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显示装配结构。
背景技术:
传统平板显示设备由前壳01、液晶面板02、中框03、光学膜片04、导光板05、光源07、散热板08、背板09、后壳组件010、底座组件组成,其中前壳01、中框03、及背板09相互固定将光学膜片04、导光板05、散热板08等部件包覆固定,前壳01材质一般为塑胶或者金属材质,不利于产品轻薄化设计的发展趋势。
在目前市场平板大屏超薄化的趋势下,如何革新,调整自身的产品结构,生产出更美观、成本更低、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成为重中之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显示装配结构,可实现显示设备的轻薄化。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之一是:
一种显示装配结构,包括液晶显示屏、光学膜片、导光板、反射片、光源、边框、及背板,所述边框内壁周向上设有若干个卡扣,所述背板周向上设有与所述若干个卡扣匹配的若干个卡槽,所述液晶显示屏、光学膜片、导光板、反射片由外而内依次粘合固定并贴合在所述背板的前端面上,所述液晶显示屏、光学膜片、导光板、反射片的侧部粘合固定在所述边框的内壁上。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边框的前端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的前端面齐平,所述边框的后端面与所述背板的后端面齐平。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光源固定在所述反射片的后侧下部。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光源为灯条。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反射片的后侧下部还设有散热片。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卡扣与所述背板之间经螺丝固定。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背板后侧下部设有支架,后壳组件固定在所述支架上。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后壳组件包括后壳和固定在所述后壳后部的两个底座。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另一技术方案是:
一种显示装配结构,包括oled显示器件、边框和背板,所述边框内壁周向上设有若干个卡扣,所述背板周向上设有与所述若干个卡扣匹配的若干个卡槽,所述oled显示器件的侧部粘合固定在所述边框的内壁上。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卡扣与所述背板之间经螺丝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边框和背板将显示器件限位固定,结构简单,便与实现显示器件的轻薄化。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现有技术中显示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显示装配结构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部分结构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部分结构的示意图;
其中:
01、前壳;02、液晶面板;03、中框;04、光学膜片;05、导光板;06、反射片;07、光源;08、散热板;09、背板;010、后壳组件;
1、液晶显示屏;2、光学膜片;3、边框;3-1、卡扣;4、导光板;5、反射片;6、光源;7、散热板;8、背板;8-1、支架;8-2、卡槽;9、后壳;10、底座;11、螺丝;12、oeld显示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上述方案做进一步说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是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限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实施例中采用的实施条件可以根据具体厂家的条件做进一步调整,未注明的实施条件通常为常规实验中的条件。
参见图2-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提供一种显示装配结构,包括液晶显示屏1、光学膜片2、导光板4、反射片5、光源6、边框3、及背板8,在边框3内壁周向设有若干个卡扣3-1,在背板8周向上设有与若干个卡扣3-1匹配的若干个卡槽8-1,液晶显示屏1、光学膜片2、导光板4、反射片5由外而内依次粘合固定并贴合在背板8的前端面上,液晶显示屏1、光学膜片2、导光板4、反射片5的侧部粘合固定在边框3的内壁上。其中,边框3的前端面与液晶显示屏1的前端面齐平,边框3的后端面与背板8的后端面齐平。
本例中,光源6为灯条,并设置在反射片5的后侧下部。为了便于散热,在反射片5后侧下部还设有散热板7。
为了提高边框3与背板8之间装配的稳定性,卡扣3-1与背板8之间经螺丝11固定。
在背板8后侧下部设有支架8-1,后壳组件固定在支架8-1上,其中后壳组件包括后壳9和设置在后壳9后部的两个底座10,具体的,在支架8-1上设有多个限位销柱,后壳9经螺丝固定在限位销柱上。
参见图4,在实施例2中,显示部件还可以为oled显示器件12,边框3内壁周向上设有若干个卡扣3-1,背板8周向上设有与若干个卡扣3-1匹配的若干个卡槽8-2,oled显示器件12的侧部粘合固定在边框3的内壁上,卡扣3-1与背板8之间经螺丝11固定。oled显示器件12为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不再赘述。
上述实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是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