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投加装置的转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38488阅读:486来源:国知局
奶粉投加装置的转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化泡奶、辅食设备,具体涉及奶粉投加装置的转动机构。



背景技术:

针对自动冲奶机的奶粉定量落料的问题,本公司开展研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司研发的奶粉投加装置的转动机构,通过设计具有两个输出的齿轮组件,其一输出即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一输出齿轮的齿轮轴与第一转动盘连接,转动盘设置柱体,柱体可与设置在第二输出即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上的套管上的卡口相配合,当柱体卡入卡口时,带动第二转动盘转动,因柱体间歇性卡入卡口内,从而使得套管与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产生一定的转速差,从而配合奶粉盒等部件实现奶粉的定量掉落。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奶粉投加装置的转动机构,包括齿轮组件,齿轮组件包括与电机输出轴相连的第一齿轮,第一输出齿轮,第二输出轮,使第一输出齿轮和第二输出齿轮同向/反向转动的过度齿轮,若干个与第一齿轮和过度齿轮之间的中间齿轮,第一输出齿轮的齿轮轴连接第一转动盘,第一转动盘的端面设有若干个周向分布的柱体,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上套有套管,套管上设有具有若干个沿周向分布的卡口的第二转动盘,第一转动盘转动时,柱体卡入所述的卡口内带动第二转动盘转动进而带动套管转动,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穿过所述的套管。

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还包括用于封装所述的齿轮组件的齿轮箱。

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还包括一与齿轮组件相连的奶粉盒,奶粉盒底部设有中心孔、下料口,奶粉盒内设有下料装置,下料装置包括第一旋转盘、第二旋转盘,第一旋转盘与奶粉盒底部间隙配合,第二旋转盘位于第一旋转盘的上方且与所述的第一旋转盘间隙配合,第一旋转盘上设有沿周向分布由若干个奶粉掉落孔,第二旋转盘具有盘本体以及与安装该盘本体上的叶片,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穿过所述的套管连接第二旋转盘,套管穿过所述的中心孔连接第一旋转盘。

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第二旋转盘上设置刮片51,刮片由第二旋转盘的下端面伸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过设计具有两个输出的齿轮组件,其一输出即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一输出齿轮的齿轮轴与第一转动盘连接,转动盘设置柱体,柱体可与设置在第二输出即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上的套管上的卡口相配合,当柱体卡入卡口时,带动第二转动盘转动,因柱体间歇性卡入卡口内,从而使得套管与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产生一定的转速差,从而配合奶粉盒等部件实现奶粉的定量掉落。

附图说明

图1是齿轮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第二转动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第二旋转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与刮片的安装示意图;

图5是奶粉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第一旋转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图2、图4以及图5的装配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7所示,奶粉投加装置的转动机构,包括齿轮组件,齿轮组件包括与电机输出轴相连的第一齿轮(图中未示出),第一输出齿轮1,第二输出轮3,使第一输出齿轮和第二输出齿轮同向/反向转动的过度齿轮2,若干个与第一齿轮和过度齿轮之间的中间齿轮(图中为示出),第一输出齿轮的齿轮轴连接第一转动盘5,第一转动盘的端面设有若干个周向分布的柱体51,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上套有套管6,套管上设有具有若干个沿周向分布的卡口41的第二转动盘4,第一转动盘转动时,柱体卡入所述的卡口内带动第二转动盘转动进而带动套管转动,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穿过所述的套管,还包括用于封装所述的齿轮组件的齿轮箱,还包括一与齿轮组件相连的奶粉盒7,奶粉盒具有与其密封连接的上盖,奶粉盒底部设有中心孔11、下料口10,奶粉由所述的下料口掉落至泡奶杯内,奶粉盒内设有下料装置,下料装置包括第一旋转盘8、第二旋转盘9,第一旋转盘与奶粉盒底部间隙配合,第二旋转盘位于第一旋转盘的上方且与所述的第一旋转盘间隙配合,第一旋转盘上设有沿周向分布由若干个奶粉掉落孔81,第二旋转盘具有盘本体以及与安装该盘本体上的叶片91,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穿过所述的套管连接第二旋转盘,套管穿过所述的中心孔连接第一旋转盘。

为防止奶粉粘在第一旋转盘与第二旋转盘相配合的端面,第二旋转盘上设置刮片92,刮片由第二旋转盘的下端面伸出,从而刮除第一旋转盘上端面滞留的奶粉。

在本实用新型中,卡口有四个,柱体有四个,第一转动盘转动过程中,柱体卡入卡口时带动套管进而带动第一旋转盘转动,第二输出齿轮的齿轮轴直接驱动第二旋转盘转动,从而实现第一旋转盘与第二旋转盘之间产生转速差,进而使得叶片、奶粉掉落孔,下料口的叠合具有间歇性,从而实现奶粉的定量投加。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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