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检测焊接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0807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焊接机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自动检测焊接机。



背景技术:

随着工业科技不断发展,工厂对生产工业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从过去的追求产品的合格逐渐转变为追求产品的优质和生产产品的高效上。然而一般工厂在生产元部件是,难免会出现少量的不合格品,如果没即使检测出这些不合格品的话,有可能会对这些不合格品进一步加工,直到生产出来才发现产品不合格,造成工厂生产资源的损失。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的一体机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检测焊接机,其包括一第一焊料盘,所述第一焊料盘为圆形,所述第一焊料盘的侧壁上设有一入料口,所述入料口自所述第一焊料盘的侧壁向外延伸;一导轨,所述导轨与所述入料口相连;一检测装置,所述检测装置具有一红外摄像仪,所述红外摄像仪的上方设有一显示屏,所述显示屏显示所述红外摄像仪拍摄的影像,所述红外摄像仪的一侧设有一标记装置,所述标记装置用以标记次品;一焊接装置,所述导轨经过所述焊接装置,所述焊接装置具有一焊接头,所述焊接头的一侧设有一第二焊料盘,所述第二焊料盘用以提供配件给所述焊接头焊接,所述焊接头的另一侧设有一第一感应装置,所述第一感应装置用以感应被标记的次品;一抓取装置,所述抓取装置位于所述焊接装置远离所述检测装置的一侧;一分件箱,所述分件箱位于所述抓取装置远离所述焊接装置的一侧,所述分件箱具有一成品槽和一次品槽。

进一步地,所述抓取装置具有一长方形金属主体,所述金属主体下方设有一抓取臂,所述抓取臂为圆柱形。

进一步地,所述抓取臂为一电磁铁或一气吸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标记装置为一颜料喷涂机。

进一步地,所述抓取装置具有一第二感应装置,所述第二感应装饰用以感应被标记的次品。

进一步地,所述焊接装置为超声焊接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在生产流程中加入所述检测装置,对次品进行标记,避免对次品做进一步加工造成资源的浪费,且标记后容易识别,方便工作人员即使除走次品。

附图说明

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中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自动检测焊接机,其包括一第一焊料盘1,一导轨2,一检测装置3,一焊接装置4,一抓取装置5和一分件箱6。所述第一焊料盘1为圆形,所述第一焊料盘1存放元部件, 所述第一焊料盘1的侧壁上设有一入料口11,所述入料口11自所述第一焊料盘1的侧壁向外延伸。所述导轨2与所述入料口11相连。所述检测装置3具有一红外摄像仪31,所述红外摄像仪31主要是通过对元部件的孔洞进行扫描,通过计算孔洞的大小得出元部件的孔洞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则为次品,所述红外摄像仪31的上方设有一显示屏32,所述显示屏32显示所述红外摄像仪31拍摄的影像,所述红外摄像仪31设有一标记装置33,所述标记装置33用以标记次品,所述标记装置33为一颜料喷涂机,该颜料喷涂机会对次品喷洒少量的鲜艳颜色,且该颜色易反光,容易被感应装置感应到。所述导轨2经过所述焊接装置4,所述焊接装置4为超声焊接装置,所述焊接装置4具有一焊接头41,所述焊接头41的一侧设有一第二焊料盘42,所述第二焊料盘42用以提供配件给所述焊接头41焊接,所述焊接头41的另一侧设有一第一感应装置43,所述第一感应装置43用以感应被标记的次品。所述抓取装置5位于所述焊接装置4远离所述检测装置3的一侧,所述抓取装置5具有一长方形金属主体51,所述金属主体51下方设有一抓取臂52,所述抓取臂52为圆柱形。所述抓取装置5还进一步具有一第二感应装置53,第二感应装置53位于所述金属主体51内,与所述所述抓取臂52相邻,第二感应装饰用以感应被标记的次品。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抓举臂为一电磁铁,通过所述抓取装置5对所述抓取臂52的通电与断电,控制所述电磁铁的磁性,进而将零部件吸上来或者放下去。

在其中一种实施例中,所述抓取臂52为一气吸装置,当所述抓取臂52需要抓举零部件时,所述气吸装置紧贴所述零部件,并将所述抓取臂52内的空气抽走,形成真空状态,利用气压将零部件吸上来,当所述抓取臂52要放下零部件时,则向所述抓取臂52内填充空气。所述分件箱6位于所述抓取装置5远离所述焊接装置4的一侧,所述分件箱具有一成品槽61和一次品槽62。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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