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38172发布日期:2018-09-14 22:27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周转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



背景技术:

制动器是指产生阻碍车辆运动或运动趋势的力制动力的部件,其中也包括辅助制动系统中的缓速装置。目前国内的汽车总装厂以及总装试制车间,缺少专用于放置和转运制动器总成的零件架,且对制动器总成的放置也不当,于是在摆放时容易造成对制动器总成的磕碰、划伤、挤压,引发制动器总成变形或掉漆等情况,对零部件的精度产生了一定影响,有时会造成不必要的报废,使得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包括脚腕、方管Ⅰ、竖直杆、方管Ⅱ、工字件、圆钢底座、限位底座、垂直杆、防撞护脚、方管Ⅲ、厚胶皮、厚钢板、标识牌、顶碗;所述底座的端点处设有脚腕,所述脚腕之间设有互相垂直的方管Ⅰ,所述方管Ⅰ上均设有竖直杆,所述竖直杆上均设有方管Ⅱ,所述底座左右两侧的方管Ⅱ中间位置设有一个工字件,所述工字件的前后两侧均设有交替排列的圆钢底座、限位底座,所述圆钢底座、限位底座上分别设有圆钢、聚氨酯限位,所述圆钢上设有限位增强管;所述方管Ⅱ的端点处均设有垂直杆,所述垂直杆与方管Ⅱ的连接处设有防撞护脚,所述垂直杆之间设有方管Ⅲ,所述垂直杆、方管Ⅲ的连接处设有厚胶皮,所述方管Ⅲ之间设有厚钢板,所述方管Ⅲ与方管Ⅱ之间设有标识牌,所述垂直杆的顶端设有顶碗。

所述方管Ⅰ的尺寸为40×20×25mm,方管Ⅰ有4个。

所述竖直杆垂直于方管Ⅰ,并且竖直杆有8个,一个方管Ⅰ上设有两个关于方管Ⅰ对称的竖直杆。

所述方管Ⅱ有4个,方管Ⅱ垂直于垂直杆。

所述圆钢底座、限位底座均有8个,工字件的前后两侧均设有4个交替排列的圆钢底座、限位底座。

所述圆钢底座上均设有2个圆钢,所述圆钢的内直径为6mm,所述圆钢顶端高于方管Ⅲ的上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后桥总成周转架,包括圆钢底座、限位底座,圆钢底座、限位底座上分别设有圆钢、聚氨酯限位,圆钢上设有限位增强管。本实用新型适合5种以上车型通用,适用于汽车组装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主视图。

图3本实用新型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的左视图。

图4本实用新型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的俯视图。

图中:1、顶碗;2、圆钢;3、工字件;4、防撞护脚;5、脚腕;6、方管Ⅰ;

7、底座;8、标识牌;9、厚钢板;10、垂直杆;11、聚氨酯限位;

12、厚胶皮;13、限位增强管;14、竖直杆;15、方管Ⅱ;16、方管Ⅲ;

17、圆钢底座;18、限位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一种制动器总成周转架,包括底座7,所述底座7包括脚腕5、方管Ⅰ6、竖直杆14、方管Ⅱ15、工字件3、圆钢底座17、限位底座18、垂直杆10、防撞护脚4、方管Ⅲ16、厚胶皮12、厚钢板9、标识牌8、顶碗8;所述底座7的端点处设有脚腕5,所述脚腕5之间设有互相垂直的方管Ⅰ6,所述方管Ⅰ6上均设有竖直杆14,所述竖直杆14上均设有方管Ⅱ15,所述底座7左右两侧的方管Ⅱ15中间位置设有一个工字件3,所述工字件3的前后两侧均设有交替排列的圆钢底座17、限位底座18,所述圆钢底座17、限位底座18上分别设有圆钢2、聚氨酯限位11,所述圆钢2上设有限位增强管13;所述方管Ⅱ15的端点处均设有垂直杆10,所述垂直杆10与方管Ⅱ15的连接处设有防撞护脚4,所述垂直杆10之间设有方管Ⅲ16,所述垂直杆10、方管Ⅲ16的连接处设有厚胶皮12,所述方管Ⅲ16之间设有厚钢板9,所述方管Ⅲ16与方管Ⅱ15之间设有标识牌8,所述垂直杆10的顶端设有顶碗8。

所述方管Ⅰ6的尺寸为40×20×25mm,方管Ⅰ6有4个。

所述竖直杆14垂直于方管Ⅰ6,并且竖直杆14有8个,一个方管Ⅰ6上设有两个关于方管Ⅰ6对称的竖直杆14。

所述方管Ⅱ15有4个,方管Ⅱ15垂直于垂直杆10。

所述圆钢底座17、限位底座18均有8个,工字件3的前后两侧均设有4个交替排列的圆钢底座17、限位底座18。

所述圆钢底座17上均设有2个圆钢2,所述圆钢2的内直径为6mm,所述圆钢2顶端高于方管Ⅲ16的上表面。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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