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切割电子元器件巴块的影像对位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33383发布日期:2018-12-11 21:36阅读:49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切割电子元器件巴块的影像对位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元器件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用于切割电子元器件巴块的影像对位切割机。



背景技术:

片式电感和片式电容等片式电子元器件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做好的巴块(Bar)进行切割,以将其分解成更小的单元,完成后续生产流程。为了保证所生产的电子元器件的性能稳定性和参数精确度,切割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固定方向和轨迹进行,因此必须对放置巴块的载台和用于切割巴块的切割装置进行调校,以调整载台与切割装置的相对位置。现有的对电子元器件巴块切割成型的方法是,根据切割尺寸等参数对载台和切割装置进行调校之后,对巴块进行试切割,然后将巴块从载台上取下,检查试切割是否对好位置,即试切割在与地面平行的X轴和Y轴以及与地面垂直的Z轴方向上是否正确。实际生产中往往需要进行多次试切割,也就是将巴块多次地放上载台或从载台取下,而且对每一巴块都要进行上述调校对位工作,这将严重降低生产效率,而且试切割过程也容易对巴块造成损耗或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切割电子元器件巴块的影像对位切割机。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切割电子元器件巴块的影像对位切割机,包括主机、载台、影像采集系统、显示器、切割装置和载台驱动装置,所述主机分别与影像采集系统、显示器、切割装置和载台驱动装置连接,所述载台用于放置待切割的电子元器件巴块,所述影像采集系统和切割装置均位于载台的上方,所述影像采集系统用于对载台以及放置在载台上的电子元器件巴块进行影像采集,所述显示器用于显示影像采集系统采集到的影像,所述切割装置用于切割电子元器件巴块,所述载台驱动装置用于驱动载台进行三维方向的调整。

进一步地,所述影像采集系统包括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所述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均与主机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的中轴线和载台的载物面所在平面所成夹角的大小为30°-90°。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摄像头的中轴线和载台的载物面所在平面所成夹角,与所述第一摄像头的中轴线和载台的载物面所在平面所成夹角的大小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的成像面距离载台的载物面的高度,与所述第二摄像头的成像面距离载台的载物面的高度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的成像面与第二摄像头的成像面之间的距离为0-30cm。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均包括红蓝绿三色光源系统和红蓝绿三色感光系统,所述红蓝绿三色光源系统和红蓝绿三色感光系统均与主机连接,所述红蓝绿三色光源系统用于将红蓝绿三种色光投射在载台以及放置于载台的巴块上,所述红蓝绿三色感光系统用于对载台以及放置于载台的巴块同时进行三种色光的拍摄。

进一步地,所述载台安装有用于吸附巴块的真空机,所述载台安装有三个定位柱,所述三个定位柱用于触发真空机吸住产品巴块。

进一步地,所述载台的载物面形状为矩形,所述三个定位柱为圆柱形且分别安装在载台的载物面的二条边内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利用影像采集系统对载台以及放置在载台上的电子元器件巴块的影像进行采集,然后将影像上传到主机,再由主机控制显示器来显示,工作人员可以直接通过显示器来观察,免去了从载台取下巴块进行观察的步骤,可以大大增加生产效率,而且提高每次试切割过程的调整效率,在达到相同调整效果的情况下可以避免进行过多次试切割,避免对巴块造成损耗或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摄像头与载台的位置关系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安装有圆柱形定位柱的载台的俯视图;

图中,1为载台,2为摄像头,3为巴块,4为圆柱形定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切割电子元器件巴块的影像对位切割机,如图1所示,包括主机、载台、影像采集系统、显示器、切割装置和载台驱动装置,所述主机分别与影像采集系统、显示器、切割装置和载台驱动装置连接,所述载台用于放置待切割的电子元器件巴块,所述影像采集系统和切割装置均位于载台的上方,所述影像采集系统用于对载台以及放置在载台上的电子元器件巴块进行影像采集,所述显示器用于显示影像采集系统采集到的影像,所述切割装置用于切割电子元器件巴块,所述载台驱动装置用于驱动载台进行三维方向的调整。

本实用新型中,载台以及受主机控制的切割装置和载台驱动装置组成了切割机的基本功能结构,可以使用现有技术,其中切割装置包括割刀以及控制割刀位置和转速等参数的机构,能够实现对巴块的切割。本实用新型中,还利用影像采集系统对载台以及放置在载台上的电子元器件巴块的影像进行采集,然后将影像上传到主机,再由主机控制显示器来显示。影像采集系统可以安装在切割装置所具有的支架或者吊臂上。

