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光模组及组装结构的制作方法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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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的名称或区别不同实施例或范围,而并非用来限制元件数量上的上限或下限。
[0049]【符号说明】
[0050]100:背光模组
[0051]IlOa:第一背板结构
[0052]112a:第一板体
[0053]114a:第一反射片
[0054]IlOb:第二背板结构
[0055]112b:第二板体
[0056]114b:第二反射片
[0057]120:光源
[0058]130:光学板
[0059]140、240:组装结构
[0060]142,242:基部
[0061]142a、242a:主体
[0062]142b、242b:凸台
[0063]144^244:支撑部
[0064]146、246:夹持部
[0065]146a、246a:连接端
[0066]146b、246b:夹持端
[0067]dl、d2、d4、d5:孔径
[0068]D1、D2:距离
[0069]d3:外径
[0070]Hl:第一开孔
[0071]H2:第二开孔
[0072]H3:第三开孔
[0073]H4:第四开孔
[0074]H5:开口
[0075]T1、T2:厚度
【主权项】
1.一种背光模组,包括一背板结构、至少一光源、一光学板以及至少一组装结构, 该背板结构可选自一第一背板结构或一第二背板结构,其中该第一背板结构的厚度小于该第二背板结构的厚度; 该至少一光源配置于该第一背板结构上或该第二背板结构上; 该至少一组装结构包括一基部、一支撑部以及一夹持部, 该基部包括一主体及一凸台,其中该凸台连接于该主体的一侧; 该支撑部连接于该主体相对于该凸台的另一侧且支撑该光学板; 该夹持部具有相对的一连接端及至少一夹持端,其中该连接端连接于该基部,该凸台位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其中当该背板结构为该第一背板结构时,该第一背板结构用于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当该背板结构为该第二背板结构时,该第二背板结构用于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背板结构的厚度等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的距离。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背板结构的厚度等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的距离。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背板结构包括一第一板体及一第一反射片,该第一反射片配置于该第一板体上,当该第一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时,该第一板体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第一反射片之间,该第一反射片被夹置于该第一板体与该凸台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板体接触该至少一夹持端且该第一反射片接触该凸台。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板体具有一第一开孔,该第一反射片具有一第二开孔,该第一开孔对位于该第二开孔,当该第一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时,该连接端穿设于该第一开孔及该第二开孔,且该第二开孔的孔径小于该凸台的外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背板结构包括一第二板体及一第二反射片,该第二反射片配置于该第二板体上,当该第二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时,该第二板体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第二反射片之间,该第二反射片被夹置于该第二板体与该主体之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板体接触该至少一夹持端且该第二反射片接触该主体。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板体具有一第三开孔,该第二反射片具有一第四开孔,该第三开孔对位于该第四开孔,当该第二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时,该连接端穿设于该第三开孔及该第四开孔,且该第四开孔的孔径大于该凸台的外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连接端连接于该凸台。
11.一种组装结构,适用于组装于一第一背板结构或一第二背板结构上,该第一背板结构的厚度小于该第二背板结构的厚度,该组装结构包括: 一基部,包括一主体及一凸台,其中该凸台连接于该主体的一侧; 一支撑部,连接于该主体相对于该凸台的另一侧;以及 一夹持部,具有相对的一连接端及至少一夹持端,其中该连接端连接于该基部,该凸台位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其中当适用于组装于该第一背板结构时,该第一背板结构用于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当适用于组装于该第二背板结构时,该第二背板结构用于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背板结构的厚度等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的距离。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背板结构的厚度等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的距离。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背板结构包括一第一板体及一第一反射片,该第一反射片配置于该第一板体上,当该第一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时,该第一板体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第一反射片之间,该第一反射片被夹置于该第一板体与该凸台之间。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板体具有一第一开孔,该第一反射片具有一第二开孔,该第一开孔对位于该第二开孔,当该第一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时,该连接端穿设于该第一开孔及该第二开孔,且该第二开孔的孔径小于该凸台的外径。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背板结构具有一第一开孔与一第二开孔,该第一开孔对位于该第二开孔,当该第一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凸台之间时,该连接端穿设于该第一开孔及该第二开孔,且该第一开孔的孔径小于该夹持端,该第二开孔的孔径小于该凸台的外径。
1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背板结构包括一第二板体及一第二反射片,该第二反射片配置于该第二板体上,当该第二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时,该第二板体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第二反射片之间,该第二反射片被夹置于该第二板体与该主体之间。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板体具有一第三开孔,该第二反射片具有一第四开孔,该第三开孔对位于该第四开孔,当该第二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时,该连接端穿设于该第三开孔及该第四开孔,且该第四开孔的孔径大于该凸台的外径。
19.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背板结构具有一第三开孔与一第四开孔,该第三开孔对位于该第四开孔,当该第二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该至少一夹持端与该主体之间时,该连接端穿设于该第三开孔及该第四开孔,且该第三开孔的孔径小于该夹持端,该第四开孔的孔径大于该凸台的外径。
20.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该连接端连接于该凸台。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背光模组,其包括可选自第一背板结构或第二背板结构的背板结构且包括至少一光源、光学板及至少一组装结构。第一背板结构的厚度小于第二背板结构的厚度。组装结构包括基部、支撑部及夹持部。基部包括主体及凸台。支撑部连接于主体相对于凸台的另一侧且支撑光学板。夹持部具有相对的连接端及至少一夹持端。当背板结构为第一背板结构时,第一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至少一夹持端与凸台之间,当背板结构为第二背板结构时,第二背板结构被夹置于至少一夹持端与主体之间。藉此,组装结构适用于分别具不同厚度的第一背板结构及第二背板结构,可利用单一规格的组装结构来组装不同厚度的背板,避免不同规格的组装结构易因其外观相似而误用。
【IPC分类】F21S8-00, G02F1-13357, F21V21-00, F21V17-10
【公开号】CN204477816
【申请号】CN201520175713
【发明人】欧楚英, 刘刚, 陈锺栩, 唐广文
【申请人】广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15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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