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48940阅读:416来源:国知局
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在不断更新汽车动力系统的同时,人们对汽车内饰也要求越来越高。汽车车身内饰大体可分为仪表板和副仪表板、地板护面、侧围护面、车门内饰、顶棚、后围护面、行李箱护面、座椅总成等几大部分。门内护板则是车门内饰的主要构件。

在生产制造门内护板时,需要对门内护板进行包裹织物或者皮革,提高门内护板的美观度和舒适性。在对门内护板进行包裹皮革时,由于皮革具有一定厚度和硬度,在压装时容易翘起或者发生位移,影响正常压装工序。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压装治具,方便压装皮革,避免皮革翘起或者发生位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之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方便压装皮革,有效定位皮革,避免皮革翘起或发证位移的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用于在汽车门内护板上压装皮革,包括底板,所述的底板表面下凹具有与门内护板外形一致的压装槽,所述的压装槽侧边固定有至少两个限位块;所述的压装槽内近压装槽内壁处的表面上凸起有限位凸条,所述限位凸条内侧的压装槽表面上另设有压线凸条,限位凸条凸起高度大于压线凸条凸起高度,所述压线凸条内的压装槽表面呈与门内护板内凹面一致的隆起凸面。

更进一步的,压装槽、限位凸条、压线凸条、隆起凸面为一体成型结构。一体成型的压装槽、限位凸条、压线凸条和隆起凸面,便于加工,成本较低,且各个部件之间无缝隙,在压装时避免将皮革压至缝隙中,避免皮革上产生不不要的褶皱压线。

优选的,底板、限位凸条、压线凸条和隆起凸面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的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强度较高且不易锈蚀,便于保持内护板压装的长期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通过在压装槽上设计限位块和两道凸起,可有效定位皮革,避免皮革发生位移,并且方便压装,避免皮革翘起影响压装的美观度。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最优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处的剖视放大图。

图中1、底板 2、压装槽 3、限位块 4、限位凸条 5、压线凸条 6、隆起凸面。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是本实用新型最优实施例,用于在汽车门内护板上压装皮革,包括底板1。所述的底板1表面下凹具有与门内护板外形一致的压装槽2,所述的压装槽2侧边固定有至少两个限位块3。

压装槽2内近压装槽2内壁处的表面上凸起有限位凸条4,所述限位凸条4内侧的压装槽2表面上另设有压线凸条5,限位凸条4凸起高度大于压线凸条5凸起高度,压线凸条5内的压装槽2表面呈与门内护板内凹面一致的隆起凸面6。压装槽2、限位凸条4、压线凸条5、隆起凸面6为一体成型结构。一体成型的压装槽2、限位凸条4、压线凸条5和隆起凸面6,便于加工,成本较低,且各个部件之间无缝隙,在压装时避免将皮革压至缝隙中,避免皮革上产生不不要的褶皱压线。底板1、限位凸条4、压线凸条5和隆起凸面6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的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强度较高且不易锈蚀,便于保持内护板压装的长期稳定性。

在压装汽车门内护板的皮革时,可将开料好的皮革沿压装槽2内壁放入压装槽2内,由于限位凸条4高度大于压线凸条5高度,皮革下放时,即可有限位凸条4限定大致位置,避免皮革在压装时在压装槽2内过度位移,发生压装歪斜的情况。而压线凸条5则有效的在压装门内护板时在皮革边缘顶出条状边线,使皮革在压线凸条5与隆起凸面6交界处自然形成折线,向上弯折的皮革则继续被门内护板沿压线凸条5顶面弯折下压,边缘多余皮料则被压入压线凸条5与限位凸条4之间,并形成另一道折现线,避免皮革翘起影响压装的美观度。而限位块3固定焊接在压装槽2一侧,一方面在下方皮革时起部分辅助定位作用,当下压门内护板时,则可有效限制为门内护板位置,同时也可在限位块3上开设与门内护板相配合的定位槽或者定位孔,进一步定位门内护板位置,有效定位皮革和门内护板,使得使用同一压装治具压装的汽车门内护板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压装好的汽车门内护板更加美观大方。

如此设计的汽车门内护板压装治具,通过在压装槽2内设计限位块3和两道凸起,可有效定位皮革,避免皮革发生位移,并且方便压装,避免皮革翘起影响压装的美观度并且保持压装效果的一致性。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