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12433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芯辊拆卸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



背景技术:

芯辊一般都是由钢铸造而成,轻则几百斤,重则几千斤,而芯辊都是放置在固定座上使用的,由于芯辊过重,每次拆卸芯辊时都会配备一个升降机,将芯辊从固定座上拆下来,不仅浪费购买升降机的资本,而且拆装起来很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芯辊拆卸不方便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包括芯辊,所述芯辊两端均固接有阶梯轴,所述阶梯轴设置在两组固定支架上,每组所述固定支架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支撑机构。

所述支撑机构包括倾斜设置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顶端固接在第一套轴上,所述第一套轴内圆周面上嵌有轴承,所述轴承套设在第二套轴外圆周面上,所述第二套轴内插设有阶梯轴。

所述支撑杆底端设有移动机构,所述移动机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顶面通过铰链与支撑杆连接,所述底座底部开设有滑道,所述滑道内插设有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二支撑板底端设有若干个滚轮,所述第二支撑板顶端固接有第一支撑板,所述第一支撑板顶面设有凸轮,所述凸轮转动连接在底座内部,且所述凸轮外圆周面与第一支撑板顶面相接触,所述凸轮上固接有第一内筒,所述第一内筒伸至底座外部,所述底座上设有与第一内筒相匹配的半圆形卡扣。

两个所述支撑机构之间设有水平放置伸缩杆,所述伸缩杆包括第二外筒、第二内筒,所述第二外筒一端通过铰链与一个支撑杆连接,所述第二外筒内插设有第二内筒,所述第二内筒另一端通过铰链与另一个支撑杆连接。

优选的,所述阶梯轴与第二套轴的对应位置均开设有键槽,所述键槽内插设有键。

优选的,所述第一内筒上套设有第一外筒。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便于拆卸的芯辊固定座,首先旋转第一内筒,在凸轮的作用下将第二支撑板下压,使滚轮支撑地面,然后将伸缩杆释放,使芯辊缓慢下降,直至芯辊降至地面,将支撑机构拿下即可,本装置既方便芯辊的移动,又方便芯辊的拆卸,有效减少拆装芯辊时使用的设备及步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的俯视图。

图中:阶梯轴1、芯辊2、键槽3、轴承4、第一套轴5、支撑杆6、第一外筒7、第一内筒8、卡扣9、凸轮10、第一支撑板11、第二支撑板12、滚轮13、第二外筒14、第二内筒15、第二套轴16、底座1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芯辊用方便拆卸的固定座,包括芯辊2,芯辊2两端均固接有阶梯轴1,阶梯轴1设置在两组固定支架上,每组固定支架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支撑机构。

支撑机构包括倾斜设置的支撑杆6,支撑杆6顶端固接在第一套轴5上,第一套轴5内圆周面上嵌有轴承4,轴承4套设在第二套轴16外圆周面上,第二套轴16内插设有阶梯轴1,阶梯轴1与第二套轴16的对应位置均开设有键槽3,键槽3内插设有键。

支撑杆6底端设有移动机构,移动机构包括底座17,底座17顶面通过铰链与支撑杆6连接,底座17底部开设有滑道,滑道内插设有第二支撑板12,第二支撑板12底端设有若干个滚轮13,第二支撑板12顶端固接有第一支撑板11,第一支撑板11顶面设有凸轮10,凸轮10转动连接在底座17内部,且凸轮10外圆周面与第一支撑板11顶面相接触,凸轮10上固接有第一内筒8,第一内筒8伸至底座17外部,底座17上设有与第一内筒8相匹配的半圆形卡扣9,第一内筒8上套设有第一外筒7,加长旋转力臂,使滚轮13伸出时更加省力,通过旋转第一外筒7,使凸轮10旋转,通过凸轮10将第二支撑板12向下压,使滚轮13支撑在地面上。

两个支撑机构之间设有水平放置伸缩杆,伸缩杆包括第二外筒14、第二内筒15,第二外筒14一端通过铰链与一个支撑杆6连接,第二外筒14内插设有第二内筒15,第二内筒15另一端通过铰链与另一个支撑杆6连接,通过改变伸缩杆的长度,实现芯辊的上升与下降,方便芯辊的移动与拆装。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的芯辊需要拆卸时,首先旋转第一外筒7,在凸轮10的作用下将第二支撑板12下压,使滚轮13支撑地面,然后将伸缩杆释放,使芯辊2缓慢下降,直至芯辊2降至地面,然后将键取出,将支撑机构拿下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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