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1968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用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



背景技术:

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有时候需要进行模拟实训,模拟实训即模拟法庭,在学校或社会其他场合举办的模仿法庭调查、审理,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法律只是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运用和把握能力,然而,目前针对法律实训的装置功能单一,不能满足教学多样化的需求,造成学生学习效果较差,同时,训练装置都是一个高度,身高不同的人使用时的舒适度不同,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法律教学实训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所述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功能单一、高度不可调以及学生学习效果差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包括下箱体、液压伸缩柱和展示板;

所述下箱体底部设置有液压驱动装置,所述液压驱动装置上端固定连接所述液压伸缩柱,所述液压伸缩柱一端的两侧对称地设有一对支座,且每个所述支座的一端与所述液压伸缩柱转动连接,每个所述支座的另一端与所述展示板底部固定连接;

所述展示板上可拆卸设有至少一个模拟桌和至少一个电路板,所述模拟桌与所述电路板相邻且一一对应,所述模拟桌上可拆卸设有多个模拟人,所述模拟人的底端设有压力感应器,所述电路板上设有多个LED灯,每个所述LED灯的位置与每个所述模拟人一一对应;

所述下箱体的侧面设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均与所述液压驱动装置、所述压力感应器和所述电路板电联接。

优选地,所述多个模拟桌包括审判席桌、记录桌、原告桌、被告桌,相应地,所述模拟人包括模拟审判人、模拟记录人、模拟原告人和模拟被告人。

优选地,还包括上箱体,所述上箱体与所述下箱体插接连接。

优选地,还包括蓄电池,所述蓄电池设置在所述下箱体的侧面,且所述蓄电池均与所述控制器、所述液压驱动装置、所述压力感应器和所述电路板电联接。

优选地,所述模拟人具有弹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利用液压伸缩装置驱动液压伸缩杆的伸和缩,从而使得展示板的高度可调,以便适应不同身高的人,通过将支座与液压伸缩柱转动连接,实现展示板与液压伸缩柱成垂直或者水平,当展示板成垂直时,方便教师通过模型更直观的进行法律的教学;当展示板成水平时,方便学生围着该训练装置进行模拟法庭的练习;且将模拟桌和模拟人可拆卸设置,方便变换展示板上的不同组成人员,以适应各种类型诉讼教学或者模拟法庭演练,进而直观地演示法庭程序,便于学生牢记不同类型诉讼的法庭内部组成人员,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另外,LED灯与模拟人一一对应,便于在教学过程通过LED灯亮或不亮提醒学生发言人身份,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收纳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下箱体;2、液压伸缩柱;3、展示板;4、上箱体;5、蓄电池;

101、液压驱动装置;102、控制器;201、支座;301、模拟桌;302、电路板;303、模拟人;304、LED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包括下箱体1、液压伸缩柱2和展示板3。

具体地,如图1所示,该下箱体1底部设置有液压驱动装置101,该液压驱动装置101上端固定连接该液压伸缩柱2,该液压伸缩柱2一端的两侧对称地设有一对支座201,且每个支座201的一端与该液压伸缩柱2转动连接,每个支座201的另一端与该展示板3底部固定连接。

其中,当需要该训练装置工作时,该液压驱动装置101驱动该液压伸缩柱2上升,展示板3从下箱体1内伸出,当该训练装置工作完毕时,该液压驱动装置101驱动液压伸缩杆柱2收缩,通过利用液压驱动装置101使得展示板3的高度可调,以便不同身高的教师利用。

另外,该支座201的一端与该液压伸缩柱2转动连接,该支座201的另一端与该展示板3底部固定连接,利用支座201与该液压伸缩柱2的转动连接,实现展示板3处于与液压伸缩柱2成垂直或者水平状态,当展示板3成垂直时,方便教师通过模型更直观的进行法律的教学;当展示板3成水平时,方便学生围着该训练装置进行模拟法庭的练习,使得该法律教学装置的功能更加多样。

具体地,如图1所示,该展示板3上可拆卸设有至少一个模拟桌301和至少一个电路板302,该模拟桌301与该电路板302相邻且一一对应,该模拟桌301上可拆卸设有多个模拟人303,该模拟人303的底端设有压力感应器,该电路板302上设有多个LED灯304,每个该LED灯304的位置与每个该模拟人303一一对应;该下箱体1的侧面设有控制器102,该控制器102均与该液压驱动装置101、该压力感应器和该电路板302电联接。

其中,模拟人303具有弹性。

再者,多个模拟桌包括审判席桌、记录桌、原告桌、被告桌,相应地,模拟人包括模拟审判人、模拟记录人、模拟原告人和模拟被告人。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将每个模拟人303的底端设有压力感应器,方便当教师按压相应的模拟人303时,压力感应器接收到感应信息,将该感应信息传输到该控制器102,控制器102将控制信号传输给电路板302,电路板302的输入端接收控制器102的控制信号并控制其内部的LED灯304灯亮或不亮,通过相应LED灯304的发亮,提醒发言人的身份,从而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另外,将模拟桌301和模拟人303可拆卸设置,方便变换展示板3上的不同组成人员,以适应各种类型诉讼教学或者模拟法庭演练,进而直观地演示法庭程序,便于学生牢记不同类型诉讼的法庭内部组成人员,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

具体地,如图2所示,还包括上箱体4,上箱体4与所述下箱体1插接连接,该上箱体4有利于当不用该法律实训装置时,防止灰尘的落入。

具体地,如图1所示,包括蓄电池5,蓄电池5设置在下箱体1的侧面,且蓄电池5均与控制器102、液压驱动装置101、压力感应器和电路板302电联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利用液压伸缩装置驱动液压伸缩杆的伸和缩,从而使得展示板的高度可调,以便适应不同身高的人,通过将支座与液压伸缩柱转动连接,实现展示板与液压伸缩柱成垂直或者水平,当展示板成垂直时,方便教师通过模型更直观的进行法律的教学;当展示板成水平时,方便学生围着该训练装置进行模拟法庭的练习;且将模拟桌和模拟人可拆卸设置,方便变换展示板上的不同组成人员,以适应各种类型诉讼教学或者模拟法庭演练,进而直观地演示法庭程序,便于学生牢记不同类型诉讼的法庭内部组成人员,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另外,LED灯与模拟人一一对应,便于在教学过程通过LED灯亮或不亮提醒学生发言人身份,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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