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95790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底座,具体为一种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属于切割机固定座应用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就包括底座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固定、承托的作用,但是底座在使用时都是固定之后再使用,所以在使用时需要调整底座的方向来调整切割方向就显得较为麻烦,也就是说现有的切割机底座使用灵活度不高,尤其是一些在高空作业时使用的切割机底座,使用较为不方便。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所述的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包含一固定座,所述的固定座一端设置有两个爪臂,所述的固定座上设置有一滑槽,所述的滑槽上安装有两个限位块,所述的限位块上设置有一连接孔,所述的连接孔内部安装有一定螺栓,所述的固定座下方安装有一托架,所述的托架上安装有两个螺母,所述的固定座一侧设置有一底板,所述的底板上设置有一活动槽。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的限位块之间的间距可调,从而能够夹紧带切割钢管,所述的限位块通过所述的定螺栓与所述的滑槽呈活动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的固定座能够通过与所述的活动槽连接的滑竿而实现整体旋转来调整角度的功能,所述的活动槽一端设置有一旋口。

优选的,为了使装置在使用时能够通过所述的定孔将整个装置固定,所述的固定座另一端设置有若干个定孔。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的托架位置可移动,所述的托架通过所述的螺母与所述的固定座呈活动连接,且所述的螺母直径大小与所述的滑槽宽度大小相匹配。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的托架面积更大,从而能够承载更多的钢管,所述的托架为凹形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装置整体重量增加,从而使用时更加稳定,不容易发生位置偏移,所述的底板内部安装有铅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固定座一端设置两个爪臂,使得固定座的移动较为灵活,并且在固定时无需两端都固定,只需固定一端,另一端可直接挂接,使用较为方便。通过在固定座底部设置内部安装有铅块的底板,并且底板一端设置旋口,不仅使得装置在使用时增加重量而更稳定,而且能够通过与旋口连接的滑竿使得固定座可整体旋转,使用较为灵活。装置具有使用更加稳定,移位、调整角度均较为灵活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爆炸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限位块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座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A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爪臂,3、托架,4、固定座,5、定孔,6、滑槽,7、限位块,8、定螺栓,9、旋口,10、螺母,11、连接孔,12、底板,13、活动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1,用于钢管切割机的底座1包含一固定座4,固定座4一端设置有两个爪臂2,固定座4上设置有一滑槽6,滑槽6上安装有两个限位块7,限位块7上设置有一连接孔11,连接孔11内部安装有一定螺栓8,固定座4下方安装有一托架3,托架3上安装有两个螺母10,固定座4一侧设置有一底板12,底板12上设置有一活动槽13。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限位块7通过定螺栓8与滑槽6呈活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活动槽13一端设置有一旋口9。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固定座4另一端设置有若干个定孔5。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托架3通过螺母10与固定座4呈活动连接,且螺母10直径大小与滑槽6宽度大小相匹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托架3为凹形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底板12内部安装有铅块。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通过定孔5将装置固定安装在切割机上,并将爪臂2搭在切割机上,将旋口9与切割机内部滑竿相连接,将托架3固定安装,其次,调整托架3的位置,将带切割钢管放置在托架3上,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限位块7夹紧带切割钢管,并且在切割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旋口9在滑竿上滑动而调整固定座4的角度,从而调整切割角度,并且可通过滑动限位块7来随时保证夹紧钢管。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