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空导风散热式的LED汽车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5408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空导风散热式的LED汽车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ED汽车灯,具体涉及一种中空导风散热式的LED汽车灯。



背景技术:

LED灯在汽车上的应用已经是越来越普遍。LED汽车灯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热量,为保证在汽车车头有限的空间内LED灯也能够正常使用,现有的LED汽车灯采取了必要的散热措施进行有效的散热,例如在LED灯座的后面加设散热风扇,其结构一般包括LED光源板、用于安装LED光源板的导热板、设置在导热板后端的卡座、与导热板后端固定连接的散热器以及设置在散热器后端的散热风扇,使用中LED光源板产生的热量通过导热板传递到散热器,风扇转动带动空气流动进而快速带走热量。这种设计中导热板为实心结构,热量只能通过热传递到散热器,速度较慢,而且LED光源板和导热板散发到周围的热量也难以传递出去,散热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利用中空导风,散热良好的LED汽车灯。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中空导风散热式的LED汽车灯,包括导热板,所述导热板上固定连接有LED光源板,所述导热板的后端固定连接有卡接座和散热器,所述散热器的后端固定连接有散热风扇,所述散热器上设置有贯通前后端面的凹腔,所述导热板设置有贯通前后端面的导槽,所述导槽与凹腔连通。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槽内部四周沿导槽长度方向均匀设置有多根凸条。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热板上设置有用于固定LED光源板的安装孔。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安装孔贯通至导槽内部,所述导槽的宽度大于安装孔的直径。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热板、卡接座和散热器为一体式结构或分体式结构。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热板为铝合金构件或铜构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散热器上设置有贯通前后端面的凹腔,导热板设置有贯通前后端面的导槽,所述导槽与凹腔连通,使用过程中,散热风扇转动不仅会带走导热板传递到散热器的热量,而且由于导槽与凹腔连通,LED光源板产生的热量传递到导槽内表面时也会一起被导槽内部气流带走,加快了散热的速度;本实用新型在导热板开设导槽的设计,不仅可应用在分体式结构的灯座上,也可应用与一体式结构的灯座上,均可提高了散热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A方向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创造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发明创造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矛盾冲突的情况下可交互组合。

参照图1和图2,一种中空导风散热式的LED汽车灯,包括导热板1,所述导热板1上固定连接有LED光源板2,所述导热板1的后端固定连接有卡接座3和散热器4,所述散热器4的后端固定连接有散热风扇5,所述散热器4上设置有贯通前后端面的凹腔,所述导热板1设置有贯通前后端面的导槽11,所述导槽11与凹腔连通。该凹腔如图1的虚线所述,为一个凹向散热器4内部的圆柱形空腔。该结构中,LED光源板2可采用导热粘接剂粘贴在导热板1上,既能将LED光源板2粘贴固定,也能实现良好的导热性,将LED光源板2产生的热量传递到导热板1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导槽11内部四周沿导槽11长度方向均匀设置有多根凸条12。设置凸条12可增大导槽11的内表面,增大与空腔的接触面积,有利于增强散热效果。所述导热板1上设置有用于固定LED光源板2的安装孔13,一般的LED光源板2都是用螺钉固定在导热板1上,该安装孔13可以是盲孔。进一步,所述安装孔13贯通至导槽11内部,所述导槽11的宽度大于安装孔13的直径,本实施例的安装孔13可带有螺纹,此时可用螺栓直接拧紧,也可以不带螺纹,则可采用自攻螺丝拧入。当安装孔13拧入螺栓或螺丝后,螺丝的直径小于导槽11的宽度,不会完全阻挡导槽11内部的气流,保证良好的散热效果。

进一步改进的实施例中,所述导热板1、卡接座3和散热器4为一体式结构或分体式结构。一体式结构中,导热板1、卡接座3和散热器4为一体成型,整体的热传递能力较好;当然导热板1、卡接座3和散热器4也可以采用分体式结构,利用现有技术的连接结构连接在一起。进一步的,所述导热板1为铝合金构件或铜构件。

本实用新型在导热板1上设置导槽11,形成中空的结构,利用散热器4后部的散热风扇5的风力,在导槽11内部形成气流带动热量散发,增强LED汽车灯的散热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方式提到的是某个机构或部件的实施例,由于其中一些机构或部件在结构或功能上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因此在不矛盾的情况下,这些机构或部件的各个实施方式可互换以构成新的实施方式,这些简单的改动,均只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创造的目的,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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