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抛光组件、遮挡组件以及抓取组件,所述底座中开设有液体收容槽,所述液体收容槽的底部周缘开设有储液环槽,所述底座的顶部周缘向外凸设形成支撑台面,所述抛光组件包括设置于所述底座内的驱动件以及连接于所述驱动件上的抛光轮,所述抛光轮设置于所述液体收容槽中,所述遮挡组件包括升降件、传动杆以及挡圈,所述升降件设置于所述底座的一侧,所述传动杆穿设于所述底座中,所述挡圈环绕所述液体收容槽的侧面并露出于所述底座上侧,所述挡圈与所述传动杆连接,所述抓取组件包括邻近所述底座设置的机械手以及设置于所述机械手上的夹具;
其中,所述传动杆为圆柱形杆,所述挡圈包括相对设置的内侧周面与外侧周面,所述外侧周面为环形面,所述内侧周面相对所述外侧周面倾斜设置,所述挡圈的内径沿远离所述底座的方向逐渐增大,所述挡圈的内侧周面上开设有多个引流槽,所述引流槽的底面为弧形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收容槽的侧面设置有铁皮层。
3.如权利要求2所述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铁皮层的厚度为0.4毫米-0.8毫米。
4.如权利要求3所述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铁皮层上凸设有多个嵌入凸起,所述多个嵌入凸起嵌设于所述底座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开设有多个嵌入槽,所述多个嵌入凸起嵌设于所述嵌入槽中。
6.如权利要求2所述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圈的外侧设置有磁性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层的厚度为0.3-0.8毫米。
8.如权利要求6所述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层与所述铁皮层之间形成有滑动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