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5893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设备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



背景技术:

多媒体教学通常指的是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是通过计算机实现的多种媒体组合,具有交互性、集成性、可控性等特点,它只是多种媒体中的一种。而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可以减轻教师的板书量,从而减轻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体能消耗,也可以减少教师吸入粉笔飞尘的量,并且可以提高教学活动中的信息传播量。然而现有多媒体教学系统,在应对学生提问和回答问题,经常需要学生拿教师用的无线话筒或者另外备用的话筒,这就造成了一定的局限性和不便性,为了便于学生回答问题或者提问,教师一般只能选择离自己比较近的学生,便于传递话筒,这样不便于提高教学效果和课堂互动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是提供一种利用智能手机的普及提高教学过程中学生与教师的互动性的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将智能手机作为无线话筒使用,便于学生回答问题和向老师提问,可以提高教学效果。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包括智能手机、数字视频展台、智能中控系统、投影机、电动银幕、有源音箱和设有双向WIFI模块的电脑主机;所述智能手机通过所述双向WIFI模块与所述电脑主机通信连接,所述电脑主机与所述智能中控系统通信连接,所述智能中控系统分别与所述投影机、所述电动银幕和所述有源音箱通信连接。

上述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所述有源音箱为设有双向WIFI模块的有源音箱,所述智能中控系统为设有双向WIFI模块的智能中控系统,所述智能中控系统与所述有源音箱通过所述双向WIFI模块通信连接。

上述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所述投影机为内设有双向WIFI模块的投影机,所述投影机与所述智能中控系统通过所述双向WIFI模块通信连接。

上述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所述智能手机为操作系统为安卓4.0以上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

上述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还包括WIFI信号增强器,所述WIFI信号增强器分别与所述电脑主机和所述智能手机通信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依靠智能手机的普及,将智能手机作为无线话筒,与多媒体教学系统中的电脑主机连接,可以便于位于教室不同位置上的学生参与教学互动,有利于提高课堂气氛和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参与度。

2.本实用新型适用于较大的教学场所(如大学的阶梯教室)使用。

3.本实用新型利用无线通信连接,减少了教学场所的布线麻烦,而且便于设备的检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附图中相似的部件以相同的附图标记进行表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下面所具体描述的内容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应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包括智能手机、数字视频展台、智能中控系统、投影机、电动银幕、有源音箱和设有双向WIFI模块的电脑主机;所述智能手机通过所述双向WIFI模块与所述电脑主机通信连接,所述电脑主机与所述智能中控系统通信连接,所述智能中控系统分别与所述投影机、所述电动银幕和所述有源音箱通信连接。其中,所述智能手机为操作系统为安卓4.0以上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

鉴于有线连接时线路故障时需要检查的环节比较多,而且布线过程中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因此为了便于后期的检修与维护,同时减少本实用新型安装过程中的工作量,本实施例中,所述有源音箱为设有双向WIFI模块的有源音箱,所述智能中控系统为设有双向WIFI模块的智能中控系统,所述智能中控系统与所述有源音箱通过所述双向WIFI模块通信连接,所述投影机为内设有双向WIFI模块的投影机,所述投影机与所述智能中控系统通过所述双向WIFI模块通信连接。

鉴于大学阶梯教室比较大,所述电脑主机的双向WIFI模块的信号有可能无法覆盖到教室的后部,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本实施例中,互动式多媒体教学系统中还设有WIFI信号增强器,所述WIFI信号增强器分别与所述电脑主机和所述智能手机通信连接。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先将所述智能手机与所述电脑主机通过双向WIFI模块连接,然后在回答教师提问或者向教师提问时就可以将所述智能手机作为无线话筒使用,然后通过所述有源音箱将声音扩大播放出来。由于当前智能手机已经基本普及,所以利用智能手机作为无线话筒来提高教学活动中的教学互动性很方便,这样也便于教室中不同位置上的学生来回答教师的问题或向教师提问,且不用教师将自己的话筒或备用话筒传递给回答问题或提问的学生手上,有利于节省教学时间,而且还能便于学生参与教学活动。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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