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梳毛机集毛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梳毛机集毛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实用新型的种粗纺梳毛机,其主要技术特征是将现有的风轮、挡风辊和工作辊、剥毛辊的位置进行重新排列,即将风轮、挡风辊从最前端移至某二对工作辊、剥毛辊中间,毛纺把毛纤维加工成纱线的纺纱工艺过程。毛纤维以羊毛为主,也包括山羊绒、兔毛、马海毛、牦牛毛等特种动物毛。毛纺过程也可用于毛型化纤纯纺、混纺以及与其他天然纤维混纺。用纯纺和混纺毛纱织制的毛织物、针织物、毛毯等,具有保暖、吸湿、富于弹性和耐磨等特点。用毛织物制成的服装手感柔润、丰满和挺刮。毛纱还用以织制工业用呢、文体用品和地毯等。
然而现有梳毛机集毛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对于集毛时,毛容易向两边扩散,操作不方便,从而大大的降低了生产效率,并且现有的集毛装置结构复杂,使用起来非常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梳毛机集毛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梳毛机集毛装置,包括毛皮存放板、出料仓和伸缩控制装置,所述出料仓的左 右两端均安装有第二挡板,所述出料仓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横向连接杆,且横向连接杆上安装有旋转控制装置,所述横向连接杆的下方连接有第二支撑脚,所述伸缩控制装置固定安装在出料仓的下方,所述伸缩控制装置的左侧通过伸缩杆与底部固定板连接,所述底部固定板上安装有收集仓,所述收集仓的左右两侧设置有第一挡板,所述毛皮存放板穿过收集仓的端面并延伸至收集仓内部,所述收集仓的前板上嵌套安装有存放板进口和存放板出口,且存放板出口位于存放板进口的下方,所述收集仓的侧板底部安装有滑槽,且滑槽的内部设置有滑轮连接杆。
优选的,所述底部固定板的底部设置有第一支撑脚,且第一支撑脚共设置有四个。
优选的,所述收集仓为长方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伸缩杆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伸缩杆关于伸缩控制装置的水平中线对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梳毛机集毛装置,首先在出料仓和收集仓的上方均安装有挡板,在毛出来的时候,可以限制毛的位置,使得毛不会向两边分开,保证其出料的连续性;其次在该集毛装置的收集仓中设置有两个存放板,可以交叉收集出料,并且保证了收集时的稳定性,从而提高收集效率,最后,该收集仓利用伸缩控制装置进行来回伸缩,使得毛可以均匀的分布在存放板上,使用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梳毛机集毛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梳毛机集毛装置的收集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挡板;2-收集仓;3-毛皮存放板;4-第一支撑脚;5-底部固定板;6-旋转控制装置;7-出料仓;8-第二挡板;9-伸缩控制装置;10-横向连接杆;11-伸缩杆;12-第二支撑脚;13-存放板出口;14-存放板进口;15-滑槽;16-滚轮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梳毛机集毛装置,包括毛皮存放板3、出料仓7和伸缩控制装置9,出料仓7的左右两端均安装有第二挡板8,出料仓7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横向连接杆10,且横向连接杆10上安装有旋转控制装置6,横向连接杆10的下方连接有第二支撑脚12,伸缩控制装置9固定安装在出料仓7的下方,伸缩控制装置9的左侧通过伸缩杆11与底部固定板5连接,底部固定板5上安装有收集仓2,收集仓2的左右两侧设置有第一挡板1,毛皮存放板3穿过收集仓2的端面并延伸至收集仓2内部,收集仓2的前板上嵌套安装有存放板进口14和存放板出口13,且存放板出口13位于存放板进口14的下方,收集仓2的侧板底部安 装有滑槽15,且滑槽15的内部设置有滑轮连接杆16,底部固定板5的底部设置有第一支撑脚4,且第一支撑脚4共设置有四个,收集仓2为长方体结构,伸缩杆11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伸缩杆11关于伸缩控制装置9的水平中线对称。
工作原理:该梳毛机集毛装置使用时,材料从出料仓7出来到收集仓2中,出料仓7和收集仓2上的第一挡板1和第二挡板8会对材料位置进行限制,伸缩控制装置9控制伸缩杆11的伸缩,从而控制收集仓2进行伸缩,使得材料在收集仓2中的分布更加均匀,当收集仓满了之后,从存放板出口抽出毛皮存放板3,再从存放板进口14中放入另一个毛皮存放板3,从而保证收集时的连续性,从而提供收集的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