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削角钻孔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48551阅读:239来源:国知局
一种削角钻孔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削角钻孔机。



背景技术:

在工业汽车领域中,我们常使用角磨机,高速旋转的薄片砂轮以及橡胶砂轮、钢丝轮等对金属构件进行磨削、切削、除锈、磨光加工。但是目前的削角机往往只具有上述功能,而如果要对工件进行钻孔,则另需要找钻孔机,非常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实现削角以及钻孔于一体,能够实现一机多用,而且使用时钻头与砂轮薄片互不影响,大大提升功能,减少设备的购入的削角钻孔机。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削角钻孔机,包括一机壳,嵌入安装于机壳头部的驱动电机,机壳尾端具有一个手柄,手柄内置蓄电池,蓄电池为驱动电机供电,驱动电机的输出端设置一支架,支架头部具有一个固定轴套,固定轴套轴内套装一个可拆装的一体式钻头,一体式钻头外部安装一个切割用的砂轮薄片,砂轮薄片通过一固定件可调节的安装于一体式钻头外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一体式钻头包括一连接段以及设置于连接段头部的钻头,所述连接段的外部设置有第一啮合段、光轴段以及第二啮合段,光轴段设置于第一啮合段、第二啮合段的中间。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件呈圆柱空心结构,其两端开口套装在第一啮合段上,光轴段上设置有一个第一定位插孔,所述固定件上设置有第二定位插孔以及第三定位插孔,穿过第二定位插孔以及第一定位插孔设置一根第一插销杆,此时砂轮薄片安装于第一啮合段上;第一定位插孔与第三定位插孔内插入第一插销杆上,砂轮薄片安装于光轴段上。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轴套通过外部的第二插销杆与第二连接啮合段可拆卸式装配。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件与固定轴套的内壁均开设有啮合装配用的啮合槽,啮合槽环绕内壁一圈设置,所述第一啮合段、第二啮合段上设置有凸起的啮合齿,啮合齿与啮合槽定位装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削角以及钻孔于一体,能够实现一机多用,而且使用时钻头与砂轮薄片互不影响,大大提升功能,减少设备的购入。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钻头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体式钻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包括一机壳9,嵌入安装于机壳9头部的驱动电机7,机壳9尾端具有一个手柄11,手柄11内置蓄电池,蓄电池为驱动电机供电,驱动电机7的输出端设置一支架12,支架12头部具有一个固定轴套8,固定轴套8轴内套装一个可拆装的一体式钻头,一体式钻头外部安装一个切割用的砂轮薄片3,砂轮薄片3通过一固定件1可调节的安装于一体式钻头外部。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一体式钻头包括一连接段以及设置于连接段头部的钻头14,所述连接段的外部设置有第一啮合段15、光轴段5以及第二啮合段13,光轴段5设置于第一啮合段15、第二啮合段13的中间。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固定件1呈圆柱空心结构,其两端开口套装在第一啮合段15上,光轴段5上设置有一个第一定位插孔16,所述固定件1上设置有第二定位插孔以及第三定位插孔,穿过第二定位插孔以及第一定位插孔16设置一根第一插销杆4,此时砂轮薄片安装于第一啮合段15上;此时砂轮薄片3覆盖住钻头14,实现砂轮薄片的切割动作。

如图2所示,第一定位插孔16与第三定位插孔内插入第一插销杆4上,砂轮薄片3安装于光轴段5上,此时整个一体式钻头旋转,砂轮薄片3安装于光轴段上处于断开结构,不会带动砂轮薄片旋转切割,此时钻头伸出于砂轮薄片的外侧端,即可实现钻孔动作。

本实施例中,固定轴套8通过外部的第二插销杆6与第二连接啮合段13可拆卸式装配,固定件1与固定轴套8的内壁均开设有啮合装配用的啮合槽,啮合槽环绕内壁一圈设置,所述第一啮合段15、第二啮合13段上设置有凸起的啮合齿,啮合齿与啮合槽定位装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削角以及钻孔于一体,能够实现一机多用,而且使用时钻头与砂轮薄片互不影响,大大提升功能,减少设备的购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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