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897177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胶黏剂的制备方法,特别涉及一种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酚醛树脂胶粘剂具有耐热性好、粘接强度高、耐老化性能好及电绝缘性优良,且价廉易用等特点,因此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但是酚醛树脂胶黏剂颜色较深、有一定的脆性、易龟裂,特别是水溶性酚醛树脂与脲醛树脂相比固化时间较长、固化温度高,对单板含水率要求严格,因此急需研制一种提高酚醛树脂性能,并适用于木质材料的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提高酚醛树脂性能的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其创新点在于:所述制备方法具体如下:

(1)将酚醛树脂胶黏剂加入水中,升温至60~75℃,搅拌至完全溶解,向溶液中添加氢氧化钠溶液将其pH调至6.5~7;

(2)向溶液中加入桐油和环氧树脂,反应30~45min,将溶液降至室温,得到胶黏剂粗液;

(3)向制备的胶黏剂粗液中加入甲基异丁酮,并搅拌均匀,在常温、压力为0.05~0.098MPa下进行挥发处理5~10min;

(4)向挥发处理完成的溶液中加入胶粉、抗氧化剂及防老剂,在300r/min的搅拌速度下搅拌均匀,并得到糊状物;

(5)将制备得到的糊状物利用热水洗涤3次,然后过滤即得防腐胶黏剂。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1)中氢氧化钠的质量百分比浓度为1~2.5%。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2)中加入的桐油量为酚醛树脂胶黏剂制备量的5~10%。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1)本发明涉及的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制备过程简单,操作方便,制备得到的胶黏剂粘接性强,防腐蚀性高。

(2)向原料中加入抗氧化剂和防老剂,保证原料中活性分子的稳定性,防止腐蚀木材,原料选取合理。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该制备方法具体如下:

(1)将酚醛树脂胶黏剂加入水中,升温至60~75℃,搅拌至完全溶解,向溶液中添加质量百分比浓度为0.3~1%的氢氧化钠溶液将其pH调至6.5~7;

(2)向溶液中加入桐油和环氧树脂,其中桐油量为酚醛树脂胶黏剂制备量的2~5%,然后将溶液反应30~45min,将溶液降至室温,得到胶黏剂粗液;

(3)向制备的胶黏剂粗液中加入甲基异丁酮,并搅拌均匀,在常温、压力为0.01~0.05MPa下进行挥发处理5~10min;

(4)向挥发处理完成的溶液中加入胶粉、抗氧化剂及防老剂,在300r/min的搅拌速度下搅拌均匀,并得到糊状物;

(5)将制备得到的糊状物利用热水洗涤1次,然后过滤即得防腐胶黏剂。

实施例2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该制备方法具体如下:

(1)将酚醛树脂胶黏剂加入水中,升温至60~75℃,搅拌至完全溶解,向溶液中添加质量百分比浓度为1~2.5%的氢氧化钠溶液将其pH调至6.5~7;

(2)向溶液中加入桐油和环氧树脂,其中桐油量为酚醛树脂胶黏剂制备量的5~10%,然后将溶液反应30~45min,将溶液降至室温,得到胶黏剂粗液;

(3)向制备的胶黏剂粗液中加入甲基异丁酮,并搅拌均匀,在常温、压力为0.05~0.098MPa下进行挥发处理5~10min;

(4)向挥发处理完成的溶液中加入胶粉、抗氧化剂及防老剂,在300r/min的搅拌速度下搅拌均匀,并得到糊状物;

(5)将制备得到的糊状物利用热水洗涤3次,然后过滤即得防腐胶黏剂。

实施例3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的制备方法,该制备方法具体如下:

(1)将酚醛树脂胶黏剂加入水中,升温至60~75℃,搅拌至完全溶解,向溶液中添加质量百分比浓度为2.5~3%的氢氧化钠溶液将其pH调至6.5~7;

(2)向溶液中加入桐油和环氧树脂,其中桐油量为酚醛树脂胶黏剂制备量的10~15%,然后将溶液反应30~45min,将溶液降至室温,得到胶黏剂粗液;

(3)向制备的胶黏剂粗液中加入甲基异丁酮,并搅拌均匀,在常温、压力为0.098~0.15MPa下进行挥发处理5~10min;

(4)向挥发处理完成的溶液中加入胶粉、抗氧化剂及防老剂,在300r/min的搅拌速度下搅拌均匀,并得到糊状物;

(5)将制备得到的糊状物利用热水洗涤5次,然后过滤即得防腐胶黏剂。

根据上述实施例,实施例2中制备得到的胶黏剂粘接性最强,同时保质时间最久,因此选用实施例2中的制备参数制备木质材料用防腐胶黏剂。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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