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1074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单元、线路板和控制器;

所述显示单元安装在所述线路板上,所述显示单元由预设数量的显示段,以预设排列方式形成;

所述显示段内封装至少一组发光元件,所述一组发光元件包括分别用于产生三原色光的发光元件;

所述发光元件与用于控制所述发光元件发光、以使所述显示单元展现出不同色光的所述控制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组发光元件包括用于产生红色光的第一发光元件、用于产生绿色光的第二发光元件以及用于产生蓝色光的第三发光元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组发光元件还包括用于安装发光元件的芯片;

所述芯片包括: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正极连接的第一正极、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正极连接的第二正极、与所述第三发光元件正极连接的第三正极以及与各发光元件负极连接的公用负极。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组发光元件还包括用于安装发光元件的芯片;

所述芯片包括: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负极连接的第一负极、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负极连接的第二负极、与所述第三发光元件负极连接的第三负极以及与各发光元件正极连接的公用正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由预设数量的所述显示段形成“8”字型或者口包围“米”字型的显示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段内封装一组或者一组以上发光元件。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包括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单元显示颜色的时间和时长的时钟控制电路。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器连接的、用于根据获取的声音信号向所述控制器发出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单元颜色变化的指令的麦克风。

9.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与所述控制器连接的、用于根据感应到的温度变化向所述控制器发出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单元颜色变化的指令的温度感应装置;

或/和,与所述控制器连接的、用于根据感应到的湿度变化向所述控制器发出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单元颜色变化的指令的湿度感应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器连接的,用于采集人体图像、并根据图像中人体动作向所述控制器发出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单元颜色变化的指令的摄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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