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工薄壁钢管的软爪装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56263阅读:5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加工薄壁钢管的软爪装夹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制造工装夹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加工薄壁钢管的软爪装夹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工业生产中机床用来加工各种各样的工件,机床中常用的夹持装置是三爪卡盘,三爪卡盘由卡盘体、活动卡爪和卡爪驱动机构组成,通常用于加工实心类零件。

车床加工钢管护套类工件时,工件空心且壁薄,由于三爪卡盘的卡爪较短,与工件接触面积小,存在以下问题:用力夹工件极易变形,不用力夹,夹持不稳容易造成飞件,存在安全隐患,且废品率较高,加工效率低。

另外在夹持比较长的薄壁钢管时,很容易因夹持一端而造成夹持不稳,存在安全隐患,且废品率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加工薄壁钢管的软爪装夹装置,能够增加爪体与工件的接触面积,从而降低安全隐患,提高生产效率,具有简单实用的特点。另外通过分段可拆卸的固定架和安装架配合连接,实现了对长的薄壁钢管的稳定夹持,在对短的薄壁钢管进行夹持固定时拆除固定架即可。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该种加工薄壁钢管的软爪装夹装置,包括三爪卡盘、第一固定块、安装架、固定架和第二固定块,所述三爪卡盘的三个爪的端部可拆卸的固定设有第一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接触薄壁钢管的一侧为与薄壁钢管外圆周面对应匹配的圆弧面,在三爪卡盘的三个卡爪一侧均对应设有一安装架,安装架与固定架可拆卸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架为长度可调的固定架,包括若干段分固定架,各分固定架可拆卸的固定连接,其中最后一段分固定架为L型分固定架,在L型分固定架的一端固定设有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二固定块的结构形状与第一固定块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的材料为未调质的45号钢。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块通过螺栓与卡爪可拆卸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各分固定架包括插入端和固定端,所述插入端插入与之相邻连接的另一分固定架的固定端内,L型分固定架远离第一固定块的一端也设有插入端,所述插入端与固定端通过螺栓可拆卸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距与薄壁钢管的中心线相同距离。

综上,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如下:

能够增加爪体与工件的接触面积,从而降低安全隐患,提高生产效率,具有简单实用的特点。另外通过分段可拆卸的固定架和安装架配合连接,实现了对长的薄壁钢管的稳定夹持,在对短的薄壁钢管进行夹持固定时拆除固定架即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固定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侧视图,只表示出薄壁钢管一侧的卡爪);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架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中:

1三爪卡盘、2第一固定块、3安装架、4固定架、5第二固定块、6圆弧面、7分固定架、8L型分固定架、9螺栓、10插入端、11固定端、12薄壁钢管、13卡爪。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1-4对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和原理进行详细说明,所举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4所示,该实用新型包括三爪卡盘1、第一固定块2、安装架3、固定架4和第二固定块5。

三爪卡盘的三个爪的端部可拆卸的固定设有第一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接触薄壁钢管的一侧为与薄壁钢管12外圆周面对应匹配的圆弧面6,能够增加爪体与工件的接触面积,从而降低安全隐患,提高生产效率,具有简单实用的特点。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的材料为未调质的45号钢,保证夹持牢固程度,防止因夹持不稳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加工精度的降低。

第一固定块通过螺栓与卡爪可拆卸固定连接,可以根据不同管径的薄壁钢管更换不同形状尺寸的对应的第一固定块。

在三爪卡盘的三个卡爪一侧均对应固定设有一安装架3,安装架与固定架4可拆卸固定连接。固定架为长度可调的固定架,包括若干段分固定架7,各分固定架可拆卸的固定连接,其中最后一段分固定架为L型分固定架8,在L型分固定架8的一端固定设有第二固定块5,所述第二固定块的结构形状与第一固定块相同。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距与薄壁钢管的中心线相同距离。

如图4所示,各分固定架包括插入端10和固定端11,所述插入端插入与之相邻连接的另一分固定架的固定端内,L型分固定架远离第一固定块的一端也设有插入端,所述插入端与固定端通过螺栓9可拆卸固定连接。

安装架的结构就如同分固定架的固定端,用于与其中一段分固定架的插入端固定连接。

通过分段可拆卸的固定架和安装架配合连接,实现了对长的薄壁钢管的稳定夹持,在对短的薄壁钢管进行夹持固定时拆除固定架即可。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的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扩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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