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定在座椅上的车载平板电脑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5840阅读:33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固定在座椅上的车载平板电脑支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平板电脑支架,尤其涉及一种固定在座椅上的车载平板电脑支架。



背景技术:

随着平板电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乘车时使用平板电脑学习或娱乐,然而现有市场中没有专门用于车载的平板电脑支架或者选择很少,无法很好的满足平板电脑用户的读写需求,因此在汽车行驶过程中,乘客只能手持平板电脑进行使用,平板电脑的角度不便于调节,大多数乘客只能长期低头操作,这样长久的操作平板电脑必然导致乘客疲劳,严重时,可能导致肩部和颈部等处的疾病,危害人的健康。

申请号为“201220408720.8”、授权公告号为“CN 202782959 U”、名称为“一种车载平板电脑支架”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提供了一种车载平板电脑支架,其包括连接部及设置在所述连接部上的夹持部,其中,所述连接部包括前壳体和后壳体,所述前壳体与所述夹持部转动连接,所述后壳体与车辆座椅的头枕导杆相适配,所述车辆座椅的头枕导杆可嵌设在所述后壳体中,所述前壳体和所述后壳体间还设置有用于夹持所述车辆座椅的头枕导杆的锁紧机构;所述夹持部的两端设置有一组用于夹持平板电脑的凹槽,所述凹槽的宽度与所述平板电脑相应的端部的厚度相适配。该车载平板电脑支架只能使用一个型号的平板电脑,实用性不是很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载平板电脑支架,该实用新型根据现有车载平板电脑支架进行优化设计,结构上更加简单,操作更方便,可满足不同乘客在汽车行驶过程中使用平板电脑的读写需求。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固定在座椅上的车载平板电脑支架,包括连接部及设置在所述连接部上的夹持部,其中所述连接部包括前壳体和后壳体,

所述前壳体和所述后壳体上分别设有一组相配适的开孔,通过在这两组开口上安装旋转锁紧机构,使所述前壳体与后壳体转动连接,其中所述旋转锁紧机构包括旋转轴和锁紧螺母;

所述后壳体和夹持部的两端设置有一组用于夹持平板电脑的凹槽,该后壳体与所述夹持部之间还设置有用于复位所述夹持部恢复至原始设计位置复位弹簧,使所述后壳体与夹持部弹性连接。复位弹簧使凹槽的宽度可调节,可适配与所述平板电脑不同型号的尺寸差异并且当平板电脑使用完后可复位到原始设计位置。

优选地,所述凹槽内设置有橡胶。用来防止后壳体和夹持部磨损平板电脑表面以及汽车行驶过程中颠簸造成的间断接触噪音。

优选地,所述的前壳体与所述头枕导杆之间的夹紧处设置有第二橡胶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根据现有车载平板电脑支架进行优化设计,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该车载平板电脑支架使用夹紧装置夹紧汽车座椅的头枕导杆固定,并通过该夹紧装置实现支架沿头枕导杆方向上的高度调节,方便不同身材的乘员读写需求;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后壳体在前壳体上旋转,实现平板电脑的多角度操作;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夹紧部调节宽度,可适配所示平板电脑不同型号的尺寸差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车载平板电脑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2a是图1所示车载平板电脑支架安装在汽车座椅的头枕导杆的主视图;图2b是图2a所示车载平板电脑支架的侧视图;

图3是图1所示车载平板电脑支架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1所示车载平板电脑支架的夹持部旋转示意图;

其中:

1-前壳体 2-后壳体 3-夹持部

4-头枕导杆 5-第二橡胶层 6-旋转轴

7-锁紧螺母 8-复位弹簧 11-凹槽

12-橡胶层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图4所示的一种固定在座椅上的车载平板电脑支架,包括连接部及设置在所述连接部上的夹持部3,其中所述连接部包括前壳体1和后壳体2,

所述前壳体1和所述后壳体2上分别设有一组相配适的开孔,通过在这两组开口上安装旋转锁紧机构,使所述前壳体与后壳体2转动连接,其中所述旋转锁紧机构包括旋转轴6和锁紧螺母7;

所述后壳体2和夹持部3的两端设置有一组用于夹持平板电脑的凹槽11,该后壳体2与所述夹持部3之间还设置有用于复位所述夹持部恢复至原始设计位置复位弹簧8,使所述后壳体2与夹持部3弹性连接。复位弹簧8使凹槽11的宽度可调节,可适配与所述平板电脑不同型号的尺寸差异,并且当平板电脑使用完后可复位到原始设计位置。

所述凹槽11内设置有橡胶层12。橡胶层12用来防止后壳体2和夹持部3磨损平板电脑表面以及汽车行驶过程中颠簸造成的间断接触噪音。

所述的前壳体1与所述头枕导杆4之间的夹紧处设置有第二橡胶层5。

以上已对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的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创造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种种的等同的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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