变,从而提高保温板的材料密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可调模具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上模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下模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的下模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实施例 1

可调模具 10

上模 11

下模 12

连接件 13

支撑块 14

搭扣 15

实施例 2

凹槽 21

挡板 2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下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可调模具10包括:上模11和下模12。上模11叠放于下模12的上方。

下模12中形成一容纳部,上模11为一边框结构并形成为围绕容纳部设置;上模11由能够被压溃的材料制成。

上模11由柔性材料制成,例如橡胶等。这样,在加压机构对模具中的注模料加压时,柔性材料可以被压扁变形从而使得注模料可以被压缩。

可选择地,上模11由厚度小于1mm的金属或木材制成。厚度小于1mm的金属或木材硬度不会很大,较脆,在加压机构对模具中的注模料加压时,金属或木材会变形或损坏,从而使得注模料可以被压缩。

可选择地,上模11也可以由塑料、硬纸板等一次性材料制成。

下模12包括边框和底板,边框的内表面设有多个支撑块14,底板放置于边框中并由支撑块14支撑。

支撑块14设置于边框的靠近底部的位置。支撑块14的底面与边框的底面平行。

边框为矩形结构,边框包括相互可拆卸连接的四个连接件13。这样,方便快速脱模。在脱模时,将四个连接件13相互拆卸,就可将成品取出。

相邻的两个连接件13之间通过搭扣15连接。

实施例2

如图4所示,实施例2的可调模具与实施例1的可调模具大致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

下模的边缘的上表面设有一可容纳上模的凹槽21,凹槽21的开口处设有一挡板22,挡板22由能够被压溃的材料制成。挡板22布置在沿着凹槽21的延伸方向上的数个位置,以临时托住上模,使得上模在未受到加压机构的压力时不会落入凹槽21中。一旦加压机构对模具中的注模料加压时,挡板22被压溃,上模落入下模的凹槽21中,从而使得注模料可以被压缩。

挡板为厚度小于1mm的塑料片或金属片。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仅是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作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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