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形弹簧材料入炉防止扭曲变形的可调式精密导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34608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异形弹簧材料入炉防止扭曲变形的可调式精密导向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导向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异形弹簧材料入炉防止扭曲变形的可调式精密导向装置。



背景技术:

矫正导向是解决异形弹簧材料入炉扭曲变形的主要手段。现有入炉导向装置一般是根据异形弹簧材料的形状角度,将平面轴承切割或研磨成相对应的角度。通过调节上下平面轴承与左右角度轴承之间的间隙,组合成的异形弹簧材料仿形孔形,形成导向作用。

现有技术的缺点:

1、现有导向装置滚轮形状或角度单一,每种规格弹簧需要配备一套滚轮,通用性差;

2、金属材质滚轮磨损度极高,容易将材料划伤,需要定期更换;

3、异型弹簧材料中途发生扭曲变形,无法自动调整,产生不良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异形弹簧材料入炉防止扭曲变形的可调式精密导向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异形弹簧材料入炉防止扭曲变形的可调式精密导向装置,包括红外系统、矫正组合和伺服电机;红外系统包括红外发射装置和红外传感装置,红外发射装置、红外传感装置、伺服电机依次电连接;矫正组合包括顺序摆放的矫正装置一和矫正装置二,矫正装置二与伺服电机连接;矫正装置一包括滚轮、导杆、调节滑块、压轮、底座和半圆块,调节滑块安装在底座上,调节滑块上开设有凹形槽,导杆置于凹形槽内且导杆与调节滑块滚动连接,两个所述的滚轮倾斜安装在调节滑块上且位于导杆的两侧,两个所述的滚轮上均安装有半圆块,压轮竖直安装在两个所述的滚轮上且压轮固定在两个所述的半圆块之间;压轮与两个所述的滚轮以及导杆之间组合成仿形孔形;矫正装置二与矫正装置一的结构相同。

优选的,调节滑块通过调节螺栓安装在底座上。

优选的,滚轮通过螺杆的下端倾斜安装在调节滑块上且位于导杆的两侧,两个所述的滚轮上均通过螺杆的上端安装有半圆块。

优选的,压轮通过光杆和固定螺栓固定在两个所述的半圆块之间。

优选的,滚轮、压轮的材质为W-Co。

优选的,矫正装置一和矫正装置二上各有三组仿形孔形。

本实用新型实现导向孔形角度可调节,适用多种规格异形材料;W-Co材质滚轮、压轮磨损减少,材料划伤不良降低;全过程自动调整,保证异形弹簧材料入炉的直线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二。

其中:1、线材,2、红外发射装置,3、滚轮,4、导杆,5、调节滑块,6、压轮,7、调节螺栓,8、底座,9、红外传感装置,10、伺服电机,11、光杆,12、固定螺栓,13、半圆块,14、螺杆。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异形弹簧材料入炉防止扭曲变形的可调式精密导向装置,包括红外系统、矫正组合和伺服电机10;红外系统包括红外发射装置2和红外传感装置9,红外发射装置2、红外传感装置9、伺服电机10依次电连接;矫正组合包括顺序摆放的矫正装置一和矫正装置二,矫正装置二与伺服电机10连接;矫正装置一包括滚轮3、导杆4、调节滑块5、压轮6、底座8和半圆块13,滚轮3、压轮6的材质为W-Co,提高使用寿命,减少轴承磨损带来的划伤,调节滑块5通过调节螺栓7安装在底座8上,调节滑块5上开设有凹形槽,导杆4置于凹形槽内且导杆4与调节滑块5滚动连接,两个滚轮3通过螺杆14的下端倾斜安装在调节滑块5上且位于导杆4的两侧,两个滚轮3上均通过螺杆14的上端安装有半圆块13,压轮6竖直安装在两个所述的滚轮3上且压轮6通过光杆11和固定螺栓12固定在两个半圆块13之间;压轮6与两个所述的滚轮3以及导杆4之间组合成仿形孔形;矫正装置二与矫正装置一的结构相同;矫正装置一和矫正装置二上各有三组仿形孔形。螺杆14穿过滚轮3中心,下端固定调节滑块5,上端连接半圆块13;半圆块13中心部位开孔,光杆11穿过压轮6中心,两端固定在半圆块13中,拧紧固定螺栓12固定压轮6;松紧调节螺栓7,调节调节滑块5的高度,矫正装置一和矫正装置二的滚轮3、压轮6、导杆4组合成仿形孔形,替代原有单一角度的轴承,实现一部导向装置适用各种规格的异形材料。异形弹簧线材1进入导向装置前,调整两组矫正装置的滚轮3、压轮6、导杆4,使异形弹簧线材1线性通过;然后根据异形弹簧线材1的形状及角度,通过调节螺栓7及调节滑块5配合调整,将滚轮3、压轮6、导杆4形成与异形弹簧线材1对应的角度;最后调整孔形大小,保证异形弹簧线材1顺利通过并且不扭曲变形或者拉细。加工过程中,红外发射装置2对线材1实时检测,线材1一旦发生扭曲,红外传感装置9将把信号及时传输给伺服电机10,伺服电机10将会及时调整矫正装置二的角度,使矫正装置一与矫正装置二形成扭转角,将变形部位校正,保证异形弹簧线材1入炉的直线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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