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体及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11517发布日期:2019-07-19 22:20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盖体及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烹饪器具技术领域,且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盖体及烹饪器具。



背景技术:

已知的烹饪器具(诸如电饭煲、电压力锅等)通常都具有烹饪米饭的功能。但是,现有的烹饪器具通常通过发热丝或者感应加热技术将热量辐射到被加热空间。加热方式为加热元件产生的热量通过内盖再辐射到被加热空间。缺点是热利用率低且所烹饪的米饭香味不够浓郁。

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盖体及烹饪器具,以至少部分地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在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为了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盖体,用于可开合地设置在烹饪器具的煲体上,所述盖体包括远红外发热元件和电磁加热组件。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用于辐射远红外线,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的含碳量大于或等于80%;所述电磁加热组件作用于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使其感应发热。

根据本方案,盖体在用于烹饪器具时盖体中设置的含碳量大于或等于80%的远红外发热元件在被电磁加热组件作用感应发热后辐射远红外线,热利用效率高。盖体和煲体之间形成的烹饪空间包括食物存放空间和食物存放空间上方的腔体空间,远红外线能够辐射至腔体空间,以对表层食物进行有效地加热、使食物受热均匀。并且可激发食物的香气,使食物在烹饪过程中以及烹饪过程结束后香气四溢。

可选地,所述电磁加热组件包括电磁线圈盘座和电磁线圈。所述电磁线圈盘座设置在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的上方;所述电磁线圈设置在所述电磁线圈盘座上。

可选地,所述盖体包括反射件,所述反射件设置在所述电磁线圈盘座与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之间。由此,可以将远红外发热元件朝向上方辐射的远红外线反射到腔体空间中,以提高远红外线的辐射量。

可选地,所述反射件具有开口向下的第一凹槽,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设置在所述第一凹槽中。由此,一方面能够增大对远红外线的反射量,另一方面可以使得电磁线圈盘的励磁线作用更宽。

可选地,所述电磁线圈盘座具有开口向下的第二凹槽,所述反射件和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二凹槽中。由此,可以使得电磁线圈盘的励磁线作用更宽。

可选地,所述盖体包括内衬,所述反射件设置有向上延伸的卡脚,所述电磁线圈盘座设置有第一通孔,所述内衬设置有第二通孔,所述卡脚延伸穿过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以将所述电磁线圈盘座和所述反射件附接至所述内衬的下侧。

由此,可以方便电磁线圈盘座和反射件的安装。

可选地,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为碳件或碳化硅件。

可选地,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的形状为U形、马鞍形、环形和半圆形中的一个。由此,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远红外发热元件形状。

可选地,所述电磁加热组件的功率为50~1000W。由此,可以便于控制腔体空间的温度在100~150℃左右。

可选地,所述电磁加热组件的功率为50~100W。

可选地,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的含碳量大于或等于90%。

可选地,所述盖体包括内盖,所述内盖为可拆内盖,并且至少部分透光。由此,内盖可以避免使用者在盖体打开的情况下直接碰触到远红外发热元件而发生烫伤或者触电的危险。

可选地,所述盖体包括隔离件,所述隔离件至少部分透光并且设置在所述内盖与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之间。由此,当内盖拆卸时,隔离件可以避免使用者在盖体打开的情况下直接碰触到远红外发热元件而发生烫伤或者触电的危险。

可选地,所述盖体包括内盖,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构造成所述内盖的至少一部分。由此,内盖能够被电磁加热组件加热后辐射远红外线,简化了盖体的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所述烹饪器具包括煲体和盖体;所述盖体可开合地设置在所述煲体上,当所述盖体盖合在所述煲体上时,所述盖体和所述煲体之间形成烹饪空间,所述烹饪空间包括食物存放空间和所述食物存放空间上方的腔体空间,所述盖体为上述技术方案中的任一方面所述的盖体,所述远红外发热元件向所述腔体空间辐射远红外线。

根据本方案的烹饪器具的盖体中设置有电磁加热组件和远红外发热元件,含碳量大于或等于80%的远红外发热元件在被电磁加热组件作用感应发热后向腔体空间辐射远红外线,热利用效率高,能够对表层食物进行有效地加热、使食物受热均匀。并且可激发食物的香气,使食物在烹饪过程中以及烹饪过程结束后香气四溢。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下列附图在此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实用新型。附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及其描述,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装置及原理。在附图中,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的烹饪器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A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以及

