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上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26320阅读:351来源:国知局
一种提上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物制药生产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提上清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兽用生物疫苗行业的不断发展,尤其生物反应器细胞高密度悬浮培养技术的应用,人们对疫苗的安全性和副作用的认识逐步加深,分离纯化在疫苗制备和生产中的地位日益凸显,离心和沉淀作为传统的分离大颗粒物方法已在各类疫苗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目前传统的方法主要是离心法,但由于高密度培养的细胞碎片等杂质较多,离心效果也不是很好,并且购买连续离心机的花费也比较高昂,若加上一般的自然沉降也最多只能抽出50%~60%的上清,若用化学法进行沉降,后期去除化学剂又成为难题。由于前端的分离过程效果不好,目前整个的分离纯化的过程比较繁琐,花费时间较长,病毒损耗较大等问题。

有鉴于此,特提出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提上清装置,所述的提上清装置可用于病毒液在离心前用物理的方法进行处理,可处理掉90%左右的可见大颗粒,可大大降低后期离心的难度和时间,大大提高纯化效率,减少纯化设备及步骤,缩短纯化时间。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含有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的生物反应器。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提上清装置,所述装置包括导流收液桶,所述导流收液桶的侧壁上设置有进液口,所述导流收液桶的顶端与出液管相连;

所述进液口上端和下端的桶身上分别设置有上挡板和下挡板,且所述上挡板和下挡板的内径均大于所述导流收液桶的内径。

优选的,所述上挡板的内径是所述导流收液桶内径的2~3倍,更优选为2.5倍。

优选的,所述下挡板的内径是所述导流收液桶内径的1.3~2倍,更优选为1.6倍。

该提上清装置可设置于生物反应器中,用于病毒培养液在离心前用物理的方法进行处理。

下挡板的主要作用是阻挡下部碎片上浮;上挡板的主要作用是阻挡少量上浮的碎片或颗粒物再次下落。所述进液口位于上挡板与下挡板之间,可保证收集的上清液中杂质更少。

优选的,所述上挡板和下挡板与所述导流收液桶的连接方式为焊接。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上挡板设置在所述导流收液桶的顶部。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下挡板设置在所述导流收液桶的底部。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进液口与所述下挡板相切。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上挡板为圆锥形挡板;

更优选的,所述圆锥形挡板轴截面顶角为120°~140°;

其中,所述圆锥形挡板的开口向下。

圆锥形挡板可在阻挡少量上浮的碎片或颗粒物再次下落的同时,使得下落的杂质物质呈辐射状地远离导流收液桶的进液口。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下挡板呈盘口朝下的圆盘形。

下挡板的形状可以设置为一个倒扣的平盘状结构,弧形倒角可使得上浮的杂质被困在下挡板下面,阻断效果更佳。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进液口为1~7个。

更优选的,所述进液口为2~6个,也可以选择3、4、5个,最优选的,所述进液口为4个。

优选的,所述进液口的形状可以为圆形、椭圆形、矩形或上述形状的一部分如半圆形。

优选的,为保证吸收上清液的效率,所述进液口呈辐射状的等距设置于所述导流收液桶的桶壁上。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导流收液桶的桶身形状为圆柱体。

优选的,所述导流收液桶的直径和桶高的比值为(100~115):150。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出液管为L形管;

更优选的,所述出液管的端部设置有阀门接口;所述阀门接口与L形管的拐角之间设置有罐体连接卡箍。

含有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的生物反应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提上清装置,病毒培养液在离心前用物理的方法进行处理,可处理掉90%左右的可见大颗粒,可大大降低后期离心的难度和时间,大大提高纯化效率,减少纯化设备及步骤,缩短纯化时间。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提上清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包含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提上清装置的生物反应器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导流收液桶;

2-进液口;

3-出液管;

4-上挡板;

5-下挡板;

6-阀门接口;

7-罐体连接卡箍;

8-生物反应器;

9-提上清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下列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应视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市售购买获得的常规产品。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提上清装置结构如图1所示,包括导流收液桶1、进液口2、出液管3、上挡板4、下挡板5。

所述装置的主体为导流收液桶1,所述导流收液桶1的侧壁上设置有进液口2,所述导流收液桶1的顶端与出液管3相连;

所述进液口2上端和下端的桶身上分别设置有上挡板4和下挡板5,且所述上挡板4和下挡板5的内径均大于所述导流收液桶1的内径。

优选的,所述上挡板的内径是所述导流收液桶内径的2~3倍,更优选为2.5倍;

优选的,所述下挡板的内径是所述导流收液桶内径的1.3~2倍,更优选为1.6倍。

下挡板5的主要作用是阻挡下部碎片上浮;上挡板4的主要作用是阻挡少量上浮的碎片或颗粒物再次下落。所述进液口2位于上挡板4与下挡板5之间,可保证收集的上清液中杂质更少。

优选的,所述提上清装置的材质可选择防腐蚀的材料,例如不锈钢,氧化铝、钛合金等。

优选的,所述上挡板4和下挡板5与所述导流收液桶1的连接方式为焊接。

为保证阻挡杂质的效果好,优选的,所述上挡板4设置在所述导流收液桶1与所述出液管3的连接处;

优选的,所述下挡板5设置在所述导流收液桶1的底部;

进液口2也可以设置在所述导流收液桶1的底部,优选的,所述进液口2与所述下挡板5相切。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上挡板4为圆锥形挡板;更优选的,所述圆锥形挡板轴截面的顶角为120°~140°;最优选为130°。

圆锥形挡板可在阻挡少量上浮的碎片或颗粒物再次下落的同时,使得下落的杂质物质呈辐射状地远离导流收液桶1的进液口2。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下挡板5为平面挡板,且边缘处向下方延伸;更优选的,边缘处沿弧形倒角向下方延伸。

下挡板5的形状可以设置为一个倒扣的平盘状结构,弧形倒角可使得上浮的杂质被困在下挡板5下面,阻断效果更佳。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进液口2为1~7个。

更优选的,所述进液口2为2~6个,也可以选择3、4、5个,最优选的,所述进液口2为4个。

优选的,所述进液口2的形状可以为圆形、椭圆形、矩形或上述形状的一部分如半圆形。

优选的,为保证吸收上清液的效率,所述进液口2呈辐射状的等距设置于所述导流收液桶的桶壁上。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导流收液桶1的桶身形状为圆柱体;

更优选的,所述导流收液桶的直径和桶高的比值为(100~115):150。

优选的,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所述出液管3为L形管,且所述出液管3的端部设置有阀门接口6;

所述阀门接口与L形管的拐角之间设置有罐体连接卡箍7。

本实用新型还涉及含有如上所述的提上清装置的生物反应器,提上清装置9可设置于生物反应器8中,用于病毒培养液在离心前用物理的方法进行处理。在给生物反应器加压时,病毒液上清会在压力的作用下流入进液口2,经由导流收液桶1流向出液管3。

优选的,所述提上清装置9位于所述生物反应器8的罐体的下1/8~1/2处,且所述导流收液桶设置于所述生物反应器的横截面中心位置。

导流收液桶的位置应该在生物反应器的靠下部位,但也不要低于静置时沉淀的密集处。

优选的,若生物反应器8为1500~2500L容积,则显得所述进液口2为4个,且所述进液口2的总表面积≥16cm2

尽管已用具体实施例来说明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然而应意识到,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因此,这意味着在所附权利要求中包括属于本实用新型范围内的所有这些替换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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