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阻燃料领域,具体为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
背景技术:
阻燃材料是一种保护材料,它是能够阻止燃烧而自己并不容易燃烧的材料,有固体的如说水泥、钢材、玻璃等材料;有液态的,也简称为阻燃剂,在需防火墙体等各种材料表面上如果涂上阻燃剂,它能保证在起火的时候不被烧着,也不会使得燃烧范围加剧、扩大。
目前阻燃材料主要有有机和无机,卤素和非卤。有机是以溴系、氮系和红磷及化合物为代表的一些阻燃剂,无机主要是三氧化二锑、氢氧化镁、氢氧化铝,硅系等阻燃体系。一般来讲有机阻燃具有很好的亲和力,在塑料中添加使用,溴系阻燃剂在有机阻燃体系中占据绝对优势。
而国内的一些阻燃料都是由PVC和PTFE为原料制成,该阻燃料在常温使用状态良好,但是在一些温度较低的区域使用时,其性能会受到低温严重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耐低温效果良好,解决了阻燃料耐低温效果不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构成:
热塑性SEBS:25-30%;
热塑性聚苯醚:15-20%;
纳米氢氧化镁:40-45%;
磷系阻燃剂:10-15%;
其余为:抗氧剂和加工助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构成:
热塑性SEBS:27%;
热塑性聚苯醚:18%;
纳米氢氧化镁:42%;
磷系阻燃剂:12%;
其余为抗氧剂和加工助剂。
优选的,所述抗氧剂和加工助剂以1:1的比例进行混合。
优选的,所述磷系阻燃剂为液态磷系阻燃剂。
优选的,所述的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浸润:将上述25-30%的热塑性SEBS与10-15%的磷系阻燃剂相混合,浸润充分,从而获得混合物一;
S2、混合:将上述40-45%的纳米氢氧化镁、抗氧剂和加工助剂依次投入S1内的混合物一内,并且在投入的过程中持续进行搅拌,从而获得混合成品;
S3、加工成品:将S2内的混合成品投入双螺杆挤出机内,从而获得成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发明通过将PPO和SEBS为基材,使阻燃料的耐低温性和热塑性提高,而且其具备良好的耐高温和耐腐蚀性能,不仅生产成本低和污染低、还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2、本发明中,其中热塑性聚苯醚拥有-127℃低温脆化温度,它与SEBS配合可以使低烟无卤阻燃料的低温脆化温度达-65℃,并有无卤阻燃效果,从而提高了阻燃料整体的性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出进一步的解释。
实施例一
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构成:
热塑性SEBS:25%;
热塑性聚苯醚:18%;
纳米氢氧化镁:40%;
磷系阻燃剂:15%;
其余为:抗氧剂和加工助剂。
实施例二
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构成:
热塑性SEBS:25%;
热塑性聚苯醚:20%;
纳米氢氧化镁:40%;
磷系阻燃剂:10%;
其余为:抗氧剂和加工助剂。
实施例三
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构成:
热塑性SEBS:30%;
热塑性聚苯醚:15%;
纳米氢氧化镁:40%;
磷系阻燃剂:10%;
其余为:抗氧剂和加工助剂。
实施例四
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构成:
热塑性SEBS:27%;
热塑性聚苯醚:18%;
纳米氢氧化镁:42%;
磷系阻燃剂:12%;
其余为抗氧剂和加工助剂。
实施例五
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构成:
热塑性SEBS:27%;
热塑性聚苯醚:15%;
纳米氢氧化镁:40%;
磷系阻燃剂:15%;
其余为抗氧剂和加工助剂。
实施例六
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构成:
热塑性SEBS:27%;
热塑性聚苯醚:15%;
纳米氢氧化镁:45%;
磷系阻燃剂:10%;
其余为:抗氧剂和加工助剂。
本发明中,抗氧剂和加工助剂以1:1的比例进行混合。
本发明中,一种用PPO和SEBS为基材的耐低温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料,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浸润:将上述25-30%的热塑性SEBS与10-15%的磷系阻燃剂相混合,浸润充分,从而获得混合物一;
S2、混合:将上述40-45%的纳米氢氧化镁、抗氧剂和加工助剂依次投入S1内的混合物一内,并且在投入的过程中持续进行搅拌,从而获得混合成品;
S3、加工成品:将S2内的混合成品投入双螺杆挤出机内,从而获得成品。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