图3为图1中的盖体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为了彻底理解本实用新型,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结构,以便阐释本实用新型。显然,本实用新型的施行并不限定于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习的特殊细节。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如下,然而除了这些详细描述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具有其他实施方式,不应当解释为局限于这里提出的实施例。

应当理解的是,在此使用的术语的目的仅在于描述具体实施例并且不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和“所述/该”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指出另外的方式。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所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和/或组件,但不排除存在或附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术语“上”、“下”、“前”、“后”、“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非限制。

本实用新型中所引用的诸如“第一”和“第二”的序数词仅仅是标识,而不具有任何其他含义,例如特定的顺序等。而且,例如,术语“第一部件”其本身不暗示“第二部件”的存在,术语“第二部件”本身不暗示“第一部件”的存在。

以下,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更详细地说明,这些附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代表实施例,并不是限定本实用新型。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的烹饪器具100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烹饪器具100主要包括煲体110和盖体120。下面将详细描述烹饪器具100的各个部件。

烹饪器具100的煲体110可以呈大体圆角长方体形状、大体圆筒形状或其他任何合适的形状。煲体110中设置有大体圆筒形状或其他任何合适的形状的内锅130。内锅130可以自由地放入煲体110的内锅收纳部中或者从内锅收纳部取出,以方便对内锅130进行清洗。内锅130用于存放待烹饪的食物,诸如米、汤等。通常,内锅130的顶部具有顶部开口。使用者可以通过顶部开口将待烹饪的食物存放在内锅130中,或者通过顶部开口将烹饪好的食物从内锅130中取出。

煲体110中还设置有用于加热内锅130的内锅加热装置(未示出)。内锅加热装置可以在内锅130的底部和/或侧部对内锅130进行加热。内锅加热装置可以为电加热管,也可以为诸如电磁线圈的感应加热装置。

烹饪器具100的盖体120的形状与煲体110的形状基本上对应。例如,盖体120可以呈圆角长方体形状。盖体120以可开合的方式设置在煲体110上,用于盖合煲体110的整个顶部或者至少煲体110的内锅130。具体地,在本实施方式中,盖体120可以通过例如铰接的方式在最大打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之间可枢转地设置在煲体110的上方。

当盖体120盖合在煲体110上时,盖体120与煲体110(具体地,与煲体110的内锅130)之间形成烹饪空间140。烹饪空间140包括食物存放空间和腔体空间。具体地,食物存放空间是指实际存放食物的空间。腔体空间位于食物存放空间上方。也就是说,当盖体120盖合在煲体110上时,腔体空间是位于食物上表面与盖体120之间的空间。

盖体120中设置有U形的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和电磁加热组件170。电磁加热组件170在烹饪过程中作用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使其感应发热。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用于在烹饪过程中感应发热后向腔体空间辐射远红外线。具体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盖体120包括内衬121。内衬121上侧或者说外侧设置有面盖122。内衬121下侧或者说内侧设置有内盖123。内盖123至少部分透光。例如,内盖123的至少一部分由透光材料(例如玻璃等)制成。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和电磁加热组件170安装在内衬121与内盖123之间。更具体地,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和电磁加热组件170安装至内衬121的下侧面,即面向内盖123的侧面。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描述盖体120中的各个部件及其位置关系中使用的方向性术语,诸如“上方”、“下方”、“上侧”、“下侧”、“向上”和“向下”等是相对于盖体120盖合在煲体110上的状态下而言的。

电磁加热组件170能够作用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使其感应发热。电磁加热组件170在通电后产生交变磁场,能够使得远红外发热元件150感应发热而向腔体空间辐射远红外线。远红外发热元件150优选为碳件和碳化硅件。电磁加热组件170的功率可以是50~1000W。优选地,电磁加热组件170的功率可以是50~100W。申请人发现,电磁加热组件170的功率为50~1000W(优选地为50~100W)时,可以便于控制腔体空间的温度在100~150℃左右。

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含碳量大于或等于80%。优选地,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含碳量大于或等于90%。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称的“含碳量”是指碳元素的质量百分数。远红外发热元件150能够在烹饪过程中感应发热后向腔体空间辐射远红外线。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在烹饪过程中会向腔体空间辐射多种波长的远红外线。其中,远红外发热元件150所辐射的远红外线的主要波长为1.5μm~25μm。优选地,远红外发热元件150所辐射的远红外线的主要波长为5μm~15μm。需要理解的是,本文提及的“主要波长”可以理解为波长在该范围内的远红外线相对于波长在该范围外的远红外线在远红外发热元件150辐射的远红外线中所占的比例较大。

