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铣刀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重型铣刀的卧式加工设备。
背景技术:
铣刀,是用于铣削加工的、具有一个或多个刀齿的旋转刀具,工作时各刀齿依次间歇地切去工件的余量,铣刀主要用于在铣床上加工平面、台阶、沟槽、成形表面和切断工件等,铣刀也根据实际大小或者工作负荷上说也有大小轻重之分,在一些大型设备上就往往需要用到重型铣刀进行加工工作,所以,在使用到此类铣刀进行工作时,保证大负荷和扭力的工作下,铣刀自身的稳定性对整个设备的工作稳定性具有较大影响,所以需要对铣刀的安装支撑方面进行优化处理,以改善的稳定性较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重型铣刀的卧式加工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重型铣刀加工设备工作时的工作稳定性较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重型铣刀的卧式加工设备,包括床身和底座台,所述床身内部固定有主电机,所述床身内部固定有润滑油泵,所述床身一侧面上固定有工作台纵向调节轮,所述床身上固定有升降台,所述升降台上端固定有副电机,且副电机一端固定有主轴,主轴一端固定连接有铣刀刀杆,所述铣刀刀杆下端固定有三个均匀分布的固定杆,铣刀刀杆通过固定杆固定连接铣刀支架,铣刀支架下端固定有铣刀,铣刀刀杆一端固定有固定套,固定套上安装有固定销,且通过固定销与固定横梁连接,所述固定横梁固定连接床身的后侧面,所述固定横梁上安装有调节轮,所述底座台上端固定有导轨架,所述导轨架上端固定有导轨。
优选的,所述主电机上安装有减速器。
优选的,所述升降台一侧固定有升降调节轮,且升降调节轮设在升降台的顶端处。
优选的,所述导轨架通过连杆与工作台纵向调节轮连接。
优选的,所述导轨上端面上设置有工作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根据重型铣刀加工设备工作时的稳定性较差的现象进行改良,从铣刀的安装固定方面进行优化,以适应较大的工作负荷和扭力,保证整个设备在工作中的稳定性,具体的采取加装专门的工作电机进行输出动力,控制铣刀的工作,而且在铣刀的固定安装连接结构方面采取了重固定连接的方式,能够有效的提高工作时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能够很好的提高重型铣刀加工设备工作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轴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座台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调节轮;2-副电机;3-升降调节轮;4-升降台;5-床身;6-主电机;7-减速器;8-润滑油泵;9-工作台纵向调节轮;10-连杆;11-底座台;12-铣刀刀杆;13-固定销;14-固定横梁;15-主轴;16-铣刀支架;17-铣刀;18-固定杆;19-固定套;20-导轨架;21-导轨;22-工作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重型铣刀的卧式加工设备,包括床身5和底座台11,床身5内部固定有主电机6,主电机6上安装有减速器7,床身5内部固定有润滑油泵8,床身5一侧面上固定有工作台纵向调节轮9,床身5上固定有升降台4,升降台4一侧固定有升降调节轮3,且升降调节轮3设在升降台4的顶端处,升降台4上端固定有副电机2,且副电机2一端固定有主轴15,主轴15一端固定连接有铣刀刀杆12,铣刀刀杆12下端固定有三个均匀分布的固定杆18,铣刀刀杆12通过固定杆18固定连接铣刀支架16,铣刀支架16下端固定有铣刀17,铣刀刀杆12一端固定有固定套19,固定套19上安装有固定销13,且通过固定销13与固定横梁14连接,固定横梁14固定连接床身5的后侧面,固定横梁14上安装有调节轮1,底座台11上端固定有导轨架20,导轨架20通过连杆10与工作台纵向调节轮9连接,导轨架20上端固定有导轨21,导轨21上端面上设置有工作台22。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在工作时,主电机6在减速器7的控制下输出动力,润滑油泵8开始工作完成整个设备润滑循环的工作,将待加工的样品放置到工作台22上,打开副电机2,副电机2开始工作,通过转动工作台纵向调节轮9带动连杆10以及在其他定位设备的工作下,完成导轨21在导轨架20上的调整,以调整出合适的位置,以及在实际工作时,进行调整加工位置,转动升降调节轮3控制升降台4的升降情况,当铣刀17接触待加工的样品时,开始具体的加工工作,在此过程中,转动调节轮1、升降调节轮3和工作台纵向调节轮9在其他的配件的共同工作下可以完成三个方向的调节控制工作,直至,加工结束,在这个过程中,至此固定销13和三个固定杆18,进行支撑固定工作,保证工作时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工作结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