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氮杂环化合物具有化学式1所示的结构:
其中,x1和x2各自独立地表示c或n且至少有一个为n原子;x3~x7各自独立地表示n或-cra,且x3~x7中1至4个为n原子;ra选自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l-c2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l-c20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l-c20硫代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杂芳基;ra独立地存在或者与相邻的碳原子形成脂肪环、芳香环或杂芳环;
ar1和ar2各自独立地选自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杂芳基;
l1和l2独立地为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亚杂芳基;m和n分别表示l1和l2的个数且各自独立地选自1、2、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ar1和ar2各自独立地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联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三联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四联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蒽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菲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芘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螺二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嘧啶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三嗪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吲哚并咔唑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吲哚并苯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吲哚并苯并噻吩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呋喃嘧啶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噻吩嘧啶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化学式1中,x1和x2为氮原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化学式1中,x3、x4、x5、x6和x7中的任意2个、任意3个、任意4个、任意5个为氮原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化学式1中,x1或x2为氮原子,x3、x4和x5为碳原子,x6和x7为氮原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ar1和ar2彼此不同且ar1和ar2各自独立地选自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化学式1中,ar1和ar2各自独立地选自以下基团中的任意一种:
#表示连接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化学式1中,ar1和ar2各自独立地选自以下基团中的任意一种:
#表示连接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化学式1中,ar1和ar2各自独立地选自以下基团中的任意一种:
#表示连接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l1和l2各自独立地选自具有至少2个氮原子的亚杂芳基。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氮杂环化合物选自以下化合物中的任意一种: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任一项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对于波长为400nm-700nm之间的可见光,所述氮杂环化合物的折射率n≥2.0。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任一项中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对于波长为430nm-600nm的可见光,消光系数k≤0.1。
14.一种显示面板,包括有机发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机发光器件包括相对设置的阳极、阴极、位于所述阳极与所述阴极之间的有机层,以及位于出光侧电极远离所述有机层一侧的盖帽层,所述出光侧电极为阴极和阳极之中的一者,所述有机层包括发光层;其中,所述盖帽层的材料包括权利要求1至13任一项所述的氮杂环化合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阴极叠加所述盖帽层后对400~700nm的可见光的透射率>65%。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帽层的折射率n满足如下(1)、(2)和(3)的条件:
(1)对450~650nm波长之间的折射率n>2.0,且对450~650nm波长之间的消光系数在0.0以下;
(2)对波长为450nm和550nm的折射率之差<0.40;
(3)对波长为550nm和630nm的折射率之差<0.20。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阴极叠加所述盖帽层对波长为450nm和550nm的可见光的折射率之差小于0.15,对波长为550nm和630nm的可见光的折射率之差小于0.15。
18.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4至17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