申请人发现,含碳量大于或等于80%(优选地含碳量大于或等于90%)的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向腔体空间辐射远红外线,热利用效率高。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向食物存放空间上方的腔体空间辐射的远红外线能够对表层食物进行有效地加热、使食物受热均匀,从而激发食物的香气,使食物在烹饪过程中以及烹饪过程结束后香气四溢。

具体地,如图2和图3所示,电磁加热组件170包括电磁线圈盘座171和电磁线圈172。电磁线圈盘座171位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上方。电磁线圈172设置在电磁线圈盘座171上。远红外发热元件150能够与盘绕在电磁线圈盘座171上的电磁线圈172感应而发热,以使远红外发热元件150辐射远红外线。更具体地,电磁线圈172设置在电磁线圈盘座171的上侧。电磁线圈172设置有电极或者导线,以在通电后能够产生电磁场而使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直接快速感应发热。可选地,电磁线圈172能够由电磁线圈盘座171的一端盘绕至电磁线圈盘座171的另一端。

当然,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形状不限于U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远红外发热元件形状。例如,在未示出的实施方式中,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形状可以为诸如马鞍形、环形、半圆形等。可选地,电磁线圈盘座171的形状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形状相对应,例如,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形状为U形,电磁线圈盘座171的形状也为大致U形。这样电磁线圈172的形状可以设置成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形状大致相同,以使远红外发热元件150能够被均匀加热。电磁线圈盘座171采用耐热材料制成。耐热材料可以为陶瓷或其他适合的非金属耐热材料。更优选地,电磁线圈盘座171可以采用耐热且隔热的材料制成,以防止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热量辐射到盖体120的其他不耐热的部分,例如印制电路板PCB。

可选地,盖体120中还设置有反射件160。反射件160设置在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上方,以将远红外发热元件150朝向上方辐射的远红外线反射到腔体空间中,以提高远红外线的辐射量。反射件160可以由反射远红外线的镜面材料制成,以使远红外线反射到腔体空间中。并且反射件160由不隔磁的非金属材料制成,以避免影响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感应发热。

具体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如图2至图3所示,反射件160设置在电磁线圈盘座171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之间。即,反射件160设置在电磁线圈盘座171的下方并且设置在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上方。反射件160的形状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形状大体相同,也呈U形。反射件160具有开口向下的第一凹槽163,远红外发热元件150设置在第一凹槽163中。由此,一方面能够增大对远红外线的反射量,另一方面可以使得电磁线圈盘的励磁线作用更宽。第一凹槽163的截面可以为抛物线形、下端未封闭的梯形或其他任何合适的形状。反射件160的下侧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卡扣161,远红外发热元件150通过卡扣161可拆卸地安装至反射件160。反射件160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向上延伸的卡脚162。反射件160通过卡脚162安装至内衬121。

电磁加热组件170的电磁线圈盘座171具有开口向下的第二凹槽174,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和反射件160至少部分设置在第二凹槽174中。第二凹槽174的截面可以为抛物线形、下端未封闭的梯形或其他任何合适的形状。电磁线圈盘座171上可以设置有与反射件160的卡脚162的数量对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通孔175。内衬121设置有与反射件160的卡脚162的数量对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通孔124。反射件160的卡脚162依次穿过电磁线圈盘座171上的第一通孔175和内衬121上的第二通孔124而将电磁线圈盘座171、反射件160附接至内衬121的下侧。通过反射件160的卡脚162可以便于反射件160和电磁线圈盘座171二者的安装。

可选地,盖体120还包括至少部分透光的隔离透光组件。隔离透光组件设置在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下方。一方面,隔离透光组件能够隔离远红外发热元件150,避免使用者在盖体120打开的情况下直接碰触到远红外发热元件150而发生烫伤或者触电的危险。另一方面,隔离透光组件能够使远红外发热元件150产生的远红外线透过而辐射到腔体空间。

