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3663阅读:1709来源:国知局
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报警装置,尤其是一种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



背景技术:

汽车在道路交通状况良好的路面上直线行驶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少,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易使驾驶员产生单调感而困倦瞌睡,出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而随着速度的不断提高和驾驶时间的延长,驾驶员逐渐出现的疲劳感,容易导致驾驶员产生心理机能和生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会导致出现驾驶技能下降,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状况,有必要提供一种可以在驾驶员出现疲劳驾驶时,及时提醒驾驶者注意的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

一种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其用于与汽车的方向盘相连,该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包括电源、感测模组、延时继电器、声光报警元件和震动元件,该感测模组包括与方向盘相连的感测控制开关,该电源、该感测模组的感测控制开关、该延时继电器、该声光报警元件和该震动元件相串联。

该震动元件设于该方向盘上。该震动元件包括外套及固定在该外套上的振动件,该外套与该方向盘的形状相配合。

该延时继电器的延迟控制时间为60~150秒。

该感测模组还包括控制元件、转动感测器,该控制元件连接于该转动感测器与该感测控制开关之间。该感测模组还包括压力感测器,该压力感测器与该控制元件相连。

上述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能够在驾驶员出现疲劳驾驶时,及时的刺激和激发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尽可能的避免事故的发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的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在报警时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请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100可用于与汽车的方向盘相连。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100可包括电源30、感测模组10、延时继电器40、声光报警元件20和震动元件50。感测模组10包括与方向盘相连的感测控制开关101。电源30、感测模组10的感测控制开关101、延时继电器40、声光报警元件20和震动元件50相串联。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震动元件50安装于汽车的方向盘上。震动元件50可包括外套及固定在该外套上的振动件(图未示),该外套可与该方向盘的形状相配合,从而便于与方向盘相固定。在整个线路接通时,震动元件50会产生震动,进而让驾驶员的手能感知震动。感测模组10可包括感测控制开关101、控制元件102、转动感测器103,控制元件102连接于转动感测器103与感测控制开关101之间。当汽车方向盘在转向位置时,转动感测器103感测到的方向盘处于转向位置的信息传递给控制元件102,控制元件102则控制使转向开关101处于断开状态,从而报警器20不工作。当汽车方向盘处于非转向位置时,转动感测器103感测到的方向盘处于非转向位置的信息传递给控制元件102,控制元件102则控制使转向开关101处于闭合状态,这时延时继电器40开始计时。当驾驶员在长时间直线行驶时,即方向盘处于非转向位置,转向开关101处于闭合状态,若超过了延时继电器40的设定时间(判定驾驶员可能处于疲劳驾驶状态的时间),例如设定为60~150秒,则延时继电器40接通,使整个电路形成通路,声光报警元件20发出声光警报、震动元件50产生震动,以警示驾驶员,如图2所示。

请参见图3,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的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300与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100相似;其不同点在于,感测模组10还包括压力感测器104,压力感测器104与控制元件102相连。压力感测器104用于感测驾驶员的抓握力。压力感测器104感测到的压力信息也能传递给控制元件102,可以设定当压力感测器104感测到的压力低于预定值时,控制元件102可控制使转向开关101处于闭合状态,延时继电器40开始计时。当驾驶员处于疲劳驾驶状态时,容易放松对汽车方向盘的抓握力,当驾驶员长时间放松对方向盘的抓握时,转向开关101一直处于闭合状态,若超过了延时继电器40的设定时间,则延时继电器40接通,使整个电路形成通路,声光报警元件20发出声光警报、震动元件50产生震动,以警示驾驶员注意。

可以理解,控制元件102还可以同时根据压力感测器104及转动感测器103的信息来判断驾驶员是否处于疲劳驾驶状态,从而提升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300使用的准确性。

上述汽车疲劳驾驶提醒装置,能够在汽车驾驶员驾驶过程中,由于疲劳而导致反映迟钝、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况发生时,及时提醒驾驶者注意,进而实现安全驾驶的优点。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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