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滚齿机用的可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85922发布日期:2018-11-27 22:25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滚齿机用的可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滚齿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滚齿机用的可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滚齿机(gear hobbing machine)是齿轮加工机床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机床,在滚齿机上可切削直齿、斜齿圆柱齿轮,还可加工蜗轮、链轮等。 用滚刀按展成法加工直齿、斜齿和人字齿圆柱齿轮以及蜗轮的齿轮加工机床。这种机床使用特制的滚刀时也能加工花键和链轮等各种特殊齿形的工件。普通滚齿机的加工精度为7~6级(JB179-83),高精度滚齿机为4~3级。最大加工直径达15米。而目前现有技术的滚齿机其结构复杂,在调节时十分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滚齿机用的可调节装置。所述滚齿机用的可调节装置具有结构简单、方便调节的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滚齿机用的可调节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内腔中空,且所述底座的顶部开设有开口,所述底座的侧壁顶部固定安装有滑轨,所述滑轨的顶部滑动连接有推动装置,所述推动装置的底部开设有滑槽,所述滑轨的顶部开设有与滑槽相匹配的滑块,所述推动装置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活动块,所述底座的内腔侧壁上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的动力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螺纹丝杆,所述螺纹丝杆的另一端通过轴承固定安装底座内腔的另一侧壁上,所述活动块上开设有与螺纹丝杆相匹配的螺纹孔,所述螺纹丝杆贯穿螺纹孔并螺纹连接活动块,所述推动装置的侧壁上固定安装有锁紧装置,所述底座的侧壁底端开设有排泄口。

优选的,所述锁紧装置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呈L形结构,所述固定板上螺纹连接锁紧螺杆,所述锁紧螺杆的另一端与滑轨的侧壁相贴合。

优选的,所述螺纹丝杆靠近轴承的一端表面光滑,所述螺纹丝杆的外壁与轴承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轴承固定安装在底座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锁紧螺杆具体为内六角螺纹杆,所述锁紧螺杆的内六角内活动插接有手摇杆。

优选的,所述滑轨的数量不少于两组,且两组所述滑轨为左右对称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伺服电机的运动来带动螺纹丝杆转动,当螺纹丝杆转动时,活动块就会向前或者向后运动,从而实现推动的目的;通过滑槽和滑块可以减少推动装置与滑轨之间的摩擦阻力;通过锁紧装置可以实现固定推动装置,使其在不使用或者需要固定位置时方便固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图。

图中标号:1底座、2滑轨、3推动装置、4滑槽、5活动块、6伺服电机、7螺纹丝杆、8轴承、9锁紧装置、10固定板、11锁紧螺杆、12排泄口、13螺纹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滚齿机用的可调节装置,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内腔中空,且所述底座1的顶部开设有开口,所述底座1的侧壁顶部固定安装有滑轨2,所述滑轨2的数量不少于两组,且两组所述滑轨2为左右对称设置,所述滑轨2的顶部滑动连接有推动装置3,所述推动装置3的底部开设有滑槽4,所述滑轨 2的顶部开设有与滑槽4相匹配的滑块,所述推动装置3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活动块5,所述底座1的内腔侧壁上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6,所述伺服电机6的动力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螺纹丝杆7,所述螺纹丝杆7的另一端通过轴承8固定安装底座1内腔的另一侧壁上,所述螺纹丝杆7靠近轴承8的一端表面光滑,所述螺纹丝杆7的外壁与轴承8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轴承8固定安装在底座1的内壁上,所述活动块5上开设有与螺纹丝杆7相匹配的螺纹孔13,所述螺纹丝杆7贯穿螺纹孔13并螺纹连接活动块5,所述推动装置3的侧壁上固定安装有锁紧装置9,所述底座1的侧壁底端开设有排泄口12,所述锁紧装置9包括固定板10,所述固定板10呈L形结构,所述固定板10上螺纹连接锁紧螺杆11,所述锁紧螺杆11具体为内六角螺纹杆,所述锁紧螺杆11的内六角内活动插接有手摇杆,所述锁紧螺杆11的另一端与滑轨2的侧壁相贴合。

工作原理

通过伺服电机6的运动来带动螺纹丝杆7转动,当螺纹丝杆7转动时,活动块5就会向前或者向后运动,从而实现推动的目的;通过滑槽14和滑块可以减少推动装置3与滑轨2之间的摩擦阻力;通过锁紧装置9可以实现固定推动装置3,使其在不使用或者需要固定位置时方便固定。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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