在现有生产流程中,由于工作人员无法从载台上方观察载台以及放置在载台上巴块的切割情况,因此在试切割之后,必须将巴块从载台取下才能观察到试切割的效果。在应用本实用新型进行生产时,将产品巴块放在载台上通过三点定位触发真空吸附装置,使得巴块可以被牢固地吸附在载台的载物面上。由于影像采集系统位于载台的上方,影像采集系统可以清晰地拍摄到试切割的效果,工作人员无需再将巴块从载台取下,便可以直接从显示器进行观察,根据试切割的效果,直接调整载台驱动装置和切割装置,进行下一次试切割或者进行生产。调整载台驱动装置,可以使载台升高、降低,或者在水平面上进行上下左右各方向的平移或旋转。由于免去了取下巴块进行观察的步骤,可以大大增加生产效率,而且提高每次试切割过程的调整效率,在达到相同调整效果的情况下可以避免进行过多次试切割,避免对巴块造成损耗或损坏。

进一步地,应用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现有的主机控制显示器进行显示的技术,使得显示器在影像采集系统采集的影像上叠加显示一个具有固定位置的参考切割线。影像采集系统采集的影像中,可以显示试切割步骤中在巴块上留下的实际切割线,参考切割线作为一个位置参考物,可以供工作人员在对载台进行三维方向的调整时参考。工作人员可以调整载台的位置,使得显示器显示的影像中,巴块上的实际切割线与叠加显示的参考切割线重合,或者具有其他特定的位置关系。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2所示,其中1为载台,2为摄像头,所述影像采集系统包括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所述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均与主机连接。

影像采集系统具体地由两个摄像头组成,每个摄像头分别采集影像并上传到主机,主机安装有现有的图像处理程序,选择其中一个摄像头所采集的影像供显示器显示,或者将两个摄像头采集的影像进行处理后融合为一个画面供显示器显示。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2所示,所述第一摄像头的中轴线和载台的载物面所在平面所成夹角的大小为60°-90°。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2所示,所述第二摄像头的中轴线和载台的载物面所在平面所成夹角,与所述第一摄像头的中轴线和载台的载物面所在平面所成夹角的大小相同。

当第一摄像头的中轴线和载台的载物面所在平面所成夹角,以及第二摄像头的中轴线和载台的载物面所在平面所成夹角均为90°时,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所拍摄到的影像是相同的。当以上两个夹角不为90°,且第一摄像头的中轴线和第二摄像头的中轴线如图2所示不平行时,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所拍摄到的影像具有一定的差异,其可以供主机利用现有的图像处理程序进行合成,从而在显示器中显示出三维立体的影像,即3D影像,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取得更好的观察效果。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摄像头的成像面距离载台的载物面的高度,与所述第二摄像头的成像面距离载台的载物面的高度相同。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摄像头的成像面与第二摄像头的成像面之间的距离为0-30cm。

第一摄像头的成像面与第二摄像头的成像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可以使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形成错位,使得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所拍摄到的影像为产品巴块两则的切割线影像。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均包括红蓝绿三色光源系统和红蓝绿三色感光系统,所述红蓝绿三色光源系统和红蓝绿三色感光系统均与主机连接,所述红蓝绿三色光源系统用于将红蓝绿三种色光投射在载台以及放置于载台的巴块上,所述红蓝绿三色感光系统用于对载台以及放置于载台的巴块同时进行三种色光的拍摄。

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可以分别配置一套红蓝绿三色光源系统和一套红蓝绿三色感光系统,也就是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可以是完全一样的。第一摄像头中,红蓝绿三色光源系统具有红、蓝、绿三色发光器件,可以在主机控制下按不同比例发出红、蓝、绿三色光,红蓝绿三色感光系统具有红、蓝、绿三色感光器件,分别对三种色光进行感光和成像,并上传到主机,由主机控制显示器进行显示。通过配比各种比例的红、蓝、绿三色光源进行拍摄,可以获取到巴块切割位置偏上或者偏下等信息,使得工作人员能够通过在显示器观察中及时发现巴块切割过程中产生的产品缺陷。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载台安装有用于吸附巴块的真空机,所述载台安装有三个定位柱,所述三个定位柱用于触发真空机吸住产品巴块。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3所示,其中3为载台的载物面,4为定位柱,所述载台的载物面形状为矩形,所述三个定位柱为圆柱形且分别安装在载台的载物面的二条边内侧。一般地,只需三个定位柱即可起到良好的触发效果,而定位柱设置在载物面的边缘位置,可以达到更好的灵敏度。三个定位柱可以按照任意的排布方式设置在载台的载物面的任意二条边内侧。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但对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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