具体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如图1和图2所示,隔离透光组件包括隔离件180和内盖123。内盖123为可拆内盖。具体地,内盖123可以通过诸如卡扣的方式可拆卸地安装至内衬121,以方便将内盖123拆卸下来进行清洗。内盖123可以至少部分地由透明钢化玻璃、硅玻璃、锗玻璃、透光PC(Polycarbonate,聚碳酸酯)等透光材料制成。隔离件180设置在内盖123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之间。即隔离件180设置在内盖123上方并且设置在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下方。具体地,隔离件180在远红外发热元件150的下方安装至内衬121。隔离件180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向上延伸的卡脚181。隔离件180通过卡脚181安装至内衬121。

隔离件180至少部分透光。可选地,隔离件180的透光区域与内盖123的透光区域和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完全对应,即在相对于盖体120盖合在煲体110上的状态下,隔离件180的透光区域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在水平面内的投影完全重叠,以使得远红外发热元件150所辐射的远红外线尽可能多地透过隔离件180和内盖123,提高热利用效率。隔离件180可以是由非透光材料(例如诸如铝、不锈钢的金属材料等)制成的板状构件,并且在其上设置有网孔182,以使得远红外线能够透过。可选地,隔离件180上的网孔182的位置与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对应。网孔182可以是圆形网孔、菱形网孔、长城网孔或其他任何合适的形状的网孔。

一方面,隔离件180能够使得远红外发热元件150所辐射的远红外线透过隔离件180;另一方面,当使用者根据实际需要将内盖123拆卸下来时,隔离件180可以避免使用者碰触到远红外发热元件150而发生烫伤或触电的危险。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在本实施方式中,隔离透光组件示出为包括隔离件180和内盖123,但是隔离透光组件也可以仅包括至少部分透光的可拆内盖或不可拆内盖。

综上所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100的盖体120中设置有电磁加热组件170和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含碳量大于或等于80%的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在被电磁加热组件170作用感应发热后向腔体空间辐射远红外线,热利用效率高。远红外发热元件150向食物存放空间上方的腔体空间辐射的远红外线能够对表层食物进行有效地加热、使食物受热均匀,可使食物中的主要挥发性成分溢出,从而可激发食物中的香气,使食物在烹饪过程中以及烹饪过程结束后香气四溢。

申请人使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烹饪器具与普通的烹饪器具进行了对照试验。具体地,在烹饪结束后将整锅米饭搅匀打散,在锅内中间部分取样,准确称取所烹饪的米饭,进行香气搜集和测试。通过气质联用技术分析得到米饭挥发性物质的总离子流色谱图,各组分质谱经计算机谱库(NIST11)检索分析,再结合有关文献质谱数进行人工谱图解析,确定香味物质的化学结构。

在试验中,香气成分的定量是半定量结果。先用面积归一法得到各成分面积百分比,再通过内标物1,2-二氯苯含量在样品中的浓度计算各成分在样品中的浓度。

其中,计算公式为:

其中,Ci表示挥发性成分在样品中的浓度(μg/g),Ai表示挥发性成分含量面积百分比,Ais表示1,2-二氯苯面积百分比,Cis表示内标物壬酸甲酯在样品中的浓度(μg/g)。

结果表明,在所检测的香味物质中,有效的香气成分主要为醛类、呋喃、酯类等,风味物质中,己醛和壬醛含量最高。对于香气成分,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烹饪器具比使用普通的烹饪器具,己醛含量高37%,壬醛含量高11%,米饭香气更丰富。

此外,在未示出的盖体的实施方式中,远红外发热元件构造成内盖的至少一部分。由此,内盖能够被电磁加热组件加热后辐射远红外线,简化了盖体的结构,并且不需要设置上述隔离件。

一种实施方式是,远红外发热元件构造成内盖的一部分。换句话说,远红外发热元件可以设置在内盖上。可选地,远红外发热元件可以设置在内盖的位于电磁加热组件的下方区域处。具体地,内盖设置有位于电磁加热组件的下方的内盖通孔。远红外发热元件设置在内盖通孔处,并能够覆盖内盖通孔。另一种实施方式是,内盖可以全部由远红外发热元件所构造成。换句话说,内盖就是远红外发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所使用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中出现的诸如“部”、“件”等术语既可以表示单个的零件,也可以表示多个零件的组合。本文中出现的诸如“安装”、“设置”等术语既可以表示一个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个部件,也可以表示一个部件通过中间件附接至另一个部件。本文中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与其他特征结合地应用于另一个实施方式,除非该特征在该另一个实施方式中不适用或是另有说明。

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例范围内。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附属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范围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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